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指责药品的"毒副作用"(包括中药与西药),他肯定不是医药专业人士。指责者体现的是一种心理在媒体上的行为;根本没有医药卫生方面的学术意义!过激者的炒作会影响社会与学术的正常秩序;给所涉及学科的发展设置障碍!
我们先来搞清一个共识。这个共识就是先来讨论一下“毒副作用”。通常人门对毒副作用的概念是:所用药品对人的体质有损害或是致命。药品突出的是对人体疾病的治疗作用。我们用一个“毒性”药对疾病治疗的案例来说明一下“毒”的治疗作用。血吸虫病,是长江流域一种多发疾病,解放初期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疾病,后来攻破了治疗难关,取得了满意的疗效。所有医务工作者都知道治疗血吸虫注射的就是一种“毒药”。专业的说,选择“毒性药”治疗疾病,存在的是个量的问题,是个相对人体的成份数据的问题。如果运用得法,能够治疗疾病,那就不是概念上的“毒药”。如果,随便抓一把药品给你吃,想必会有毒副作用或是危害到你的生命;这也是不可否认的毒副作用。药品“相对人体成分数据的问题”我表达的不太清楚,突然一说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我来举例说明一下。有的人吃螃蟹大虾过敏,有的人酒精过敏。有的人喝二两酒会醉,有的能喝一斤;有的人喝一斤可能会中毒毙命;糖尿病人吃糖也可以说成是毒副作用。这里说明一个道理,人本身的素质数据不同。相对相同的药品效果不等。在能治疗疾病的同时,相对的副作用也不等。这是一个医疗专业话题。例如抗生素在杀灭病毒的时候对有利菌团及细胞也有副作用。
从专业看毒副作用来说,那是一个毒副作用的比例问题;是一个相对病者用药的选择与用量的问题;是一个疗效与副作用中和的课题。任何一个医疗专业人员对药品的毒副作用只能用专业的知识与临床现象去分析去处理它;而绝不会站在外面去炒作它!在社会上指责中药的毒副作用(包括西药),是一种搅乱社会与学术正常秩序的现象。
我在这里要指责的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你们对指责是什么态度?你们对中医药负责了吗?不要当中医药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