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发之初,笔者曾撰写《从三鹿事件看,修补法律漏洞胜过事后制裁》一文,指出应通过立法方式规范明星代言行为,以减少明星的不负责任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祸害。令笔者欣喜地看到,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明星代言食品产品,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将有效地扼制明星代言的泛滥成灾现象。
一次牛奶事件的沉痛教训,唤来法律对食品行业的更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不幸后迎来的万幸。尽管演艺界人士对《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颇有成见,如冯小刚的“发炮”,但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还是在立法上迈出历史性的一大步,让明星代言不再随心所欲。
我们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工业化程度和水平还很低,产品粗制滥造现象还不可避免地大量存在着,加上发展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市场管理就显得极为滞后。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承担着本不该有的风险,花钱买罪受甚至为消费行为赔上性命。这种现象决不是仅存于食品行业中,其他许多行业也照样不可避免地存在,甚至其危害程度不低于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法》的创造性规定,其意义也不仅于食品市场的规范化趋势形成,更在于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再作壁上观,实现了对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保护从源头做起。
明星代言现象,在其他行业也大量存在,我们不反对明星赚钱,值得我们忧虑的是明星为那些对消费者生命健康和安全构成危胁产品做代言,客观上成为不法企业的帮凶,如质量问题多发的家居和建材行业就是明星代言的重灾区之一。
近年来,家居和建材行业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状态,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就想方设法在品牌包装上下血本,一些鲜为人知的产品居然头戴“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桂冠,加上明星代言以及来历不明的五花八门认证和荣誉,使消费者屡屡上当,特别是家居和建材产品不象快速消费品那样,消费者对产品和品牌认知度都很低,企业的浮夸式品牌包装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起着重要作用,其中的明星代言使商家屡屡以此炫耀自己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消费者与之产生交易。
我国的家居制品和建材产品行业,都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组成的行业,产品技术含量低,原材料质量不稳定,假冒伪劣现象严重,品牌包装泛滥无度,特别是在明星代言集中的家具、橱柜、地板等木制品行业,产品中大量使用胶水、油漆等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大量的甲醛、甲苯、氨、氡等对人体有着严重危害性的有毒气体,使许许多多的新房成为毒气仓,由此引发各类疾病甚至引发命案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从各地时常抽查家居建材产品所公布的结果来看,产品合格率极低,甚至屡屡涉及一些知名度高的产品,抽查质量不合格。更为令人不安的是,不少家居建材产品的相关标准形同虚设,如橱柜的国家标准,连业内都不少企业表示不知道有国家标准的存在,现实中也没人过问橱柜产品的标准问题,更没有把标准作为橱柜产品入市交易的门槛。又如2008年5月1日新标准 GB/T18102-2007是参考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和欧洲同类产品标准EN13329-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修订的,首次明确了强化木地板的“E0级标准”。在该标准即将出台时,许多人认为随着新标准的出台将带来行业的大洗牌,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商家们凭三寸不烂之舌就使产品达到新标准要求了,数不胜数的杂牌强化木地板照样在市场上自由销售,新标准出台后却没有因产品质量不达标而被关闭的企业,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无不反映出市场的客观真实状态。
家居建材生产企业出于对产品同质化的无奈,出于对眼前利益的迫切追求,出于对市场营销手段的缺乏,对品牌进行各种业内流行的“包装”,包括请明星代言来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形象,继而获得缺乏经验的经销商的认可,使招商加盟工作容易开展。企业的一路绿灯,对消费者来说就是危机四伏,出于与食品行业同样的事实和道理,为防患于未然,也该是给明星代言家居建材产品设定法律门槛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