这两天看到媒体报道说经过抽样调查,有百分之多少多少的北京市民支持在奥运和残奥结束后把汽车单双号规定永久地执行下去。
首先声明,我也喜欢蓝天,我也讨厌堵车,我也觉得奥运期间实施单双号规定出行反而更容易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会支持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实行单双号政策。
但不是现在。
用一个区区几千人的调查样本来来推动一个涉及公众利益的法规的实施,显然过于草率和单薄。事实上,这不是一个民意的问题,而是一个基本法理的问题。即便把调查样本扩大到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也不足以证明在没有足够长的预告期的情况下贸然推行单双号制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比有多少人支持单双号更重要的是一个问题是政府是否有权干涉民间合法契约的有效执行。
当一个购车人购买了一辆车的时候(无论是一手车还是二手车),他(她)和售车方便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合约关系。这个合约关系有一个隐含的前提,那就是购车人在完成各项购车手续之后可以不分单双号地随时使用他(她)所购置的车辆。
在奥运期间作为一项临时措施,单双号制得到了绝大多数市民的理解。但是,如果把这种临时性的交通安排在没有足够长的预告期的情况下变成永久性规定,相当于政府强行改变了当初购车人同售车人合法契约产生与存续的一个重大前提。
推而广之,如果对车辆可以这样,明天是不是政府也可以规定住房同样实行单双号制,北京市内的住房按照地址门牌号实行单双号供水供电?
虽然上面这个例子有点极致,但是其实两件事所背后所折射的法理是非常相似的。
即便非要实行永久的单双号制,也应该给社会一个足够的提前量。考虑到汽车的折旧通常为5年,因此出于对刚刚购车的消费者的公平,实行这个规定应该至少等到五年以后。
当然,在这五年内,中国的汽车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和冲击。实行永久单双号制,相当于让中国的汽车工业为中国城市的环境和交通问题作出独家补偿。但是,造成这两个问题的罪魁祸首并非汽车这一个产业,因此让汽车一个产业做出这样大的牺牲显然有失公允。
理论上讲,控制城市污染、减缓交通压力的方式有很多。在各种可能的手段中进行选择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手段本身的效率和普遍适用性,还要考虑公众利益和社会正义等公众政策范畴内的问题,既不应该一刀切地把成本转嫁给所有车辆拥有者,也不应该针对某一个特定群体过于严苛(特别是由于某一个特定群体的呼声强烈就对另一个特定群体过于严苛)。譬如,提高燃油税及养路费会增大包括中低收入在内的所有车辆拥有者的负担;而提高高排量进口车辆的关税固然把成本更多地转嫁到高收入阶层,但是又没有针对城市交通解决问题。
我个人认为,在各种方案中效率最高、针对性最强、也是最为合理的做法是在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改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乘车环境的同时适度提高市区内(特别是中央商务区)的停车费用。这样做并不会立即改善整个汽车市场的供需关系,但是会诱导一部分在公共交通和私家车出行之间左右摇摆的骑墙旅客从私家车转向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