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整改浅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医院建设的数量和规模都得到了迅速扩张。从最近结束的两会所传递出的信息表明,十一五期间,国家不仅要强化公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同时还将要加大医疗建设的投入,我国的医疗事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由此,医疗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也必须与此相协调同步发展,其中关键的一部分就是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
医疗机构所排污水包括:传染病源污水、医疗含菌污水和生活污水等三部分。医疗污水主要含有机物、氨氮及大肠菌病原体、以及传染病源菌、病毒等污染物。若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河体,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废水中有机物易于腐化,一经腐化就能发臭,使水体变黑,导致病原体的扩散和传播,危害人体健康,造成“前门治病,后门传播疾病”的不良后果。因此医院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无论是对国家政策、地方经济的发展,还是对城市水体的生态平衡保护都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在经历了“非典”事件和去年的“禽流感”以来,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水处理工作,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和国务院、国家卫生防疫部委、环保总局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于2005年7月新颁布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对医疗污水提出了更高更加严厉的排放水质要求,该标准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且规定在2007年底以前所有医疗机构都必须全面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鉴于此,我国大部分老医院所沿用的“化粪池+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和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钢质埋地式接触氧化处理设施,由于其故障率高和损毁严重等固有缺陷,已不能适应医院规模的发展和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亟待更新。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为我国公众创造安全的卫生环境;同时也让医疗机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自身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全面更新、改造和扩建工程的工作已是箭在弦上势在必行。
可喜的是,自从去年7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颁布以来,全国各地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的更新、改造和扩建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但是,由于上世纪以来,我们对医疗污水的危害缺乏认识,以及一些设计部门对该类污水处理的专业设计力量不足,或者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所限;并且限于当时环保机械装备的品质良莠不齐,甚至于个别厂商唯利是图粗制滥造的行为;以及工程设计实施中的涉腐现象等等一行列不良背景。使不良工程占有很大比重,直接导致一些医院的污水处理项目先天不足,问题诸多,甚至于投入巨资建造的污水处理项目成了阑尾工程,长期以来都不能投入正常运行。类似这样的问题,给污水处理系统的更新改造和扩建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对于这样一些医院污水处理的工程整改,就需要我们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技术勘查,对其作出全面而认真的技术和经济分析——即“工程诊断”。然后针对其所暴露的问题和所存在的隐患,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才能对工程整改提出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确保经过整改后的污水处理工程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符合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在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使污水处理系统能够长期连续稳定可靠地运行。
笔者现就以一个医院的污水处理工程为例,提出整改前的“工程诊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