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律师么 劳动与需要



引言:

    把劳动与需要二个概念放在一起作为一个话题,我可能不是第一人,把劳动与需要作为题目做文章,我也可能不是第一人,但是,把劳动与需要紧密联系起来,认真地做研究,而且非要探寻它个究竟,我可能是第一人。

     翻开我们的一些常用工具书籍,如:《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对劳动的定义居然都没有提到需要二字,在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也从未有过将劳动与需要联系起来的认真研究,就是证明。就连影响巨大声名显赫的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也未将劳动与需要二者联系起来思考经济学问题,他最著名的经济著作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做的最多最大的探讨是劳动与财富的关系。正是从他开始,开辟了一个时代,即经济理论界的财富劳动观时代。财富劳动观的核心是主张生产和创造,是重农主义的一个发展。这个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全世界的几代人,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都是重工重农而轻商的,私人商业活动被视为投机倒把就是这种思想的深刻反映和鲜明例证。

近一个多世纪以来,第三产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作为一个产业,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其对人们思想理念的影响也是深刻的,过去我们说不从事生产创造财富的人是不劳而获,应当从政治上给予批判和革除。现在我们还会这样做吗?显然不会。商业、服务业,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的政府公务员,我们能说他们不劳而获吗?商业活动把生产商与消费群体联系起来,即满足了生产商的需要,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服务业则满足了人们除产品之外的另类需要,国家公务员的工作则使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各种秩序得以建立运行并不断完善,人们的这些需要难道不是重要的吗?这就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我们通常所做的工作,或称之为劳动的各项事务,都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即满足人们在物质文化方面的某种需要。实际生活告诉我们,需要劳动观早已在非理论家的普通百姓中深入人心。

可能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诘问:既然公务员也是劳动者,那么,大家都去当公务员,这个社会吃什么?并以此来反对需要劳动观。在需要劳动观看来,能一个人完成的事决不叫二人去做,这叫做需要的量的规定性。如果你硬是要叫两人或更多的人去做,就会导致各类低效率劳动(磨洋工或生产过剩),这是不符合需要劳动观的,是根本违反需要劳动观的。

或许是因为这个话题太普通太基本太低档的原故吧,许多有身份的做理论工作的学者都不愿以此为话题多费口舌,以免贻笑大方。而事实上,有些事情只要我们在那上面小心留意便可引出极多的有用的东西来(亚当·斯密语),劳动与需要就属这类事情,只是我们许多同志从未用心去注意它。

那么,我们煞有介事地大谈劳动与需要,就是为了帮助第三产业的人们和政府公务员评反不成?那倒也不尽然。确立需要劳动观的意义不仅在于劳动概念和劳动与需要的关系,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础,而且在于在这个基础上可以重新构建现代政治经济学,更新人们的价值理念、经济理念和思维方式,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用需要劳动观去审视我们的理论,不仅象劳动价值、按劳分配、等价交换、价值规律、国家税收等重要经济学概念和劳动阶级、不劳而获等政治概念都有重新认识之必要,而且象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规律和科学社会主义这样的极重要的理论都有重新认识之必要 [现代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两大阶级对立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同全社会无政府主义生产状况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认识基础之上的(恩格斯语)。在需要劳动观看来,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同全社会无政府主义生产状况之间的矛盾不外是劳动与需要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而已,如果说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那么,劳动与需要之间的矛盾升级也就不可避免,而不论你是采取计划模式组织生产还是采取市场模式组织生产。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其一是靠劳动的人们自觉按照人们的客观需要组织有效生产;其二是以新的科学技术去开辟新的需求(这二点我在本文中有个基本论述);其三是以财政和货币政策去调节需求,详见凯恩斯的理论]。 用需要劳动观去检验我们的工作,很多劳动是没有价值的,也有许多劳动其价值是要大打折扣的,还有一些劳动几乎是负价值的。那些曾经被人们误解的服务业实乃人们客观需要的重要内容,在这里积极开拓必将是大有作为的。而劳动作为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如果我们对它的定义有重大缺陷或有歧义,那么,我们在对整个经济问题进行分析时还能做到全面准确吗?

《劳动与需要》一文是我在十年前写的一点东西,当时还写了《论需要劳动观价值原理》和《等价交换与经济运行》等几篇文章,其中观点主要是我在九一年至九三年之间的研究所得,当时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形势猛烈地冲击着我们曾经一直认为至尊至圣的传统经济理论,理论与实践的这种冲突,促成了我去研究经济问题。由于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也由于本人的研究所得与传统理论相去甚远,加上当时传统经济理论在我国理论界还有相当基础,所以这些文章写完之后一直扔在抽屉里。近来我从网上看到许多学者至今仍在致力研究劳动价值问题,劳动价值问题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此问题本身的复杂性由此也可见一斑。故抽空将抽屉底下的破旧手稿打印出来,我想以此来参加劳动价值这一古老问题的讨论,希望专家们就我提出的观点提出批评和自己的见解,我想这一活动若能开展的好,必定会大大推进经济理论界对劳动价值及市场规律的研究步伐。

本人所作的仅仅是对需要劳动观包括劳动价值及价值规律问题的一点有益探索,其中观点难免会有许多不当之处甚至错误,纠正这些错误还有待于我们的共同努力。但是我想,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观点,第三产业作为一个产业出现,已经有近百年历史了,需要劳动观作为一种系统思想在经济理论界还迟迟不能登场,经济理论界的这种状况至少落后于实践五十年,而我们做经济理论工作的同志还当努力破除迷信,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才行呵!

 

内容提要:本文在对劳动概念定义时,依然注重了劳动与吃喝玩乐等消费行为的区别,劳动概念与走私、贩毒、卖淫、赌博、偷盗等一些违法犯罪和损人利己行为的区别,反对一些人故意利用对劳动概念的定义来混淆劳动阶级与剥削阶级的界限,创造建设服务与违法犯罪损人利己的界限。在此大前提下,认真分析了劳动与需要的相互关系,指出劳动因需要而发生,为需要而服务,受需要制约,由需要检验;需要以劳动为基础,由劳动来满足,随劳动而发展的辩证关系。

 

正文:

劳动与需要

劳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之一,许多同志认为人们对它的认识早已完成了,其实不然。

 例如:在《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这些普及型工具书上,对劳动的定义是这样的:“劳动是人们创造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的活动。”①  在这里,人们仅把劳动与创造财富的活动相联系,而不创造财富的一些人类活动,如医生治病,旅客运输,商品销售,理发服务等等,是否也算作劳动?按照这个定义,答案应是否定的。若以此作为政治经济学中劳动概念的基本内涵,那么,从事上述工作的人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都是不应存在的,或者说是应加以限制和革除的。不然的话,不劳而获就将盛行。显然,这种理论将阻止服务业的发展。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的繁荣与发展,不仅需要有许多人去从事生产性的工作,而且还需要有许多人去从事服务性的工作。任何服务性的工作与物质生产部门的工作一样具有满足人们某种客观需要的功效。

又如:在《辞海》这种较权威的通用工具书上,对劳动又是这样定义的:“劳动是人们改造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活动。”②  在这里已经将劳动与需要联系起来,人们在对劳动的认识上算是前进了一步,但在这个定义里使用了“劳动对象”这个仍需要用劳动概念本身去解释内涵划定范围的概念,在劳动概念未有确切含义时,“劳动对象”是指什么是不能确定的。某人上山伐了十棵大树回家,如果这一过程算劳动,那么这些树木便是劳动对象;如果这一过程是盗窃,那么这些树木就不是劳动对象而是作案对象了。盗窃与劳动有什么区别?从这个定义里是找不到这一界限的。一个概念如果不能将该事物与它事物的根本区别讲清楚,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再如:在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对劳动是这样定义的:“劳动就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经验的人,通过消耗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即支出劳动力)来改造客观自然物质,使其成为人类需要的有目的活动。”③  在这里,我们同样不清楚“劳动能力和劳动经验”具体是指人们那些方面的技能,我们也无法知道象采伐、捕猎、搬运、安装、拆卸、爆破、切割等等技巧那些属于劳动技能,那些又属于破坏技术。如果只是单纯地看它是否改造了客观自然物质和有无为需要服务之目的,那么一切生活消费活动也就都属于劳动了。吃饭也改变了客观自然物质,又满足了人们的客观需要,我们不能说吃饭是劳动。而如果非要“改造客观自然物质”的活动才算劳动,那么,马克思改造德国古典哲学,创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过程,一切理论探讨和文学创作过程,也就都不能算作劳动了,他们可改造的不是客观自然物质。

对于劳动的定义还有多种,上面列举的只是几种影响较大且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上述几种对劳动意义的认识其缺陷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劳动的意义究竟是指什么呢?现实生活告诉我们,人们通常所说的劳动,是指人们自觉运用自己的智慧和体能,通过创造、建设和服务的方式所从事的以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的活动。(任何研究都是人们在特定时代特定范围内进行的,任何理论著述又都是人们在特定时代从特定角度对所研究的问题所作的陈述,超过了这个范围,或站在不同视角再去看同样的事物,其情形就可能不一样。马克思研究劳动及其价值问题是在有用商品的范围内进行的,亚当·斯密研究劳动及其价值问题是在物质和精神两大财富的范围内进行的,我研究劳动及其价值问题是在人们“正当需要”的范围内进行的。所以,这里所说的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指人们的那些既合乎法律规定又合乎社会道德规范的需要,是人们各种需要中的那些既赖于生存与发展又不损害他人基本人权和经济的利益的需要。如果要把研究的范围扩大到人们的所有需要,那么,劳动定义的最后一句必须在“物质文化需要”前面加上“正当”两个字以予限制)

智慧和体能是从事劳动的前提条件。不具有一定智慧和体能的人或它物是不会劳动的,不需用智慧和体能去做的事也是不能算作劳动的。劳动的过程,既是一个改造世界的过程,又是一个认识世界的过程。没有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就不会有对客观世界的正确改造。而只有具备一定智慧和体能的人才具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不具备某种智慧就不能从事相应的劳动。未谙兵法穷黩武,疏于文才偏作诗,那样是一定不能将事情办好的。同样,无臂不可以扔大锤,无腿不可以担重物,哑巴不可以唱歌,瞎子则有许多事情不能做。

劳动无不消耗人的体内能量,尤其是超负荷劳动或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常常还会损害人的身体健康。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是一种支付。但这决不意味着劳动是一种纯粹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因为不劳动的人们,其脑力和体力也未必就能积蓄下来,而劳动的人们在消耗自己体内能量的同时,不仅会使自己的劳动智慧增加,适度的劳动还会使人的体格健壮,四肢发达,各部器官的功能更加灵活敏捷。正因为如此,劳动促成和加速了猿向人转变。所以,劳动的过程,不过是人们智慧和体能的一种自觉运用过程而已。

一切劳动又都是一种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的活动。比如工人做工、农民种地、医生治病、老师教书、科学实验、艺术创作、交通运输、商品销售、机电维修、理发服务、气象预报、邮政电信、金融保险、社会治安等等,尽皆如是,概无例外。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的活动都是劳动。比如以娱乐、健身为目的的下棋、打球,以消遣、消费为目的的吃饭、旅游,以投机、损人利已为目的的赌博、偷盗等等,就不能算作劳动。所以,在人们所从事的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的活动中,还需将这部分去掉才能算作劳动。那些被人们称之为劳动的活动,其另一共同特征就在于它们都是人们以创造、建设和服务的方式所从事的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的活动。所以,创造、建设和服务才是劳动区别于其它一切活动的最主要的特征。象伐木、捕猎、装卸、搬运、切割、驾驶、写字、绘画、唱歌、跳舞等等,如果没有创造、建设和服务的内涵,就可能是偷盗、破坏、健身、娱乐或消遣。

 “以满足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的活动”,岂不是可以不考虑其结果?是的。人们劳动活动的结果,常常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气象条件可以左右人们种地的收获,我们不能说种地是否为劳动是由天决定的;战争亦能影响人们生产经营的成果,我们不能因此就说生产经营是否为劳动是由战争决定的;一件意外之事或一个偶然失误,同样可以影响人们生产经营的效果,我们不能因此又说生产经营是否为劳动是由偶然因素决定的。过去的经典理论认为“无用的劳动就不算劳动”,④  这是不对的(特别是在对经济问题作深入研究时,这一观点会导致一系列错误)。 经验证明:劳动的意义与人们活动所作用的对象和结果并无大的联系,而与人们活动的动机和采取的方式之间的联系是极为密切的。

同世界上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劳动的意义决不是自古如此永恒不变的。它是随着人们劳动实践的发生而产生,又随人们劳动内容的日益丰富扩展而发展。在远古时代,如果人们要对劳动和其它活动加以区别的话,那么,他们对劳动内涵的理解充其量不过是指人们为求得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直接向大自然所进行的采伐捕获等攫取性活动。因为那时的劳动活动只有这么些内容。到了封建社会,人们的劳动实践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主要还是以种养业为主。手工业在当时社会中还只是一个小小的补充部分。劳动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解决人们在吃穿住等方面的最基本的需要。而对于商人,那时人们还大都持否定的态度,不承认其工作有劳动的性质。至于服务业那时是几乎不存在的,那些在官僚贵族家做事的仆人,似乎是那个时代专门从事服务业的一个人数最多的群体,由于服务对象与服务者之间人权状况的极大悬殊,也由于仆人的工作对社会来说只是极少数“贵人”那里的事,所以,无论是从官僚贵族们的权益角度讲还是从社会的角度讲,都没有谁会承认仆人工作的劳动性质。不难想象,如果在那个时代有什么经济学家要想对劳动问题加以系统的研究和说明,断不会超出重农主义的那些见解。中国历史上的许多颇有才华的政坛名人就大多都是重农轻商的。在国外历史上,开始也是重农的。后来,由于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商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与此相适应,强调商业及贸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的理论也就出现了,并随着时代的步伐而日益系统化,形成了当时经济理论界的所谓“重商主义”学派。重商主义对纠正过去人们对商业作用所持的偏见确起了积极作用,推动了整个经济理论的发展,但由于重商主义者为了突出商业及贸易的作用,强化商业阶级在社会中的地位,其理论有明显的重商轻农倾向,因而他们的理论曾遭到重农主义的激烈反对。事实上,那时世界经济的发展水平还很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也是不均衡的。在许多经济落后的国家,农业生产还是主要的劳动内容,重农主义思想还有着广阔的社会经济基础。

历史已经证明:无论是重商主义还是重农主义,其在对劳动的认识上都还只看到了它与财富的联系,其对劳动的理解也都是以是否创造财富为标准。凡能创造财富的活动就是劳动,不能创造财富的活动就不是劳动。他们之间在这个问题上区别,只是在于对财富本质的认识上,各自所持的见解不同。重农主义认为,只有农业生产活动才能增值财富,创造“纯产品”和“地租”。重商主义则认为只有货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富,而商业和贸易能够使货币增值,所以商业和贸易能创造财富。自然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劳动与需要的联系。且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劳动与需要的历史统一同劳动与财富的具体统一是基本一致的,无甚大的区别。这就是那时人们之所以未能注意到劳动与需要之间相互联系的历史原因。亚当·斯密这位十八世纪英国杰出的思想家,那么有才华的经济学教授,在试图揭示社会经济问题中最根本的原则和规律时,就是从财富的研究开始的,并以《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作为他长篇巨著的题目,这就使得他的许多理论不能不受到历史的局限。

 那么,劳动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原来,人们生来就有诸多的客观需要,不论是古人、今人、还是未来的人,从他降临到自然界的那天起,就必须要有吃的、穿的和住的等物质生活条件方能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人们在现实世界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诸种条件,就是人们的客观需要。这些客观需要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无论人们是多么地无视这些条件,也无论人们怎样去抗拒这些需要,没有吃的就要挨饿,没有穿的就将受冻,没有住的就无以遮风蔽雨休生养息,生存就难以为继。当人们的这些客观需要不能从自然界里自然地得到满足时,劳动就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人类要想在现实的客观环境条件下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只有主动自觉地运用自己的智慧和体能去创造必要的条件,以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于是就有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诸种劳动。假如人们没有什么需要,或者人们的各种客观需要都能象对空气和大地的需要一样,只要在正常条件下就可以自然地得到满足,那是无须劳动的。事实上人们的绝大多数客观需要都是在正常条件下所不能自然得到满足的,这就是人们之所以要进行劳动的根本起因。

需要在成为人们劳动起因的同时,理所当然地被作为劳动所服务的唯一对象。任何劳动无不以满足人们的客观需要为目的,为人们客观需要而服务。耕田种粮是为了解决人们吃的需要,纺纱织布是为了解决人们穿的需要,搭砖做房是为了解决人们住的需要,医生治病是为了解决人们的健身需要,老师教书是为了解决人们的求知需要,旅客运输是为了解决人们的交通需要,理发服务是为了解决人们的美容需要等等。没有不为需要服务的劳动,如果从动机上就完全脱离人们客观需要的活动,无论其采用了何种技术,使用了何种工具,改造了何种物资,消耗了多少人的脑力和体力,都是不能算作劳动的。财富论者说:“劳动是人们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活动。”这话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的,因为劳动的主要内容确实是创造财富的活动。且在这一点上,它与需要劳动观并不矛盾。因为不论是物质财富还是精神财富,都是人们所需要的东西。若是不为人们所需要的东西,也就一定不是财富。人们为财富劳动,事实上也是为需要而劳动。为需要劳动是包括为财富劳动之含义的。然而,财富只是人们客观需要的一个方面,人们的客观需要决不只是财富。如果仅仅以是否创造财富作为划分劳动与非劳动的标准,那么,所有从事第三产业的人们也就都不能算作劳动者了。象医生治病、旅客运输、商品销售、理发服务等等不创造财富的服务性活动,我们能说其不是劳动吗?从事上述工作的人们我们能说他们是非劳动者吗?或者说他们是不劳而获者吗?显然这是与客观实际情形不相符合的。

虽然人们的有些客观需要并不需要去劳动就可以得到满足,而人们的有些以满足自己客观需要为目的的活动并不都是劳动,但是,劳动因需要而发生,为需要服务,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具有财富劳动观的人们必然从财富与劳动的关系中去考察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律。所以就有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伟大著作的延生。同理,具有需要劳动观的人们也必然要从需要与劳动的关系中去研究社会经济深层的各种规律。这并不是某种个人意志使然的,实乃思维的逻辑法则使然的。

那么,作为政治经济学和社会生产实践中第一对矛盾的劳动与需要,它们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形?这是每个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不可不清楚的。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劳动与需要之间的对立情形。在劳动的过程中,尽管人们总是从自己或社会的客观需要出发,以满足自己和社会的客观需要为目的去从事各种劳动,但劳动的结果能否达到所预期的目的,能否实现对人们客观需要的真正满足则是不一定的。这是因为人们劳动的目的,包括为实现此目的所制定的各种计划和措施均是人脑的产物。从其形式而言是主观的,从其内容而言也未必是客观的。而人们客观需要的内容、数量、质量、时间、空间、轻重缓急及其变化等等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在之物。特别是在商品经济时代,人们的劳动通常以满足社会的需要为直接目的,劳动者与需要者总是相互分离地处在市场不同位置上,这就使得人们劳动的目的和计划经常与市场客观需求(需要的集合)的实际情形相背离。加之在劳动的实施过程中,人们对各种物资技术条件的运用和把握也未必能做到适时适度。因而,在人们劳动的目的与劳动的结果之间,以及劳动的结果与人们客观需要之间,并不存在自然统一的必然联系。要消灭这三者之间的差异,不仅依赖于劳动的人们对其服务对象的客观需要的内容、数量、质量、时间、空间、轻重缓急及其变化等方面诸种规定性的正确认识和把握,而且依赖于劳动的人们对自己改造世界的能力、条件和过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在人们的劳动实践中,劳动的目的计划正确而因劳动的过程把握不当致使结果不妙的事是常有的。例如制造业工人在生产中就常因操作失误而生产出一些废品来就属这种情况。然而,劳动的目的或计划本身就脱离实际,与人们客观需要的内容、数量、质量、时间、空间、轻重缓急及其变化情况相违背从而导致事与愿违或完全失算的事也是间或有的。如一九五八年的大炼钢铁和前些年的盲目投资就属这类现象。因此,在我们分析劳动问题时,是不可不将劳动的目的与劳动的效果加以严格区别的。对劳动计划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也不可看得太神圣。

对于过程的控制来说,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就是无效的。人们的某种劳动是否有效,不在于人们对此种劳动所抱的目的如何,不在于人们为实现此目的所作的计划和措施如何,也不在于劳动的人们为此所支付的体力和脑力的多寡和劳动所费时间的长短,而只能在于劳动的结果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了人们何种内容的客观需要。如果人们某种劳动的结果有益或适合于人们的客观需要,我们说该种劳动是有效劳动;如果人们某种劳动的结果不适合或者无关于人们的客观需要,我们说该种劳动是无效的劳动;如果人们某种劳动的结果,不仅不适合人们的客观需要,而且有损于人们的客观需要,那么,该种劳动就是负效劳动。所以,不看结果一概而论地说劳动创造价值是不对的,许多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还有一些劳动是会毁损价值的。无效劳动就不创造价值,负效劳动则有损于价值。当一个工人将一个半成品在再加工过程中报废的时候,当一个企业在大量生产有害伪劣产品的同时又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的时候,你能说他们的劳动在创造价值?

 在劳动的实践中,许多劳动所产生的结果并不是纯粹单一的,常常是有用与无用相伴生,正效益与负效应都同在。如工业生产常在制造一些有用物品的同时,还会生产出一些废品和工业垃圾,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农民种地,在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大量物质资料的同时,又常使生态环境遭到毁坏;理论著述,常在揭示真理的同时,又挟杂一些主观偏见,致使一些头脑简单思想僵化的人误入歧途;而失败的实验,却又常能给人们以有益的启示和新的发现。因此,在进行劳动的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克服那些有损于人们客观需要的负效应,则其劳动的有效值就要被其劳动的负效应所抵减,甚至出现负效应大于正效益的结果。这种劳动的负效应无论人们当时对它有所认识与否,也无论该时代的经济政策对其扣除与否,它总是要发生作用并影响人们生活的。人们已经充分地感觉到,劳动在改善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同时,也在资源和环境等方面恶化了人们生活的条件。如生态失衡、大气污染、水土流失、沙漠扩展、资源浪费、耕地被占等等。

 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改善与提高,依赖于劳动的人们普遍地进行有效劳动,戒除无效劳动和负效劳动。没有充分有效的劳动,就不会有人们客观需要的任何满足。一个社会,如果无效劳动充斥,经济就不能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就难于改善与提高。然而,要使劳动充分有效,不仅要求一切劳动务必全力服务于人们的客观需要,而且要求一切劳动务必充分地适合于人们的客观需要。人们的客观需要对于劳动的这种质的要求,是决定每个劳动者工作成效和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盛衰兴亡之关键所在。对于自食其力时代的人们来说,不论何人,无论何处,顺其道则昌,逆其道则亡,这是不可不认真对待的。

我们再来看一下劳动与需要之间相互联结的情形,它们各自都有哪些特点?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哪些影响?

就人们客观需要的具体内容和质量水准来说,在任一历史时期,人们客观需要在这方面的情形都是无限的。需要的内容无限多样,需要的水准不厌其好。古人虽无汽车,但并非不需要汽车,实乃造不出汽车。生活实践告诉我们:人类社会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后的今天,尽管人们的客观需要其内容已经极其丰富,其质量水准也已极大提高,但是谁也不能说,人们客观需要的具体内容已经穷尽,其质量水准也已达顶峰。不难预料,在未来世界里,人们客观需要的具体内容还将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展,人们客观需要的质量水准也将不断提高,这是毫无疑义的。需要的这种多样性和无限性,规定着人们劳动的多样性和无限性。有什么样的客观需要就有必要去从事什么样的劳动。人们需要吃的、穿的和住的,就必须去弄吃的穿的和住的,不能无视这些客观需要而只顾攀山消遣,泅水娱乐;人们需要飞船、电脑和机器人,就有必要去研究制造飞船、电脑和机器人,不可安于现状默守陈习。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有能力做到的事情未必都去做,做不做要看是否需要;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也未必不去一试,试不试也要视需要情况而定。当人们需要某种商品或服务时,就有生产该种商品或提供该种服务的必要;当人们的这些需要在质量上有了更高的要求时,也就有生产或提供更优质的商品或服务的必要,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在人类社会的整个历史长河中,人们劳动的内容决不是主观枯燥单调的,既不能脱离人们的客观需要而凭空造事,也不能只顾解决吃穿问题而视人的其它客观需要于不顾。劳动的质量水准也不是固定永恒不变的,人们不能永食野果不种谷粮,永披兽皮不织衣裳,永住山洞不盖楼房。劳动的内容无限多样,劳动的水准永无止境。所谓未来社会“物质极大的丰富”,如果将它落实于人们客观需要的方方面面,那将永远合乎人们的客观需要,永远受人欢迎而不嫌其多。劳动的人们若能将其有限的劳动能力,在人们无限需要的各个领域不断去开拓和满足人们更多方面和更高层次上的需要,将永远是有效的劳动,否则,“物质极大的丰富”就只能是有限品种的商品过剩。

然而,就人们的任何一种具体需要来说,在一定时期内,其在量的方面又总是有限的(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是人们对那些可以重复为之的劳动和劳动产品需要。而对那些稀缺资源的需要来说,由于其稀缺的属性本身就决定了其在地球上不存在过量的问题,故不在此讨论之列。虽然从个人消费的意义上讲,每个人对它的需要量也是有限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己用不了的东西只要社会稀缺就可以拿去卖,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可以变成钱,变成抽象的价值符号,而每个人对抽象价值的需要是没有量的规定性的,至少现阶段人们不嫌其多)。 即使象粮食这样的生活必须品,在一定时期里,其产量超过了人们的客观需要量(包括充足储备、和其它用粮)后也是多余的了。亚当·斯密说:“每一个人对于食物的欲望都受到有限食量的限制。”⑤ 就是指的这个道理。但他又说:人们“对于享用品、建筑物的装饰、衣服、车马、家具等物品的欲望却似乎没有什么限制或确定的界限。”⑥ 这句话如果是指人们客观需要在质量方面的特点那是对的,而如果是在讨论需要的数量问题那就不对了。比如人们对衣服的需要吧,我们知道,人们在一天之内对衣服的实际需要数量总是有限的,它不能超出人们遮体取暖和因时因场合更换的合适程度。虽然现实生活中人们有针对不同工作不同场合着不同服饰的习惯,但绝无换衣服越多越好的欲望。说一个人在一天之内需要换数百乃至更多件衣服那是荒唐的。由此我们也不难说明人们在一年乃至更长时间里对衣服的实际需要数量也是有限的。人们对车马、住房、家具及其它日用品的需要情况亦是如此。需要的这种量的规定性,规定着人们各种具体劳动的量的客观标准。人们在一定时期里从事某种具体劳动的量,如果少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量,就不能满足人们的客观需要。在短缺经济条件下,由于产品供不应求,常常是“臭媳妇”也抢手,生产出来的东西不愁卖不出去。从现象上看,似乎只要生产就总是合乎需要的,但这是以经济发展速度的缓慢,产品质量的低劣,人们客观需要的普遍得不到满足为代价的。反之,在一定时期里,人们从事某种具体劳动的量超过了人们实际需要量的界限,则无论该种劳动的继续在形式上是如何地保持其先前的形态,也无论它的质量是怎样的和过去相同,都成为人们所不需要的了,相应的劳动也是无效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同志不知此理,他们无视人们各种具体需要的量的规定性,只要一见某种商品受人欢迎,便不顾市场已有的生产能力和实际需求量而拼命投资生产,甚至在经营方针上只追求产量和产值,其结果不仅仅是某些商品的生产过剩和大量积压,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使本来有能力安排解决的而且极待解决的客观需要没能得到解决。经验告诉我们:总是在已有的生产和经营领域投入过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结果常常是资源的巨大浪费。

人们各种的客观需要还无不表现出极强的时间性。不仅抢险救灾、治病救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各种商贸合同的履约等有极强的时间性,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煮饭烧菜也是有着鲜明的时间性的,多几分钟或少几分钟不仅会使其口味和功效大打折扣,甚至根本不能食用。而各类运输供应等等,一旦延误时间就会造成对人们生产生活的严重影响。需要的这种时间规定性还表现在许多商品对人们客观需要的历史时效性上。人们对许多技术性产品的需要都是短暂的,有生命周期的,随科技的进步而经常改变的。所谓产品的生命周期,本质是人们的各种具体需要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科技发展速度越快,人们各种具体需要的内容变化时间也越快,变化周期也就越短,相应的供给——科技产品的生命周期也越短。需要的这种时间性规定着人们劳动的时间性,人们既不能反季节穿衣戴帽,也不能八月份开运动会九月份才建好比赛场馆,更不能现在就生产好一百年以后子孙后代使用的电子产品。

需要在空间方面的情形也是一样,小至雕刻、绘画、电焊、切割和医生给病人做手术,大到导弹发射和卫星摇控,无不有着严格的空间规定性。如果医生给病人做手术时下刀的位置搞错了那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如果导弹发射和卫星摇控发生失误,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后果都是极其严重的。人们客观需要的这种空间规定性对人们劳动的空间制约也是不能有丝毫含糊的,生活实践中因劳动的空间把握不当而致使劳动结果偏离劳动目标导致不良后果甚至严重经济损失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

再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在人们无限多样的客观需要中,各种不同质的具体需要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关系并不具有等同的意义。衣服、家什、住所、柴米油盐酱醋等等,虽然均为人们生活所必须,但它们各自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不仅有轻重缓急之别,而且有大小多少之分。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为不同对象服务,其诸种具体需要的内容、数量、质量情况也是不同的。需要在内容、数量、质量、时间、空间、轻重缓急等诸方面的这种不均衡性,规定着人们劳动的内容、数量、质量、时间、空间、轻重缓急等诸方面的不均衡性。劳动的人们如果要使自己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充分利用,以尽可能满足自己和社会更多方面和不同层次的需要,就必须在劳动时间和劳动资源的分配上,着重考虑那些与人们生活关系密切影响重大的需要,尽量兼顾那些与人们生活关系虽不特别重要但乃有一定影响的需要;在劳动内容的安排秩序上,优先解决那些极待解决的生产生活需要,暂缓解决那些不甚迫切的与人们生产生活影响不大的需要;在产品的质量档次的设计上不仅要有高档产品以满足高收入阶层的需要,而且还要有低档产品以满足低收入阶层的需要;在各种产品的数量、供应时间和空间(市场布局)的管理上,也不可一律看待,更不可轻重倒置。

如果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或在不同深度上对人们的客观需要进行观察,还会发现它的其它许多特点,如自己需要与客户需要,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局部需要与全局需要,眼前需要与长远需要,随机需要与持久需要,个别特殊需要与多数共同需要,生产需要与生活需要,积累需要与消费需要,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理想需要与现实需要,已有需要与潜在需要,合法需要与非法需要,过时需要与新兴需要,劳动工作需要与休闲娱乐需要,基本生活需要与高端享受需要,创造物质财富的需要与维护生态环境的需要,高速发展经济的需要与持续发展经济的需要,本地市场需要与外地市场需要,有支付能力的需要与没有支付能力的需要等等,需要的所有这些区别与联系都各有其特点,都会在不同层面上对人们的劳动产生巨大的制约和影响。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人们客观需要的这些不同特点,对于我们快速协调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总而言之,需要是上帝,谁也不能无视它抗拒它违背它,而只能想办法去认识它适应它满足它。没有需要劳动就得停止,没有需求经济也不复存在。留心人们的需要,捕捉人们的需要,发现人们的需要,研究人们的需要,设法以劳动创造去满足人们的需要,是我们从事生产劳动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们一项基本的经常性的任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否定劳动的作用,就象我们在承认帝王的历史地位时却并不否认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一样,劳动对需要的作用总是主动的决定性的。

首先,劳动是人们各种具体的现实的客观需要赖以树立的前提。如果人们都不会劳动,或者都不去劳动,那么,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具体的客观需要(如对手机、电脑、电视机等等的需要)就只能是一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空话。人类的需要所以与动物的欲望相区别,就在于它有劳动作基础,因而它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总是有着确定的位置。离开了劳动,人们在大自然中也就只能同其它动物一样自生自灭,一切都由大自然做出适当的安排。其所谓需要也就永远只能是那些最原始最基本最简单的需要,如草果、山洞和树皮等等。而其它更高级更多方面的需要只能是转瞬即逝的欲望和幻想,并无确定性和实在性。或许癞蛤蟆有时也会想吃天鹅肉,但这对于只能在地上爬的蛤蟆来说,这种欲望总是难于支持很久的,只要待它一清醒过来,就会立刻意识到那是可笑的梦想,而不是可行的现实。在它心目中真正经常希望得到的,还是那些在它嘴边飞来飞去的小蚊子和小昆虫。

在这里真正把人们客观需要由理想变成现实,由抽象变为具体的先决条件,是人们的劳动能力。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表明:在任一历史时期,人们客观需要的现实构成及水准总是与该时代人们的劳动能力相适应的。有什么样的劳动能力,就会有什么样的需要构成及水准。人们需要吃的、穿的和住的,但未必就是米饭、布衣和砖木房子,这些东西只是人们客观需要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生产力条件下的具体对象。超过了一定的历史时期,人们的劳动能力有了发展,人们的这些具体需要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吃的就不一定是以米饭为主了,或许更多的是牛奶、面包、蛋糕之类;穿的也不一定是以布衣为主了,或许是化纤、丝绸、毛织品之类;住的也不一定是砖木房子,或许是钢筋混凝结构的别墅。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一历史发展的伟大过程。脱离人们现实劳动能力的任何需要只能是抽象的、幻想的、模糊的、不确切的东西。几千年前的古人就无不希望自己能有千里眼、顺风耳、飞行翅膀和神行腿之类的东西,但在苦无技术的古时,这些东西只能是神话般的梦想。而在文明时代的今天,望远镜、电话机、飞机和汽车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物。人们的抽象需要在这里得到了具体的满足。纵观人们的衣食结构和物用状况的历史变化,无一不是同当时人们的劳动能力相适应的。石油、陶土、煤炭、金属等自然资源及其制成品,其真正成为人们现实需要构成物之日,只是在人们具备了利用它们造福人类的能力之时。所以,在人们无限多样的需要中,只有哪些与人们劳动能力相适应的需要方是现实的、可靠的、有意义的。

其次,劳动是人们客观需要赖以满足的基本手段。这个简单道理几乎用不着证明,具备了某种劳动能力还不等于人们某种客观需要的自然满足。人们某种具体需要的真正满足,还有待于人们对自己劳动能力的付诸实施和正确运用。劳动条件的好坏,劳动结果的成败,直接影响着人们客观需要的满足程度。猎获了兔子,自然可以烹兔子,若猎而无获,那就只有饿肚子。脱离人们劳动状况的需要还是空洞的没有着落的东西。在每一历史时代,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总是不能超过该时代的人们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水平。在自食其力的(理想化的完全按照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商品经济社会条件下,则每个社会成员的消费水平也总是不能超过他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水平的。所以在人们诸多的现实需要中,又只有那些与人们劳动成果相适应的需要才是有效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是劳动者个人、劳动集体还是一个社会,它的有效需求总是与其有效供给相联系的,假如每个劳动者都不能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有效供给),那么,他自己的需求就是建立在无效劳动的基础之上的,最终将因不能获得货币收入和与之相适应的支付能力而使自己的需求化为泡影。可见,劳动的有效性决定着需要的有效性,或者说供给的有效性决定着需求的有效性,只有那些有效劳动才能创造有效需求,也只有那些有效需求才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实际空间,没有这样的需求就不可能有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人人都从事有效劳动是保障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时代,那些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只是一种潜在的需求。潜在需求只给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空间,而有效需求才决定着市场自身的发展空间。

再者,劳动还是促使人们各种具体客观需要不断发展变化的真正原因和动力。由于人们的劳动能力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总是有限的,加之人们的劳动状况不仅受到自己主观努力的影响,而且受到劳动设施状况、地理气象条件、劳动就业制度、市场各种要素等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就使得人们对自己的客观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只能在一定的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满足。这种据以人们现实劳动能力和劳动状况的有限满足,是人们对自己诸种客观需要的一种现实的满足形式。事实上,每一历史时代的人们对自己客观需要的满足,只能是与自己劳动能力和劳动状况相适应的。

随着人们劳动实践在深度和广度上的继续,人们通过不断地积累和总结劳动经验,其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劳动在不断改善人们生活条件的同时,总是不断地改变着人类自身的劳动技能,从而不断地改变着人们客观需要的现实构成及水准。纺织技术使人类穿上了布衣,建筑技术使人类走出了山洞,冶炼技术使人类丢掉了石器,生物、化学、机械、电子、航天、通讯等技术的发展,则为人类生活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实践证明:没有这种劳动能力的提高,没有各种高新技术的出现,就不会有人们需要现实构成的任何改变和需要水准的大幅提高。人们劳动的内容就将永远是对采伐捕获等原始活动的无限重复,社会经济的发展充其量也只不过是在数量方面的简单增加而已。科学技术之于经济发展的巨大魅力,不仅在于它能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尤其在于它能促进人们客观需要的现实构成及水准的不断发展和提高,而需要的发展提高对于全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以及根除所谓经济危机其意义是极其重要的。无论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对扩大需求有多大的作用,但它最终并没有创造新的产品需求,只是使现有产品的潜在需求加速兑现,最多也不过是在加速人们消费节奏的过程中会使人们对现有的有些产品的需求总量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会有所增加。只有新技术才能真正创造出新的需求。

新技术有两种,一种是新生产技术,一种是新产品技术(严格地说,新产品技术又包括更新产品技术和全新产品技术,在发展新需求方面,全新产品技术的意义更大。而更新产品技术在开发新需求的同时,又总是要将原有旧产品的市场需求消灭)。前者提高人们某项劳动的生产能力,因而在一定条件下会解放劳动者,使劳动者的体力或脑力负荷大大减轻,从而在原有的生产领域排拆劳动者。后者则不断地改变人们客观需要的现实构成和水准,使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内容日益丰富和提高,劳动的内容也随之增多,因而在新的生产经营领域不断地吸收劳动者。二者相互依赖,互相促进。如果没有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不会有许多人从第一、二产业中解放出来,而去专门从事第三产业。反之,如果没有新产品和新产业技术的出现,从旧有产业或行业中解放出来的人们就会失业或者日益无事可做。所以,对整个社会而言,只注重对生产技术的改进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极其有限的。若能在不断改进生产技术的同时,不断更新产品的性能,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和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则社会经济的发展将是永无止境的。在现实社会中,那些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快的国家其在生产方面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十分重视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常常是一种新产品在消费者中间还未普及,新的性能更优越的替代产品就已面市。如汽车、电子等工业发展情况就是如此。

 劳动与需要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劳动不等于需要的一定满足,需要也未必一定就有相应的劳动技术、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用。劳动因需要而生,为需要服务,受需要制约,由需要检验。或者说需要是劳动之父,需要是发明之母。而需要以劳动为基础,由劳动来满足,随劳动而发展。二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不可分割。这就是劳动与需要的一般关系。

有不少同志还不懂得劳动与需要的对立关系,不懂得劳动何以有有效与无效之区别,认为只要从事劳动,只要付出了一定的体力和脑力,就会有效益。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及有些企业的领导干部中这种情况尤甚,他们在组织劳动方面的伟大决心和巨大付出常常与同样惊人的经济损失成正比。在我们的许多理论家那里,也常常不自觉地将造成无效劳动的责任简单地归之于某种社会制度。还有一些同志,他们则是不懂得劳动与需要的各种联系。或是不懂得生产发展对需要发展的依赖性,或是不懂得需要的发展对劳动技术的发展和劳动成果好坏的依赖关系。这些同志常常用孤立的眼光去看待劳动与需要,以为经济的发展就是生产的发展,仅此而已,并不存在什么需要的发展。几万年以后,人们的需要也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他们对科学技术如何促进经济发展认识模糊,对开发和运用高新技术毫无方向性和自觉性。或者只懂得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不懂得科学技术还是新市场(需求)。暢谈科学技术常常撇开人们的客观需要,孤立地去搞研究,理论与实践不是紧密联系而是互相脱离。也有一些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同志对人们客观需要的现实状况及水准不愿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需要的发展变化如何去认识和把握更是一片茫然,这些人在实践中没有不碰壁的。

 

             一九九二年元月十日

  

 劳动仲裁需要律师么 劳动与需要

参考资料:

①《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1页,《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

言研究所编 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669页

②《辞海》第1622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

③卫兴华、顾学荣《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④参看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一卷12页

⑤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一篇第十一章第二部分,坎南版第一卷165页

⑥同上

 

             (此文2003年月12月首发于《经济学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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