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定义: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按照这个促进法的说法,中小企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不过,国家经贸委还是制定了一个标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按照这个分类标准,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的企业基本上都属于“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的优势何在?它们不一定是行业龙头的“成功企业”;很可能是快速成长的中小公司。在一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公司网站,笔者看到了如下非常精辟的归纳:中小公司的特点表现在,当他们起步时,人们往往“看不见”,不知他们的存在;当他们成长时,人们往往“看不起”,无视他们的潜力;当他们起来时,人们往往“看不懂”,不解他们的创新;当他们强大时,人们往往“看不会”,难学他们的模式;当他们超越时,人们往往“看不住”,难挡他们的奇迹。毫无疑问,今日的“巨无霸”都是由当年的中小企业成长起来的。没有哪家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巨无霸(少数地方的国有企业例外)。
在国退民进的大背景之下,一个地区中小企业的活力和规模决定了该地区经济金融的实力。在深圳市,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约99%,这些中小企业不仅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更是促进技术创新的主体和重要力量。
资料显示:迄今为止,中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对GDP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分别达60%和40%,为社会提供了84%的就业机会。但与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相比,企业的融资现状与其地位的不匹配性已成为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冲突。80%的中小企业缺乏资金,30%的中小企业资金十分紧张。
从资金角度看,中小企业大多是依靠自身积累逐渐发展起来的。中国的中小企业是在占用极少的金融资源的情况之下发展起来的,它们身上具备一种伟大的基因——内涵扩大再生产的潜力,这一点是原有的国营/国有企业根本不具备的。如果外部资金供应充足,它们的发展速度会大大加快。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资金问题,将会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