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给予农业适度保护是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本文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相关统计数据构建出我国农业保护曲线,从而用来判断我国农业保护由负值转为正值的时间,并我国农业保护筛选出有效的政策变量,从而为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农业保护曲线 生产者补贴等值水平 相关性系数
根据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演化顺序,经济发展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农业支持工业发展阶段,即以农养工或以农补工阶段;第二阶段,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阶段,即农工自养或农工自补阶段;第三阶段,工业支持农业发展阶段,即以工养农或以工补农阶段。可见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农业保护程度会由负值(农业支持工业发展阶段)转为零(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阶段),然后再转为正值(以工养农阶段)。这一规律已经受到了经济学界的普遍认同。本文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相关统计数据构建出我国农业的保护曲线,从而判断出我国农业保护由负值转为正值的时间,为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一、我国农业保护水平测定和保护曲线拟合
本文对我国农业保护水平进行了名义保护率和生产者补贴等值水平的测定和曲线的拟合,并对农业保护进行了国际比较。
1、名义保护率水平(NRP)
根据上面给出的公式(1),我们可以看出计算NRP的关键是要得到农产品的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比较容易得到,只要把商品的到岸美元价格与人民币的汇率相乘即可。比较复杂的是国内市场价格的选取,由于我国农产品的国内统一大市场尚未完全实现,加之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存在垄断,导致同一农产品在同一时间有多种价格。所以,本文在国内农产品价格上采用的是生产者价格,而不是使用市场价格,其缺点是会使计算出的农业保护程度偏大,使农业保护由负值转为正值的时间提前。鉴于国内学者对农业名义保护率测算的比较多,本文没有进行重复计算,而是直接引用张莉琴博士计算结果。具体见表1。
表1 我国农产品的名义保护率(%),按生产者价格与口岸价格的差额计算
资料来源:张莉琴博士论文《我国农业政策对农产品的有效保护效果分析》P73
图1 农产品名义保护曲线
方程为:E=-4038.33+2.0183A,其中E代表名义保护率,A代表年份。
初步估算要使名义保护率(E)=0,年份(A)=2000.857,即2000年年内就应该实现农业保护水平由负转正,实现正保护。
2、生产者补贴等值水平(PSE)
由于国内学者对生产者补贴等值水平测算的也比较多,本文没有进行重复计算,也是直接引用其他学者的计算结果进行拟合,具体见表2。
方程为:M=-45.5149+0.0227A,其中M代表生产者补贴等值,A代表年份。
初步估算要使生产者补贴等值(M)=0,年份(A)=2005.06。这说明根据测定我国应在2005年年内实现农业生产者补贴等值由负转正,最终实现农业正保护。
表2 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者补贴等值水平计算
资料来源:1986年数据来自程国强博士论文《国际农业贸易政策的经济影响》第37页;1991-1999年数据来自张莉琴博士论文《我国农业政策对农产品的有效保护效果分析》。
图2 生产者补贴等值水平保护曲线
根据上述名义保护率和生产者补贴等值的计算,我们可以看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的负保护程度呈现波浪式的下降,但总体农业保护水平尚处于负值,且农业保护力度大小年现象严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农业政策缺乏稳定性。另外,名义保护率由负转正的时间早于生产者补贴等值的时间,这是指标选取的原因导致的,具体作者在本文前面已加解释。
3、农业保护曲线的国际数据拟合
以上分析我们是通过采用我国国内数据进行的,横轴是时间变量。为了国际比较,下面本文采用了不同国家的数据进行农业保护曲线的拟合,其纵轴是1986年不同国家的农产品PSE百分比,横轴是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具体数据见表3和表4。
表3 1986年不同国家农产品PSE百分比值
数据来源:程国强博士论文,《国际农业贸易政策的经济影响》,第37页
表4 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资料来源:《2003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
根据表3的数据,本文首先就不同国家农产品PSE百分比值与农业占GDP份额做了相关性分析,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70862,两者呈高度负相关,即随着农业份额占GDP的比重的下降,必然导致农业保护水平的提高。这说明了一个基本经济规律,即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该国的农业份额占GDP的比重会不断下降,而农业保护水平则应适度提高,这也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演化顺序的曲线表示。其次本文对不同国家农产品PSE百分比值与农业占GDP份额进行了曲线拟合,拟合曲线见图3。
图3 PSE%与农业占GDP份额的拟合曲线
方程为:A=45.5294-2.0719B,其中A代表PSE%值,B代表农业占GDP份额
根据上述方程,我们可以进一步计算出当农业占GDP份额(B)=21.97,PSE%值(A)=0,即当农业占GDP份额下降到21.97%以下时,政府就应该对农业实施正保护。
根据表4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1993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就已经达到21.5,小于曲线拟合出的数据21.97,按照国际农业发展规律就应该实现农业保护的由负转正,然而我国现实并非如此,这说明我国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是滞后的。
二、为有效提高我国农业保护水平而进行的农业政策变量萃取
为了有效提高我国农业保护水平,本文进行了农业保护各政策变量与农业保护水平之间的相关性分析。其中农业保护水平指标采取的是“名义保护率”,原因在于本研究对“名义保护率”与“生产者补贴等值水平”作了相关性分析,两者呈高度正相关,相关系数达0.9667,近似于线性。本文政策变量选取了三类共13项,具体指标包括:国家宏观支农政策: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F)、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G)、农业基本建设支出(H)、农业科技三项费用(I)、农村基本建设投资(T);市场价格保护政策: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合计(K)、粮棉油价格补贴(L)、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R)、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S)、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Q);其他政策:农业各税(O)、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M)、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中专程度及以上(U)。具体相关性系数见表5。
表5 农业保护水平与相关政策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系数表
资料来源:来自叶堂林博士论文《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表4-13,中国农业科学院,2004年6月
根据表5数据所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与农业保护水平正相关性程度较高的指标有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中专程度及以上、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等等,这说明国家要提高农业保护水平则应该对农业和农村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农民的教育培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非农产业以及提高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其次,就其大类指标来看,国家宏观支农政策和其他政策对农业保护水平影响较大,而市场价格保护政策效果并不好。
再次,从负相关指标来看,总共有三个,分别是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其中与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负相关程度最大,这说明农产品进口额的多少将严重影响我国农业保护水平,所以这要求我们在加入WTO的同时必须加强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否则就会导致农业保护力度下降,进而影响农民收入和粮食安全,2001年以来的农业减产就是例证(2001年底我国加入WTO)。
再次,我们可以看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与农业保护水平呈低度负相关,这说明我们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对农业保护水平没有多大影响,原因在于我国农产品收购价格往往在粮食歉收时提价,以刺激供给,而在农产品供过于求需要价格支持时却降价,所以没有起到保护农业生产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对农业发展不利。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农业各税和农业保护水平呈正相关的,这说明我国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一方面加大财政对农业的保护力度,但另一方面加大对农业的税收负担,众所周知每项财政政策都有漏出效应,这必然导致我国当前财政对农业支持的低效率,因此我国已于2004年宣布在5年之内取消农业各税,这将很大程度提高财政对农业支持的效率、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
三、相关政策建议
1、继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各级政府要依法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现有各项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
2、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要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适当调整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结构,增加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具体包括对农田水利建设、道路交通、电力、通讯建设等投入,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现代化条件。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雨水集蓄、河渠整治、牧区水利、小流域治理、改水改厕和秸秆气化等各种小型设施建设。创新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加强粮棉生产基地、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农村能源示范基地、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强退耕还草、围栏草场、人工种草、治虫灭鼠的草原保护工程,加强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为重点的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西部地区继续加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植树造林、防止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等方面的投入,东部地区加大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的治理。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以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上学难、农民看病就医难的问题。
3、加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
应围绕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改革农业科技体制,较大幅度地增加预算内农业科研投入。继续安排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资金。加大优良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尤其是出口优势产品品种选育,例如蔬菜、水果、花卉等,同时,应加强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发。对未来将要投产应用的技术必须超前安排,不间断地进行研究,从而使技术创新源远流长,始终拥有必要的技术储备。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允许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与农业产业带相适应的跨区域、专业性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支持农业大中专院校参与农业技术的研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