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18日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概念。建设部也表示,已经在北京、天津、深圳和厦门进行试点。我们记者最近专门赶赴厦门市进行调查,记者了解到,整个厦门市目前已有近2500户市民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当地也称这种住房叫保障性租赁房。来看记者的报道。
厦门思明区的汪秀娟前不久搬进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租赁房。由于全家年收入超过了3万元,既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但又买不起住房,一家4口长期挤在42平米的单位宿舍里。去年3月,汪秀娟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半年后一家人就住进了75平方米的新房子。保障性租赁房住户汪秀娟说:“这次搬到这边,我真的是感到心情非常激动。”
像汪秀娟这样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的目前厦门已有2433户。
按照厦门政府要求,当地公共性租赁住房的面积一般为70平方米左右,住户自己按每月每平方米17.6元的价格通过银行向市公共房屋管理中心缴纳房租。但是,这些房租的七成随后会返还给住户。
这些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租住的家庭或个人只要满足租赁条件可长久租住,但不可转租他人。当租住户的年收入高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时,住户可以选择搬出或租金全部由自己缴纳。
厦门:“夹心层”目前仅能顾及低收入群体
按照厦门市的规划,在未来几年将投入136亿元建设45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解决住房政策夹心层无房户的困难。但是记者也注意到,厦门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覆盖面还有点小。
目前厦门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有近1.5万户。厦门已经在建的保障性租赁房项目有15个,总量2万5千多套,这些住房全部建成后,将可以满足今年以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全部申请。但申请条件、覆盖人口厦门市都有详细的规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政管理处负责人孙弘宇说:“按照覆盖40%户籍人口的目标,也就是中低收入家庭的目标,我们在户籍、收入、资产和住房四个方面设定了条件。”
这四个条件分别是:一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厦门市城镇户籍,且至少一人取得厦门市户籍已满3年;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3人及以下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4、5人户不高于6万元;6人以上户不高于7万元;申请人家庭资产不高于家庭年收入的4倍。达到以上条件的市民,就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目前,厦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只适用于有厦门户籍的人口,而对于刚毕业到厦门落户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并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同时,目前,也没有展开全市范围内的“夹心层”具体人数的调查。因此,业内人士也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制度,使更多的人群居者有其屋。
专家:公共租赁可考虑补贴券等方式
厦门的保障性租赁房其实就是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如何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专家认为除了政府主导,还可以发挥市场的作用。
多年从事住房政策研究的董藩认为,作为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公共租赁住房除了政府出资新建,还可以借助市场手段来引入社会力量。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沿着政府这个思路其实还有一些改进的办法不一定非得由政府来建这些公共租赁房屋,比如说政府可以调动市场的力量,通过一些补贴的方式,让一些机构来生产公共租赁房屋管理运营这些公共租赁房屋,这样的话可能更具有可持续性,另外的话也更能符合市场的需要。”
另外,鉴于新建公共租赁房屋需要一定的周期,不能立刻见效,而目前市场上又有大量社会房源,专家建议还可以效法其它行业发放消费券的经验,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来帮助夹心层群体,特别是大学毕业生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比如说对刚毕业的大学生给予一年或者两年住房补贴这种方式让个人到市场上去租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