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把阿拉善人在特定的自然和历史环境中形成的独特的习俗现象(包括额济纳土尔扈特)称之为文化的时候,必须首先要弄明白——文化这一概念以及一系列子概念。什么叫文化,是不是特定人群所活动过而留下的人化的印迹都叫文化呢,我想可以这样定义,那么阿拉善人生活在贺兰山以北至新疆乃至西藏一代,在北元时代卫拉特部落和后来的脱离过程中的确有其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文化以及阿拉善文化要素构成
首先文化的定义来看:文化的定义很多,许多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都下过定义,曾作过统计:自1871——1951年80年里,关于文化的定义有164条之多,人类学的鼻祖泰勒是现代第一个界定文化的学者,他认为:文化是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它作为社会一分子所习得的任何才能与习惯,是人类为使自己适应其环境和改善其生活方式的努力的总成绩。而美国社会学家David popenoe 则从抽象的定义角度对文化作了如下的定义:一是一个群体或社会就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和意义体系,它包括这些价值观和意义在物质形态上的具体化,人们通过观查和接受其他成员的教育万而学到其所在社会的文化。此定义的前两句概括了泰勒的第一句,文化对于人类来说,就象是本能对于动物一样,都是行为的指南。
Robin FOX更进一步指出:文化和本能的性质相通:
(1)二者都为某一种族成员所共有。
(2) 大部分文化行为也象本能一样,是潜意识的,不必通过思考而才学到。将它的刺激就能引起特定的反应。
因为:个人在生长过程中,经常在不知不觉间将社会现存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保存入脑,形成文化密码,由于这些离子的作用人就可以不经过大脑而得出种种行动,这一点上,与动物受到体能的支配一样。
(3)后天学习而得。
DAvid总结文化的要素进一步提出文化得构成主要为3个:
(1) 符号,定义和价值观,这些是用于解释现实和确定好与坏、正确与错误的标准:包括语言和符号。
(2) 规范准则:对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人们应该怎样思想,感觉和行动作出的解释,包括习俗、道德、宗教和法律。
(3) 物质文化——实际的和艺术的人造物体,它反映了非物质文化的意义,包括:机器、工具、衣服、房屋等等。笔者认为这一定义是比较准确和恰当的。
首先,文化必须借助以某种符号来体现,比如语言、音乐、礼仪等;
其次,文化还必须具有自己独特或特定规范体系,比如习俗在小型群体中表现为最个性化的独特的内在。
再次,文化是人类或者某一种族以及部落在独特自然环境中长期共同生活所创造的物化的要素。因此,笔者认为阿拉善文化的定义也应当把握这样一种脉络,并由此而推断出阿拉善文化的构成要件。当前许多文章或者一些人士对阿拉善文化的定义较为混乱。比如在阿拉善的理论和实践领域内就有10要素说和12要素说。这些观点县混同了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区别,同时也把泛文化(人类或者中国人共有或者说蒙古族共性现象称之为阿拉善文化)误认为个性文化或独特文化现象。比如有些部门把阿拉善文化现象分为如下之诸多文化:即阿拉善宗教文化、阿旺丹德尔文化、搏克夏力宾文化、阿拉善骆驼文化、乘马射箭、沙力搏尔式摔跤、阿拉善敖包文化、阿拉善民歌、阿拉善服饰文化、阿拉善饮食文化、阿拉善婚礼文化、阿拉善奇石文化等等。
这样定义可能从泛文化现象来看无可非议,但是,从生活在阿拉善地区的两个部落和硕特和土尔扈特人的符号因素、规范准则因素、物质文化因素来考证的时候未免有些误导之嫌。或者现象与本质混同之嫌。其理由有三:
1、比如阿拉善宗教是不是阿拉善文化的子系统,显然这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如果把宗教单独列为阿拉善宗教文化却是错误的。因为佛教在藏地来讲它的确是藏传佛教——一个独特的文化,而放在阿拉善地区并不能说明藏传佛教在阿拉善体现出独特的符号或者其他规范体系,当然包括伊斯兰教和基督教。阿旺丹德尔作为一代圣贤的确是对蒙古族语言文字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但从而就说阿旺丹德尔是文化,极不确切。敖包是蒙古族地区乃至北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较普遍的一种信仰和礼仪规范体系,但我们不能由此而确定什么阿拉善敖包文化。
2、有些现象本身是阿拉善地区在长期的演绎过程中融入了阿拉善的印迹,比如阿拉善民歌、阿拉善人的服饰。但是,他还不能成为一种阿拉善大文化概念,只能是在阿拉善文化的诸多构成要素中充当一个支撑点。
3、还有一些比如骆驼文化,单纯从骆驼这一动物在被人们饲养和当作劳动工具从而融入沙漠地区生活的诸多民族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牲畜。在北纬45度一带,从非洲到亚洲以及古代印度和欧洲都有骆驼存在,只是因物竞天择的缘故有些地方单峰驼为主,有些地方以双峰驼为主。那么阿拉善的双峰驼毕竟因其生活环境而演变成为生物特征较独特的品种。就此而言它只是生物学的概念。而在这个基础上阿拉善人在与骆驼长期相处的过程的确形成了独特而唯一的驾乘技艺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生活习俗和礼仪典俗,这是阿拉善人在骆驼这一动物身上演化产生的文化现象。这里我们可以说阿拉善骆驼文化,这里它是比较正确的。
因此,考证阿拉善文化的要素是还是首先从符号、定义和价值观:比如语言和以及对好坏的看法标准。
二、阿拉善文化的符号、定义和价值体系考证
所谓符号无外乎有符号,信息的承载体,他负责沟通人类与外界认知的纽带。信息是我们认知外部世界的基本途径,但信息又不能被人们的感知系统所感知的,人们只有通过形式各样的符号的接受、再次分解,去处符号外壳还原信息本生。符号是人类一种抽象形象化,约定俗成的一定容易记忆体系。为什么说符号是一种抽象形象化记忆体系,也就是信息的有效表现形式呢?首先信息我们是看不到、摸不着的,人们要认识事物获取信息,只能用我们的感知系统与符号化了的信息进行沟通,这个途径可以说是我们认识了符号,然后接触了信息,最后才认识了事物符号根据感知系统接受的不同,可以分为视觉符号、听觉符号、嗅觉符号、触觉符号、味觉符号等,他们帮助我们能全面的获取信息、准确的认识事物本身。在一种认知体系中,符号是指代一定意义的意象,可以是图形图像、文字组合,也不妨是 声音信号、建筑造型,甚至可以是一种思想文化、一个时事,你记张三李四可能麻烦,但你记“大胡子”、“小眼镜儿”就方便多了,所以符号也可以说是由人的认识习惯造成的。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归纳
1、符号是基本假设,探讨人不知不觉的部分,认知、感觉、思想,例如关于人的天性、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真理与现实的性质、时间的性质、空间的感觉。
2、符号外显的价值观,是可知觉的部分,例如,对错、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守秩序敬礼、鞠躬。。。
3、人造物符号,看得见但不易解析的部分,例如,建筑、文字、制度、产品、绘画、条形码、烟火、鞭子等等。
但是,当符号成为一个种群或者一部分人独特的东西他再会变成某一独特文化的第一根基。比如服饰符号以服饰、发式、图腾、装潢、纹身、诨名、招牌、商标等,包括握手、脱帽、接吻、拥抱、鞠躬、敬礼、婚葬礼仪等表现出来。事实上,前者主要是静态符号,而后者多为动态符号。就服饰符号而言,前者是指服饰的存在形式,后者是指服饰的穿着习惯。而这些看似人类共有的符号现象转化成某一群人的独特符号的时候,就是文化的第一要素体系。
比如阿拉善文化的符号价值因素很明显的与其他蒙古族地区的文化符号不同。这里包括语言、礼节礼仪、形态语言有其独特的方面。表情以及鞠躬、敬礼、婚葬礼仪也有所不同,这是阿拉善文化基本要素之一。举个例子来讲,以阿拉善蒙古族待客来考证,就有如下特征阿拉善蒙古族素以热情好客著称。客至,全家老少出门迎接,依次向客人问安。男子曲有膝,右手沿膝下垂,俗称“打单千”;妇女两手相握,曲两膝,上下伸动,俗称“打双千”。现在,一般多为握手问好。见面问候语是“塔赛音白努”(您好吗?),答以“赛音,塔赛音”(好!您好?)。客入进蒙古包时,要掀门帘左边,不能踩门槛。进包后坐在左边(即西边)。上首为北面,多为尊长者所坐。
就坐后,双方各取出鼻烟壶鞠躬互换,举到鼻端一嗅后送还,然后彼此问候“您好吗?牲畜好吗?今年水草如何?”表示敬意。如拜见父母尊长以及喜庆场合,均以哈达相献,以表敬重之意。这些传统礼节现仍保留。
主人献奶茶,客人用右手接,喝毕可再要,不再喝则示意不要。主人盛好的茶客人不能不喝,对主人的敬献不可推让。主人给客人敬酒时,客人要用双手接过将酒一饮而尽,并要回敬。席间常用赞美友谊的歌曲来劝酒、敬酒。
迎接远道而来的贵宾要将马奶酒放在哈达上双手捧上,接受者也要双手捧住。
阿拉善蒙古族人一般均有“阿卜该拉呼”(尊号)和“绰勒拉呼”(绰号)。人们喜欢叫尊号,不喜叫原名,尤其这一习俗符号是别的蒙古族地区没有的或者极其罕见的。
三、阿拉善文化的规范准则规则体系
什么是规范?社会学家把对人们在特定情况下应该怎样行动、思想和感受的期望叫规范。规范就是行为的准则,包括习俗、道德、宗教和法律。
这四者的关系:习俗最广泛,道德是习俗的一部分,宗教与习俗并不等同,但是宗教所涉及的行为守则和信念常常也会成为习俗的一部分,所以二者是交叉关系;法律是大人群社会的产物,从习俗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但随着现实的变化已逐步从习俗分化出来,有时甚至与习俗相冲突。
一、习俗
1、定义
习俗:即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或意念,日久相沿而成的习惯。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衣、食、住、行、婚姻、社交、丧葬、生产、祭祀等等,无所不包。
2、习俗的内容
1)做事的方式。
例:吃饭时用筷子,天冷时穿上棉衣等。
由于人类所从事的活动通常不是各自孤立的,因此,习俗不仅牵涉到个别的做事方式,而且是多个活动联成一起的整个程序。
(2)仪式(如典礼)
任何民族的生活都不会常年平板般过,总会在某些日子或场合里从事一些不平常的活动,这些活动中有一些严格的细节要求,这些活动就是仪式。
(3)禁忌:禁止某些行为的习俗。
这主要是由于早期社会里,人类对周围环境认识不足,摸不清自然的规律,因此心理上行为上对一些自然现象存在一些戒备。
产生戒备的原因:1:神秘的原因,就是对鬼神的恐惧,恐怕某些行为招致鬼神的惩罚而有所避忌。 2:功利的原因:生活经验中发现某些行为带来恶果,以后就回避。
从阿拉善蒙古族的历史的发展和习俗以及待人接物的过程中可以看到适应环境、谨慎小心、知耻、有礼貌、安分守己、保守、要面子、寡欲、尊重传统是阿拉善蒙古族道德规则的核心体系。比如以阿拉善蒙古族的禁忌为例,讲究很特别。阿拉善蒙古族习俗中有许多禁忌。如忌带马鞭、绳子、木棍进入蒙古包;忌往火里扔垃圾、倒水、和吐痰;忌从火、锅盖、盆子上跨过;忌手持空具或端着垃圾迎面而去;吃肉时刀不能对着客人放,也不能把刀子放反;给人刀或剪刀时,忌把刀尖递给对方;见到门前有火或门上挂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不能进去;忌吃死牲畜肉、驴肉、马肉和狗肉;祭灶后的3天里,忌从家里借给或送给别人东西;给客人敬酒行礼时,忌不戴帽、不穿外衣;拴牲畜的地方不能便溺、也忌倒垃圾和灰尘;如家中有人出外旅行时,当天不能扫地,也不能乱扔灰尘和垃圾等。这些充分体现阿拉善文化另一个支撑点,即规范体系。除此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自蒙元时代开始直至清代的历代蒙古族统治者, 他们在继承古代蒙古族“要俗” (习惯法) 的基础上, 不断的对其增补和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进一步的扩充, 使环境保护的措施更加具体化、习俗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例如自蒙元至清相继颁布了《阿勒坦汗法典》、《喀尔咯七旗法典》、《卫拉特法典》、《喀尔咯吉如姆》、《阿拉善蒙古律则》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典, 基本确立了符合自己文化、习俗传统的法律体系。它使得古代蒙古族的环境保护意识更加社会化、法制化, 为古代蒙古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屏障和可靠的保障。
们往往把树木、动植物等看作是自己利用的对象认为自己
有权对自然界的动植物进行任何处置, 而没意识到自己其实也是生物的一员, 应该具有与其它物种和诣共处的道德。也就是在这种错误生态伦理道德观的支配下, 导致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自然资源的不珍惜, 极大的损害着后代人的发展权利。古代蒙古族则恰恰相反, 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对动植物有恻隐之心的生态伦理道德观, 这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实际的许多法规及其生活习俗之中。在蒙元时期蒙古族大多信仰萨满教和藏传佛教。佛教教诲人们慈悲为怀、严禁杀生。无端伤害它们、杀害动物, 损害草木均被视为“作孽”, 佛教声称要拯救一切生命, 普度众生。萨满教崇拜大自然, 认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有生命、有神灵, 其教义里面同样也隐含着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也正是这种宗教信仰思想, 支配着人们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奉行一种正确的生态伦理观, 甚至连最高统治者也不例外。例如, 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这样描述到: “最后除了几头伤残的游荡的野兽外, 没有别的猎物了, 这时, 老头和白髯翁卑恭的走近汗, 为他的幸福祈祷, 替余下的野兽乞命, 请求让它们到有水草的地方去。于是他们把猎获的野兽全集中一起, 如果清点各种动物实际不可能, 他们只点猛兽和野驴便作罢。有个朋友叙述说, 合罕统治时期, 一个冬天, 他们照此行猎, 合罕为观看猎景, 坐在一个小山头上, 各类野兽就面朝他的御座, 从山脚往上发出哀嚎和悲泣声, 象请愿者祈求公道, 合罕下诏把它们通通释放, 不许伤害它们。” 同时前文也提到从蒙元开始的几乎每位蒙古族统治者都曾用立法的形式严禁大肆滥杀野生动物, 特别是怀孕和带幼仔的动物, 充分显示出古代蒙古族对野生动植物的仁慈和恻隐之心。也正是这种对动植物的有恻隐之心的生态伦理道德观, 使得古代蒙古族把山川大地与神灵等齐, 把其他生灵与人类齐同, 客观上提高了自然环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同时对人们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产生了很强的道德约束作用。
这些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尊重也充分体现在阿拉善蒙古族的习俗当中,一直到解放前无论在阿拉善旗还是额济纳旗随意围猎、耕种、毁坏林木、弄脏河水泉眼都是要按律处理的。这些构成了阿拉善文化规范体系。
四、阿拉善的物质文化体系
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构成。什么是物质文化:文化的物质形态——机器、书籍、衣物等叫物质文化。
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利用周围的自然环境为人类生活服务,把土地、树木、岩石、动物等自然资源变成遮蔽物和工具等,以提高自己的生存机会和丰富自己的生活,从而形成人类的物质文化体系。
1、物质文化的实质是技术水平、可获资源和人类的需求三者的结合,因此,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其物质文化特点不一样。
例:早期人类技术简单,需求朴素,解决交通问题的方式主要是背、马拉、牛拖等,现代技术高度发达,需求强烈,交通用的是汽车、火车、习机。
2、功能:储存非物质的价值观和该文化中的规范。例:考古发现的不是意识上的东西,而是物质文化残品,它们可以再现该时代的价值观及规范。
3、物质文化与人:人创造了物质文化并改变它,但它一旦产生又成为社会中一个固定的部分而对人产生影响,让我们一生都必须去适应它。
阿拉善在这方面无疑是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目前阿拉善已发现古文化遗址三十二处、古墓葬十一处、古建筑十一处、石窟寺一处、岩画点四十馀处、摩崖石刻一处、近现代重要史迹二处;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六处、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十二处。安徽省定远县营古城(包括王府、延福寺、古民居、城墙)和南寺、北寺等六处古建筑、古遗址正在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和第四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盟各文博机构共徵集和采集各类文物、标本八千馀件,珍贵文物四十馀件,阿拉善的物质文化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远古时代的物质文化。其中以岩画和永谢布人的遗迹为核心,阿拉善各地有着丰富的古代人类活动的痕迹。永谢布人的遗迹在阿拉善左旗分布较广。贺兰山中有永谢布人住过的山洞,全旗南、北部在山腰往往有用石头垒成的圈,当地人便把这种石头圈子指为永谢布人的住地或坟地。又说永谢布人住过的石圈子,不一定是靠山的地方,平地也有,石圈子围得像个院落,墙有一人多高,门有大有小。这些地方也发现过石棺石磨 ,棺里埋藏的是永谢布人的骨头,磨是永谢布人用的。再就是著名的曼德拉山岩画群,这些岩画是远古时期游牧民族生活、精神的写照。岩画6000多幅,面积约18平方公里,属羌、月氏、匈奴、鲜卑、回纥、党项、蒙古等北方少数民族制作。岩画的造型技法有凿刻、磨刻和线刻。画面内容为狩猎、放牧、战斗、神佛、日月星辰、寺庙建筑、舞蹈、竞技以及游乐等。岩画形象生动地记录了远古及近代阿拉善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形态、自然环境风貌。其题材之广泛、内容之丰富、堪称我国西北古代艺术的画廊。
2、阿拉善蒙古族到来以前中古代的活动痕迹。其中代表是居延汉竹简以及黑城等古代城郭和文化遗迹。
3、阿拉善蒙古族到达现今阿拉善后创造的物质文化,主要是以寺庙建筑为主。比如广宗寺是其中之瑰宝。广宗寺藏语名“丹吉林”,俗称南寺,始建于乾隆二十二年(1756年),庙建成后,从超格图呼热庙(昭化寺)请来六世达赖喇嘛遗体供奉在庙中,尊为该寺的第一代葛根(活佛),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廷御赐蒙、汉、满、藏四种文字书写的“广宗寺”匾额。经过几次扩建、修复,当时规模超过了青海塔尔寺,寺中珍藏有甘丹赤巴的斗篷,唐代高僧玄奘的铃钎,六世达赖喇嘛的五佛冠,八世班禅所赐的银壶,章嘉国师制定的寺规,光绪皇帝封迭斯尔呼克图时御赐的藏袍、朝珠,以及各种大小印章等稀世文物。
4、自然风景。主要以沙漠、戈壁、风化山沟为主,体现了阿拉善独特的自然物产。
所以,要研究阿拉善文化现象必须用系统的、科学的方式进行分类,不能把所有与其他地区具有共性的现象列为阿拉善文化的构成要素,也不能忽视生活当中的阿拉善各族人民,尤其是阿拉善蒙古族、汉族和回族是阿拉善文化的核心要素这一现实。因为今天阿拉善独特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同时也是这些民族的习俗混同后形成的阿拉善文化。如果不面对这一现实,就会出现首次颁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名录》没有阿拉善的任何非物质文化被收录这一尴尬的局面将来还会发生。文化不仅仅是蹦蹦跳跳,游山玩水,文化的核心是是人。只有人和自然的互动中、人与人的交往中才会出现像阿拉善这样灿烂的文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