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选择服务类供方单位,如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等,一般是不需要招标的。 因为服务类供方一般是具有某领域特长、或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的特殊供方。例如,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优选条件是该律师事务所是否具有房地产法律专长,是否有多个房地产专业律师,是否有相关诉讼案件的经验等,基本条件才是:是否是独立法人,价格是否有明显优势等。也就是说,“专业”因素是选择服务类供方的第一要素。
![现场梁主筋不宜采用 选择咨询公司不宜采用招标](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8231040953487.jpeg)
或许是得益于选择工程类供方和产品类供方(如建筑材料、设备供方)的益处和经验,现在许多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任何类型的供方时都要求采用招标方式。当然,有关职能部门也乐于进行招标工作,对于最终结果,职能部门是不可能负全责的,也不可能全面考虑到选择供方的风险和时间成本,因为选择的决策者不是职能部门而是企业老板。。 我们所选择的服务类供方,如监理公司、物业公司、策划公司,最终结果怎么样,满足合约要求吗?能成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单位吗?恐怕答案是“不能”。这说明我们选择服务类供方的方式有问题——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服务类供方既增加了选择风险和时间成本,又不能保证最终效果。 其次,大凡服务类供方应该是分专业的,咨询公司亦然。现今还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行业、什么企业都能咨询的咨询公司。 这就像教师、医生一样。 高水平的教师都是术有专攻的,或者教语文,或者教数学。更高级的教师,专业分得就更细了,比如大学里的教授,某门学科下有分专业,比如力学,有的教理论力学,有的教结构力学,有的教流体力学。什么样的老师什么课程都能教、也都敢教?——小学老师什么都能教;乡村里的小学老师什么都敢教!如果一家咨询公司什么行业、什么企业都能咨询、都敢咨询,是不是与小学老师差不多。 还有的企业习惯称咨询公司为医生。与老师差不多,好的医生也是分专业的:或者外科,或者内科;或者齿科,或者眼科。什么样的医生什么病都能看、什么病都敢看?低水平的庸医,比如乡村里的某些赤脚医生或者城市里的某些为了赚钱而胆儿特大的江湖郎中。既然将咨询公司比喻成医生,是否考虑过要找专业医生呢? 另外,有许多企业在选择咨询公司是注重咨询公司的“名气”,这也存在原则性的认识偏差。选择成品类供方要注重名气,但选择服务类供方一定要注重专业,而且“专业”的选择权重要远远大于“名气”。这好比自己生病了,比如是口腔溃疡,你肯定是到口腔医院,然后找一位专家医生,而肯定不会去肿瘤医院找一位全国知名的肿瘤专家,也不会去综合医院找一位神经外科专家。 兰德观点:咨询机构是特殊服务类供方,不宜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对咨询公司的选择“专业”是第一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