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了二十多年的探索,建立竞争性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客观性、以及具体的运用手段和配套改革方案。其涉及方面广泛,中国借鉴许多国家改革经验并对一些观点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论证,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实践证明,改革的道路是正确的,大大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仅对企业作番粗浅的分析。企业作为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的基本经济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宏微观大一统,企业隶属于政府。依据政府指示进行物质的生产和调配。企业生产优劣无关紧要,只要完成任务无需多干多想,便可拿到“不折不扣”的工资。即使多干多想,也不会多得一分。因此,不存在利益驱使,不存在竞争压力,更不存在市场销售困难。因而导致企业没有活力、工人积极性不高、生产效率低下、产品质量差。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这个问题根源于所有制还是经济体制?回顾历史和当今许多学者的研究和理论,通过对中国现实情况的分析。得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价格改革和所有制改革协调进行。把企业放在市场竞争中,才可能提高生产。具体措施是明确产权所有制于经营权相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家应该放弃对企业的行政干预,特别是对产品的价格控制,让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才有可能真正使企业恢复生机。在不改变公有制的前提下实现其形式的多样化,充分证明了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中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数量和结构的顺序发生变化同样会产生质变。在公有制下,只要设计好经营和所有者双方的关系,也会取得成功。 然而,具体配套措施很多,不能详细介绍,只涉及几个方面而已。关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建议实行法人化中的股份公司化而否定企业股的形式。由政府或由政府分派横会持股。具体提出建立代表公众的机构来持股为主的股份制形式。如一些基金会和投资公司。步骤简为:1)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清产核资2)明确、转让产权3)法人化并立法。这些机构是由政府资产转让而建立的。然而却不能需要在由政府直接管理。这些机构凭借利润高,风险低和一些如养老、保险金等特殊方式。日积月累的从公众手中筹集大量资金。从而股份比例发生变化。于是机构性质会转向为人民大众所有。其可以与政府机关完全脱钩。他们的经营管理与企业类似,这不在细说。这些机构通过持股给予企业资金,同时企业必须不断盈利来支付股息并使股票升值。否则,这些机构也会选择性的投资,以保证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样,融资双方有隶属转为竞争、合作。同时这些机构通过由选择的投资来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这些机构一般会为企业中的大股东,他们可以用“脚”和“手”来投票。因此,企业必须要能实现盈利,在市场大环境理顺的的情况下,企业的管理才是盈利的关键。 企业需要企业家阶层。企业家担负起企业管理的重大责任。在完善的市场体制、权责利统一的企业经营机制下,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企业家好培养,但是,如果外部条件不完善,再好的企业家也不会按照市场经营理念去做事。在传统体制下,谁有权力,谁能巴结上司,谁才能够使企业获得效益。一直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在新体制下通过指导管理企业、采取一些基本的经营理念、制定出合适的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完全有可能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因此,我们应该再根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引进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加以借鉴利用创新。设备、资金和管理可谓是企业发展的三驾马车。但是前两种在短期内不可能起速效,而只有管理,才能使企业迅速实现进步。但是,实际中有许多障碍限制企业管理、影响企业正常发展。中国文化中的官本位主义、重权轻利等并不能一时消除。在改革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官商狼狈勾结现象仍十分严重。例如,在项目审批和企业贷款中,企业家行贿有关官员来得到项目建设权利,企业贷款中官方出马给该企业作担保。结果贷款大多化为乌有,导致银行不良资产激增。还有一些财政专有款,大多为官商所分瓜。人民群众得到的很少。政府行政干预权力可谓名亡实存,而且更加黑暗。近年来,由大量的官员把赃款购买股票或暗中下入企业股。成为有权势、暗中炒作企业的大股东。这样,原来的放权实际上没有彻底,也不可能彻底。这正是经济和政治的相互作用的一个微观不良表现。权力和利益不分家。但这种形式还是存在竞争的。 企业家必须要有其施展才能的空间。当市场和企业的塑造工作初步完成后,企业家要根据市场信息组织生产,要用企业特制的经营理念来号召工人服务社会,发展企业,要赢得市场信誉和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遵守市场规则和社会道德,依据实际情况设立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即鼓励竞争,又要兼顾平等。在实际上,企业家并不多是真正为企业着想,一些大股东及其委派人参与股东大会,参与企业家阶层的任命招聘工作,实际上是为自己找代理人。这样,不同股东之间利益不一定相同,于是,企业家阶层内部管理会产生分歧。而单纯的、与股东毫无瓜葛的企业家管理企业时,有会产生代理问题。企业家可能为了企业、工人或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股东的利益。经理和股东的利益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股东集团约束、监督经理是正确的,但是股东及其委派人必须懂得一些企业管理方略,以只能充分评定经理的工作,使经理的工作真正符合企业的发展,同时,经理也要协调好各个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今,我国劳动力十分丰富,特别是体力劳动者。而企业工人下岗竟成为由政府发起的大型工作。目标主要在于提高在职员工的技术并吸引大批高技术人才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依据微观经济学生产理论中资本和劳动力的替代原理。在获得同等效益的前提下,聘用高技术人才运用高技术生产设备所耗费的远远大于使用劳动力所耗费的。结果便会排斥高级技术的使用。在两者比例一定的前提下,盲目地采取扩大资本使用而采用下岗来增加技术人才就业的方法是不可行的。最近听说,一些单位正式人员精简了不少,许多工作没有人干,只好雇用大量的临时工。他们不但愿意只拿少量的的工资,而且没有失业养老等保险保障。随时面临辞退。可想而知他们的工作效率。这种情况便说明资本与劳动的比例不是随意变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量民工和失业工人暗下里尝试着就业,去不能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甚至不签订合同受尽压榨和剥削。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难道不应该建立真正有作用的工会来保障他们的权益吗? 然而,上述情况可能只是个别,或者只存于少数私营企业和小型国有企业中,通过提高工人素质来提高企业效率的方法也必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去管理,使职工团结起来努力工作,整个企业形成一个有序的生产销售组织。这便需要企业家的才能,首先,就是协调组织管理,密切配合互相监督,制定并遵守规则。其次,收入分配要合理,工资数量与企业效益以及职工间工资比例必须合理,约束经理阶层权力来避免以权谋私。提高工人积极性合作性。最后,了解并灵活运用市场信息。 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实行股份制。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般在所处领域的垄断或寡头垄断地位。依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一般效率低,产品价格高,因而资源利用不合理服务态度差。近几年,国家队航空、电信等部门施行分家经营,正体现了这点。不能让一些行业坐收高额利润,同时入世引进国际竞争也是对国有企业施加压力,迫使其提高竞争力。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保持股权公有的前提下,实行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多吸收资金来扩大规模,有利于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最终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私营企业一般规模小,可以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或单独经营。私营企业不属于公有制,但是国家应鼓励其发展,私营企业一般资金少,灵活性强。其发展过程中一般需要银行贷款,而且常常带有剥削。企业生产往往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产品合格率低,以次充好。政府不能盲目支持这些企业,不能姑息迁就。拨款减税及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往往纵容企业浪费资源,重复建设,危害社会。而且,企业主经常贿赂政府官员,社会不良影响严重。因此,在鼓励其发展的前提下,必须加以规范和约束。小型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可以实行承包制。这些企业规模小、管理系统简单,可以由单人直接管理负责。分许多人共同管理区可能造成混乱。小型企业实行承包制,不仅不会造成行政负担,而且只要政府不加干预,产权明确,倒会带来较大收益。政府必须言而有信,固定承包税延长承包年限(最少十年)。同时,对承包者进行公正的评选或把承包权拍卖,即可实现双方盈利。承包人期限到期后,如果效益好,应鼓励其首先继续经营,并共同商榷下期承包税。时期合理双方均能承受,在上述企业中,政府都不能以任何借口中途干预企业经营。同时,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就应该撤掉,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何况其并无事可做,我认为党组织应独立出来或与工会联合,负责监督企业工作为人民服务。党组织处于企业内部,许多人员身兼数职,人员冗杂。不好处理问题。 至今,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西方许多方法并不能通用。中国产权不分、政府干预等现象仍相当严重,地区保护主义依然盛行。这说明市场体制仍不完善,同时,市场经济发展必然造成贫富差距、垄断等现象。导致每个人从出生就不想由公平竞争的权利。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加强宏观调控成为必然。这说明市场和政府应有机结合起来,克服单独市场和计划体制的弊端。中国社会人文精神的建设已迫在眉睫,封建残余思想中的官本位主义盛行。在体制不完善、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官商总会前费劲心思勾结起来。即使一切正常也会发生。这种思想根深蒂固,司空见惯。一切机关和企业都不能逃脱。政府和企业关系除非切断或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其实是三权鼎立,三权分立在现实中国是存在的),否则,腐败难以避免。因此,加强人文主义建设,克服残余思想的侵蚀势在必行。同时企业必须重视自己声誉、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德、打好品牌效应、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增强国有企业在国内外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