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商标权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解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提升和国际化进程的纵深推进,我国公民、企业的市场意识特别强烈,特别是关于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浓。一些企业或个人,在开展商业运营过程中,往往为自己的企业、产品设计商标名称、图文标识,并且热衷于把他们注册成商标,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样,一些产品的包装由于设计独特、新颖、实用,也被所有权人、创始人申请专利,寻求专利保护。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权同属于工业产权,两者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
两者的区别在于——aihuau.com 1.概念不同。 外观设计是一种产品装饰,而商标是一种区别性标志。 2.程序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不经过实质审查,如果他人在专利申请时或者专利权获准后提出早于该项专利而公开使用的证据,则该专利会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注册商标必须通过实质审查,经过异议期才能得到专有权、专用权,其审查程序较严格。 3.期效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为10年,不可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但是,目前,在这方面,存在一些误区,或假冒侵权、抢注等不当行为。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那么,企业、个人在开展商业行为活动中,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寻求自我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 如何避免走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 1.拒绝抢注 依法保护自己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搞恶意抢注。 2.正当拥有 一些企业设计时,委托非专业设计机构,特别是对商标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造成委托企业的形象侵权或无法注册。这是一种资源重复浪费。 企业在设计标识时,必须根据自己的企业、产品,设计独特的形象标识、产品包装,设计时必须考虑所设计形象标识的独立性、可注册性,获取商标注册权益、专利权益。 受到侵权如何寻求解决? 在实践中,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于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又可以作为装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因此,出现了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问题。那么,受到侵权如何寻求解决? 1.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 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即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的,可以通过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注册不当法律程序撤销已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可以通过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依照撤销专利或者宣布专利无效法律程序取消专利权。 2.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如果该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先于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期,在该外观设计专利被撤销或者宣布无效之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商标法》,及时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处理。 3.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根据双方的权益,通过沟通、协商,实现共识解决。 4.司法途径。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当然,这是最后的招数。须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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