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就是指那些以一个家庭为主体,来投资创办和经营管理的民营企业。家族拥有着企业所有权,掌握着企业的经营权,是家族企业的本质特征。而且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是可以向家族后代传承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传统根深蒂固的国家,家族的势力很有市场,家族观念也根深蒂固,因此家族企业十分普遍。据有关方面统计,在全国民营小企业中,97.2%属于这种家族企业的类型,而且在这类企业中,有58.8%的经营决策,是由经营者一人定夺的,缺乏来自内、外有效地监控、反馈和制约。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局限性、随意性,往往容易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因此,中小企业的发展,就会步履艰难、易生易灭。家族企业中,当然有发展相当出色的“明星”企业,但据相关报道,目前全国私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周期只有2.9岁,其中,约有70%的企业在第一个5年内倒闭,在剩余的企业中,又有70%的企业在第二个5年内倒闭。家族企业长不大,容易倒闭,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与家族企业的实质有着密切的关联。 我们创办与经营的杭州山虎机械有限公司,就属于全国千千万万家族企业成员中的一员。我们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优势与缺点,与其他家族企业有着相同之处。我们在管理上扬长避短,较好地使家族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家族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通常采取三种情形:
一是由家族成员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即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形式。在家族企业的初始阶段,基本上都是属于这种形式。通常就是人们所说的,“老子当董事长,儿子当总经理,妻子当财务主管,”的那一种,反正经营管理人员,主要是自己家族的成员或直系亲属。这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是觉得自家人比较放心,用起来顺手,忠诚度和信任度相对较高。 二是聘请外部职业经理经营和管理企业,即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形式。这种模式,有的是因为家族成员不足,或者还不能承担管理者;有的是因为企业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家族成员在管理上已经力不从心,需要聘请职业经理来打理企业,促进企业的壮大。 三是所有者与外部职业经理共同经营管理。这种形式也是因为家族成员不足及企业发展需要而出现的,只是不是全权委托经营,而是共同经营管理,或以家族成员为主,或以聘请的职业经理为主,都属于共同经营管理形式。 无论采取哪一种形式,关键在于家族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在家族企业的初创与发展上,何如发挥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始终是一个管理上的主要问题。企业员工毕竟是企业的主体,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得好与坏,对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利润增长,推动企业发展壮大,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员工积极性发挥得好,企业员工尽心尽力,企业就会生气勃勃,发展壮大。反之,企业员工人心涣散,出工不出力,企业就会暮气沉沉,半死不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就是企业的生命力。但是,家族企业的自身特点,决定着企业主与员工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及时认真地处理好这些矛盾,是调和劳资双方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