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融资策略
吴 旻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 310035)
在知识经济时代,重视发展高等教育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和保证我国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由于高等教育会产生具大的外部效益(正外部性)和排他性,大多数学者都将高等教育看作是“准公共物品”,认为它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其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但是,相对于以几何倍数的高速发展的高等教育的规模,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我国高校不能不重视开拓非财政性资金来源渠道,促使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初步形成。
1 我国高等教育现有筹资结构
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经费已逐渐打破传统的单一财政来源,初步形成高等学校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的格局,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费渠道、企业渠道、科研渠道、贷款渠道、基金渠道和合作渠道等途径。由表1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虽然政府拨款仍然是高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但其在整个高校经费中所占的比例正在逐步减少。与此同时,学费收入在我国高校的经费来源中的比例逐渐增大。在国外高校经费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社会捐赠,占我国高校整个经费总额的比重则始终徘徊在2%左右,最近几年还出现了下降趋势,贡献甚微。
与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相比,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虽然已经多元化,但除政府投入以外的各项经费来源所占的比例依然较低。由表2 可以看出美国高校的经费来源中捐赠收入所占比重一直在2%以上,销售和服务收入的比重一直在20%以上,都高于我国的相应比例。据美国教育部教育统计中心1996年的统计,1995-1996年私立高等学校的各种经费来源和所占比例主要有:各级政府拨款占16.5%,学杂费收入占43.0%,销售和服务收入占21.0%,捐赠收入占14.4%,其他收入占5.1%。由此可见美国私立高等学校经费对政府拨款的依赖性更低,更多的是来自于学费、捐赠收入、销售和服务收入等非财政渠道。这值得我国高校借鉴经验以求更加合理地开展多元化融资。
中国高校经费来源结构 表1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
美国高校经费来源结构 表2
资料来源:美国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1996年教育统计摘要。
2 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融资策略
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认为,筹措教育经费的主要依据有两条:一是“利益获得”原则,即谁从教育中获得好处和利益最多,支付的费用便越多;二是“能力支付”原则,指所有从教育中获得好处和利益的人(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应按其支付能力大小提供教育费用,能力越大,支付越多。因此,作为教育的获益者,国家、社会、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应支付相应的教育经费,他们也都是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融资的对象。参照国际经验,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多元化融资策略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2.1 争取政府对高等教育增加投入,发行高等教育彩票
根据我国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20世纪末应达到4%。而事实上,1990年后该比例始终处于3.3%~4.2%,平均数为3.7%。2002年为3.32%,2003年为3.28%,2004年陡然下降为2.79%,距离4%的目标越来越远。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9%左右,经济欠发达国家也达到4.1%。据有关专家预算,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常运转每年所需经费大约为4000亿元,而2003年政府拨款只有808亿元,远远不能满足高校的需要。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政府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是我国实现和平崛起的必然选择,我国高校要在增强自己的教育成效的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巩固传统的主要融资渠道。
政府为了增加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可发行高等教育彩票。它是建立在彩票的公益性、垄断性、自愿性、游戏性的基础上,集社会闲散资金兴办高等教育的筹资思路,有“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功效。从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发行情况看,从1987年至今,我国估计有9000万人次购买过彩票,这还是在发行规模受到严格限制的条件下的参与人数。参照发达国家彩票市场60%~80%的参与率,我国彩票市场参与率应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据上海市发行福利彩票的经验,彩票发行后扣除规定的返还部分,大概可筹集彩票发行总额的40%~50%的有用资金。
2.2 争取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捐赠,专业化运作捐资
在一些发达国家,社会捐赠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要渠道。2001年哈佛大学捐赠基金累计已达182.59亿美元,2002年耶鲁大学捐赠基金总额达105亿美元,占学校总经费的28%;日本公立高校的社会捐赠占学校总收入的15%,而私立学校高达50%以上;英国高校经费来源中,捐赠所占比例一般在7%左右。接受捐赠和募款集资一直是美国高校尤其是私立高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2003年,美国高等教育系统所获得的捐赠收入高达239亿美元,其中来自校友和基金会的捐赠均为66亿美元,各占捐款总额的28%;其次是非校友个人捐赠为19%,公司捐赠为18%,宗教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为8%。
而在我国,2003年捐赠收入在我国高校经费来源中的比例只有1.5%,社会捐赠的数量非常有限,尚未成为支持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我国高等院校要积极学习美国高校的争取社会捐赠的经验,设立专门管理教育捐赠的组织或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向社会募款。同时,设立相应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对捐资的规范化操作,确保教育捐赠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我国高校要尤其重视校友资源,设立专门的校友会,建立校友的档案和跟踪联系,开展校友会活动,充分挖掘校友捐赠的潜能。
2.3 开发资本市场的教育融资,发行高校债券和股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闲散资金规模逐年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截至2005年12月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万亿元,达到141050.99亿元。面对如此充裕的金融资产,我国高等教育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集资功能来解决经费短缺的难题。在政府的鼓励下,除了建立教育基金外,我国高校作为独立法人,主要可通过发行教育债券和用股票上市的方法在资本市场集资。
高校发行债券在国际上已有先例。美国高校已把发行债券作为一种常用的筹资方式。1995年美国发行债券的高校有160 所,债券总额达26.7亿美元。1996年发行债券的学校增加到 189 所,债券总额达到41.4亿美元。我国可参照企业债券的发行经验,由政府在全社会范围内发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公债,或者高校作为主体发行高等教育债券,并允许上市流通,来解决高等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高等教育债券具有的投资收益高、风险小、投资回报稳定的特点,以及所依托的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对社会公众和投资机构会产生较大的吸引力。
从经济意义上说,一所大学就是一个经济实体,即一所大学类似一个公司,提供的服务就是教育,学校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是可采取的方法。2006年9月7日,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在美国纽约股票上市,约融资1.125亿美元。截止2002年上半年,我国已有31所高校办企业直接或参股上市,共筹资650亿美元。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高等教育在股份制改革后上市融资的发展空间巨大,并可更有效地缓解经费短缺的压力。
2.4 拓展高校经营收入,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大学是知识创造的中心,可以凭借雄厚的人力资本优势,争取政府和社会、个人科研经费的拨款,并可以创办校办企业,实现科研成果、专利向产品转化,获取经营收入。美国科研项目一半以上让高校招标获取,因此,美国高校每年掌握着约3000亿~3500亿美元的巨额科研项目费用,进而开发出数以千计的高端专利和先进技术,通过科研成果的专利出售与转让,其所获收益可占高校自筹经费的23%以上。我国高校可加强对科研的支持,规范管理校办企业,争取“自我造血”功能的提升。
高校可借鉴公司集团化的运作经验,围绕学校这一主业,创办与学校相关的企业,积极开发利用学校的后勤服务、闲置土地等资源获取资金。高校自己筹集经营资金在我国早有传统。20世纪上半叶,著名的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创办人潘序伦,将所建立的立信图书用品社、立信会计事务所及专科学校三者融为一体,事务所与图书用品社除了为学校提供师资、实习基地和教材外,并将营业收入捐给学校补充办学经费。
3 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融资政策措施
我国高等教育的多元化融资策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政府的相应政策措施的支持。政府是高等教育的重大受益者,它需要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排除障碍,鼓励我国高校的自我健康成长。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政府需要在法律法规、财政支持、管理方式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3.1 制订和完善高等教育融资法律法规
我国高等教育筹资中的社会捐赠、发行高等教育彩票、发行高等教育债券和股票等渠道都还需要政府给予明确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发行高等教育债券和彩票在我国目前还是空白。政府需要经过充分的考证与广泛地征求意见,参照企业债券和福利彩票的经验,制订具体可行的高等教育债券、股票及彩票发行的法律法规或有关条例。其中,政府要重视相关法律对高校的法人地位的落实,虽然《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是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但该法人享用哪些筹资权利没有明确规定。在我国的经济法中,也需要对高校筹资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界定。另外,政府需要对用于教育的社会捐资给予税收优惠的政策支持。
3.2 增加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
我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要求政府需要增加财政拨款支持其发展。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规模与我国的国际地位极不相称。我国可考虑设立教育的政策性银行,专门负责对高等教育发展项目的政策信贷。同时,我国要积极帮助高校争取国际教育发展基金,或者自己设立专项的高等教育基金,通过规范的项目管理的方式为高校融资。如美国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比较发达,他们每年资助社会公益、教育事业费达1200亿美元,其中用于教育的经费达140亿美元。我国政府应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基金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有的专家还建议各级政府尝试给学生教育凭证拨款的方式,来增加对学生所在高校的经费支持。
3.3 改善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
我国高校的多元化融资要求高校是较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但目前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制约了高校的自身发展。我国政府应该明确与高校之间的权利分工,规范对高校的管理方式,适当给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如在高校经费来源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学杂费收入,高校没有收费的自主权,学费收入的支配权受到限制。我国的高校收费标准是由政府代替学校来确定的,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忽视了因物价上涨和办学条件改善而每年增加的教育成本。政府对学费收入支出的政策规定也制约了高校对资金的调控能力和筹资的筹码。
总之,我国高校要重视转变原有的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的筹资思想,与时俱进地发展多元化融资理念,从战略高度发展“自我造血”功能,增强市场化融资的能力。与此同时,我国高校要在政府的支持下,遵守相关法规,维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根据学校的自身优势和发展实际,捕捉有利时机合法为自身筹资,并努力实现最佳筹资组合。特别是在我国根据WTO文件的条款开放高等教育服务市场后,我国高校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来筹措教育资源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