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很多原因合并:规模经济、市场机会、多样化等。我认为,组建一个协同型、互补型的团队是合并或者收购另一家公司最重要的原因。这是建立一家第3选择公司、让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难得机会。 然而,实际上极少合并能获得协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83%的公司并购不能提高股东价值。”更多情况下,60%的所谓商业交易实际上损害了股东价值。“战略协同的虚假承诺,”病毒式营销的创始人杰弗里·雷波特说,“已经在华尔街铺就了一条泪水之路。”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合并的动机往往不是协同,而是自大。另一项大型研究发现,大部分合并与“首席执行官的傲慢高度相关”,“表现在媒体赞扬与补偿金上”。 换句话说,是为了高层领导的地位与金钱。合并开始以后,领导们都说要实现协同,但大多只是谈谈,用来掩盖露骨的傲慢。这也是商界人士讨厌“协同”的原因。 所有关于协同的兴奋与激动看起来都是虚伪的,所有人都知道,合并可以令高层领导获得“真正的、极多的、惊人的财富”,尤其当多数合并后的公司表现不佳“而领导们却从这些巨额的一次性支出中受益”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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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合并产生协同时才算成功,但是在来自两种不同文化背景的员工士气低落又担心失业的情况下,协同是不可能出现的,毕竟他们才是在两家公司的基础上创造第3选择公司的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将协同视为决定是否合并的首要而艰巨的标准。 只有当我们能建立互补型团队、认清一方的优势是另一方的机会时,我们才会合并。确实如此。100年前,亨利·莱斯和查理·劳斯在英国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大厅初次会面。你想象不出比他们两个更不一样的人了。头发斑白、留胡子的莱斯是一个磨坊主的儿子,作为一名熟练技工,他为英国陆军制造蒸汽起重机,以做事尽善尽美而闻名。年仅27岁的劳斯是一个富家子弟,父亲是男爵,他同时也是英国第一个拥有汽车的大学生。在爱德华时代的英国,他们之间隔着一道巨大的社会鸿沟,但是他们都热爱汽车。这位年轻富有的出资人和那位经验丰富的老技工决定创建劳斯莱斯汽车公司。 当莱斯努力制造世界上引擎最好的汽车时,劳斯灵感迸发,设计出银色的车身以及一项将业务推广到整个英国上流社会的宣传活动。 劳斯风光的经销商工作与莱斯肮脏的起重机工作的合并,诞生了一个新生事物,一项第3选择的事业。劳斯莱斯在英国200多家汽车公司的起起落落中一直屹立不倒,这是建立在个人爱好、对互补优势的高度尊重和追求卓越的共同愿景之上的合并。 合并不是简单的资产组合。如果你尊重那些人,不把他们看成工作机器,并力求理解他们的优势,你就会发现意想不到的更多的财富,会发现意想不到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