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在短短二十几年的时间里,由无到有,由小到大,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急需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成绩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和根本任务
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对职业教育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方向、任务、措施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建立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问题。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1998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确立了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同时规定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
(二)形成了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院校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树立正确的质量观,立足高等教育层次,突出职业教育特点,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培养方案,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使得毕业生具备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建设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之路的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职业教育战线的共识,也正在为全社会逐步认可和接受。
(三)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规模迅速扩大
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占普通高校学生总数的比例逐年上升。1999-2004年,高职招生人数从61.19万增加到237.43万,在校生人数从136.15万增加到595.65万,毕业生从40.67万人增加到139.49万人。据 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06年,全国 1867所普通高校中,高职高专院校为1147所,占学校总数的 61.44%;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有278所,在校生达到133.79万人。在办学体制方面,打破了单一的政府办学格局,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面向市场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尤其是民办高校的快速、健康发展,为高职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高等职业教育成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高等教育类型,为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