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缺失案例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谁之过?



《经济》杂志2006年6月

调查显示,公众认为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第一责任人是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只是第二责任人

文/本刊记者 刘建辉

北京数字100调查公司总裁汤雪梅对最近进行的一项“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评价调查”结果感到震惊――公众认为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一责任人是政府,企业只是第二责任人。

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诸如“杀人奶粉”、“苏丹红”之类的恶性事件,让“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了一个社会关注的话题。为此,北京数字100调查公司与搜狐财经以及光华传媒联合进行的进行这项调查。4月26日,调查结果在“2006企业公众形象评比”活动启动仪式上正式发布。该评比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搜狐财经、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光华传媒四家机构联合推出的。

谁来负责?

对于“苏丹红”这样的事件,为什么公众认为政府是第一个责任人?原因在于,相关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强调和推进滞后。

虽然目前政府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以及产品质量监管条例,但是这些都只是零敲碎打,对于企业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或者法律规定,国际上一些得到广泛认可的标准如SA8000等也没有在中国进行推广。

调查结果同时还显示,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在中国强制推广企业社会责任,并且相信政府能够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以实现其监管的公共职能。

“2006企业公众形象评比”活动的评委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对这项调查的结果表示认同,他认为,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中国最缺失的还是政府的责任感,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没有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正确的引导,甚至有些地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能招商引资,拖欠工资我也不管,往河里排放污染物我也不管,这是政府最缺失的。”

 社会责任缺失案例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谁之过?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第二责任人是企业本身这是顺理成章的。在中国内地,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劳工权利等情况在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中屡见不鲜。来自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近年来成为美国和欧盟政府和企业的一块心病,欧盟还专门和中国建立了知识产权对话机制。

欧盟政府还对中国的产品安全问题特别关注。2005年,欧盟共对非食品类产品发出了701个预警,其中有346个针对源自中国的产品,主要以电子产品和玩具居多。今年4月24日至27日,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司总司长罗伯特·马德林访问中国。中国出口欧盟的玩具产品的安全问题成为马德林此次访华最为关切的问题,4月25日代表欧盟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签署了《关于加强中欧玩具安全合作行动指南》草案。

还有劳工权利, 2005年圣诞节期间,德国的一些非政府劳工保护组织,在德国一些主要城市发出了“不购买来自中国的‘血汗工厂’的产品”的倡议。这些劳工组织称,中国一些小商品的低廉的价格的背后是工人的血汗,买这些产品就等于吸中国工人的血。

据汤雪梅介绍,调查中还有比较大的比例的人认为,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成熟度不够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一个主要原因。

企业社会责任的增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不是企业一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需要多负一点社会责任。从世界范围内看,二战以后,才陆续出现为保障社会福利、公众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政府才开始利用制度来规范企业的行为。接下来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资源以及环境问题的出现,让公众对于企业应该负的社会责任有了新的想法,陆陆续续的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制定了法律规章和行业标准如ISO9000,ISO14000,SA8000等。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许国祯认为,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实际上这是中国企业一个很好的发展契机。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注重自己的社会责任只会起到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中国的企业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之中,如果有政府政策以及法规的引导,再加上社会各个阶层的参与,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可以把西方社会经过很长的时间多次的近乎革命的变换,通过比较平缓,比较平和的途径完成,”许国祯说。

谁来改善?

如何来改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状况呢?“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评价调查”的结果显示,政府的责任还是首当其冲,但是第二位不再是企业了,而是社会公众。

目前在中国,公众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力量还是非常薄弱的。那么公众如何来实现他们的监督作用呢?有六成消费者认为应该公开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其中最应该公开的行业是医疗保健和食品。

对于要不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有一半的人认为应该建立专门的机构,还有一半的人认为没有必要。但是普遍说来,消费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应该建立。汤雪梅说,政府如果能够看到这样一个结果,应该要有所行为。

公众评价认为最应该强制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分为两类:首先是垄断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有国家背景,其经营对国计民生有重大的影响。在公众眼中这样的企业应该首先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消费者也有权了解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其次,从行业来看,公众认为最应强制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业,一是食品行业,二是医疗保健品。食品、医疗保健品的产品安全直接和人的健康紧密相关,因此这些行业是最需要履行社会责任的。

其实,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都只是外因,这些外因作用的最终结果还是要内因起作用——企业要自我约束,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无疑会改善企业的公众形象,但是目前不少企业的做法是急功近利,热衷于做公关,做赞助等等,但是实际上公众并不这么认为。对于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企业的认同率只有12%,而认同以人为本,恪守商业道德这个比例是60%。公众认为最重要的是恪守基本的商业道德,也就是说,不用做很多公益活动,把自己的产品安全做好了就是最大的公益事业。公众其实并不需要企业做很多超越自身能力的一些公益活动。在超越自身财力的条件下参与公益事业,四成的消费者不赞成,甚至会怀疑其动机,结果适得其反。

比如,本届评选活动的赞助商杜邦公司是上一届“跨国公司最佳公众形象奖”的得主。杜邦公司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是值得称道的。据杜邦公司中国区市场总监林娓娓介绍,杜邦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过程中一直坚持零安全事故、零环保事故、零人员事故、零操守事故的原则,并且取得显著成就。

福特公司许国祯说,不承担社会责任,生产成本相对会比较低,但是这样的看法很短视,当消费者开始不高兴的时候,他们就不会买你的产品,成本再低也是没有用的。

从基本责任开始做起

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发展了上百年之后才开始注重社会责任,与之相比较,中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觉醒是一个超前的行为。

在中国,10年前恐怕没有几个人听说过“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词;5年前,恐怕没有人会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评价一个企业的指标。而到目前为止,这仍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它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和指标一直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上有一项著名的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8000)标准认证,由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发起并联合欧美部分跨国公司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制订。中国商务部对它的定义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管理标准体系。

目前这项标准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的认可,许多跨国公司都把推行社会责任标准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杠杆。2004年5月1日前后,美国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对之进行强制推广。

SA8000是有一整套非常严格的标准,目前在全世界内得到认证的企业也不过寥寥数百家。即使按照联合国的界定,企业社会责任也涵盖了人权、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社区责任、资源环境责任等九个方面。

而实际上,中国的老百姓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识有限,也没有太多的奢求。“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评价调查”显示,老百姓最关心的是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公众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等,这些实际上都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职能。

张文魁认为,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上目前有个错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讲企业社会责任,谈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反而容易丢掉了最基本的东西——提供安全的消费产品。 “我们的国有企业说起来全国人民都是所有者,但是很多企业根本就不分红,连最基本的东西都做不到还讲什么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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