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获准挂牌 东北振兴金融布局完成
《2007年新闻笔记第四十九篇》 经济观察网讯 本报记者 刘长杰 沈阳报道 经国家银监会批准,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将于本月20日正式更名为哈尔滨银行。这是自2003年振兴东北计划实施以来,继盛京银行、大连银行、吉林银行获准成立后,东北三省获批的第四家总部位于地方而有权跨区域经营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至此,东北振兴所需的地方金融机构主力,事实上已经布局完成。”辽宁省社科院经研所王广林研究员说,“总部位于大连的大连银行,位于沈阳的盛京银行,位于长春的吉林银行,再加上哈尔滨银行,这三省四行,几乎可以替代东北三省原来希望共同发起设立的东北振兴银行的全部职能。” 来自东北地区金融机构的内部消息表明,除了上述四家银行外,东北三省的锦州、大庆、齐齐哈尔等资产优良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正在秘密谋划改制、更名,并最终谋求跨区域经营金融业务的目标。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2月,是哈尔滨市惟一一家具有法人地位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现拥有19家管辖行,120家营业网点,是哈尔滨市金融系统中支行牌照最多的银行,并拥有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首家异地分行——双鸭山分行。 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六年来,哈尔滨银行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亿元,支持了哈尔滨市在公共交通、数字电视、燃气、供热、人防工程、电力、土地储备、城市新区建设,以及教育、医药、商贸、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的发展;并支持了该市老工业企业的改组和改造。该行也因此获得了地方政府的高度肯定,并得到地方政府的强力支持。截止2006年末,哈尔滨银行凭借437亿元的资产总额,在全国商业银行中排名第27位;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排名第10位。 知情人透露,更名成功的哈尔滨银行,将着力安排扩大经营规模及实现跨区域经营,不久的将来,该行有望在大连和天津两地开设分行,加之大力拓展的黑龙江省内各地区金融业务,哈尔滨银行将就此实现“走出去”战略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