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前后,有位热心人发现超市里销售的一种“母亲”牌牛肉棒引起人们的广泛争议。有消费者纷纷质疑:深受地球人尊敬的“母亲”称谓作为牛肉棒商标,商家实在太缺德了。
“商标教父”叶征潮代表商标界业内人士指出:该商标缺乏用在牛肉棒上的产品特性和商标的显著性,属于没有品牌文化理念的垃圾商标。因为,“母亲”在所有称谓中是最特别的,最富有情感也最让人尊敬,中国甚至把祖国比作“母亲”。以“母亲”作为商标,尤其用在吃上作为商标是很不妥当的,让人在情感上就不能接受。还有,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不得有害于社会的道德风尚,从这个意义上看,“母亲”作为牛肉棒的商标是欠妥的。能否最终获得注册尚是个问号。
杭州的消费者在一些大的超市里看到,货架上的这种“母亲”牌牛肉棒有好几种价格不等的包装,所有包装袋上偌大的“母亲”二字十分吸引眼球。在“母亲”的右上角标有“TM”字母,表明该商标正在申请注册中,目前还没有拿到商标注册证。其上方是英文“Mothers”,整个包装袋的最上端是一位女子像。一些购物的市民都普遍认为,地球人最爱自己的亲生“母亲”啦!怎么可以把“母亲”申请注册牛肉棒商标?!牛肉棒叫“母亲”吃起来怎么忍心……看来,商家眼里只有钱!钱!钱!跟本不顾社会文明和谐,道德风尚。为了挣钱,恶搞起最让世人尊敬的“母亲”都无所谓。
但也有少数购物者认为,“老干妈”早已是人们熟悉的商标了,“母亲”牌牛肉棒没有歧视、贬低的意思,作为商标是可行的。
对于“母亲”能否作为商标?法律界人士经分析后认为,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来看,商标不得有害于社会的道德风尚,从这个意义上看,“母亲”作为牛肉棒的商标是欠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