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道家代表人物庄子的《养生主》是一篇著名散文,为其代表作之一。此文中学课本节选篇题作《庖丁解牛》(全日制学校高中课本《语文》第四册)。这篇文章中有一句话说:“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句中动词“割”和“ 折”,各家古文选本的释义互有略异。但无论从何说,都觉得讲不通。综合起来,仍不能求得真解,因此理当另有训释。
现在几乎所有的古文选本注解都认为:“割”,指割牛肉,谓不顺腠理的强割;“折”,指砍牛骨,砍折牛骨或砍断牛骨。此训似乎已成定论,中学教本亦袭用其说。这样解释,实际上认为这是两个断句,谓语是回答原因的。句意即:良庖岁更刀,族庖月更刀,更得勤,是因为他们不懂得牛体结构,生割硬砍。从解牛之事实情理而言,无疑是对的,句法分析也说得过去。但就词义本身及上下文义来看,这个解释就欠妥当,因为不确切。
“割”怎么会是“不顺腠理的强割”呢?无形中多出了两个修饰语“不顺腠理”和“强”。 “折”一定是指砍牛骨吗?不难看出,注释者是立足于情理,而忽视了词义的本来面目,并生拉硬扯着词义来凑合情理。有本高校古文教材说:“良庖岁更刀,割也”,意思是“比较高明的厨师,一年要换一把刀,因为他是用刀割肉的”。这更蹊跷了,几近于荒唐。这里面隐含着一个错误的逻辑推理:用刀割肉一年要换一把刀,比较高明的厨师是用刀割肉的,所以比较高明的厨师一年要换一把刀,哪有这样的道理呵?这个三段论中的大前提是不可靠的,庖丁的刀不就是用来割肉的吗?却绵绵“十九年矣”!
不管是从文义来看,还是从词义本身来看,文中的动词“割”不当“割肉”讲,“折”也不当“砍牛骨”讲。首先,“割”和“折”不是针对牛肉、牛骨而言,而是针对解牛用的刀刃而言的。“割”的本义应该是“断绝”(《说文》:“割,剥也。”又:“剥,裂也。”)《后汉书8226;刘玄传》云:“割既往谬妄之失”,此即用其本义。“折”与“割”为对文,可以互训,皆为“断”、“折”义——这里指解牛的刀被砍折、砍缺、砍钝了。句意为:良庖每年换一把刀,也把刀砍缺了;族庖即使每月换一把刀,还是同样把刀砍折。紧接着下文“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意思就畅通了。而且通过这种比较,更显出了庖丁用刀技术的高超,是一般厨师所不能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