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二重功能



(该文曾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四期)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邱海平

 

摘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具有二重功能,既是对商品价值和价格的本质的、整体的、历史的说明,同时被运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结构,这两个方面的功能完整地统一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之中,从而使马克思经济学超越于古典经济学。把马克思归于古典经济学家行列并据此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于价格的解释功能是错误的。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在当代面临的两个最重要的任务是,一方面,必须把劳动价值理论进一步发展到可用于分析市场价格的水平,另一方面,必须把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学理论发展到可用于分析宏观经济的层次。

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价值理论的二重功能  历史唯物主义

 

劳动价值理论的实质性问题:二重功能问题

我国经济学理论界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讨论涉及许多问题,主要有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问题,科学和管理劳动、物化劳动与价值的形成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剥削问题,第三次产业与价值的形成问题,劳动价值理论与我国的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问题,转型问题,两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的关系问题,等等。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可以期望人们将会在一些问题上逐步达成原则上的共识。例如,能够被多数人接受的将是这样一些认识:生产价值的不仅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还应该包括提供具有社会使用价值的商业性服务;参与商品生产和商业性服务的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商品价值是由劳动这一单一要素构成的,而物质财富则是所有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及其社会结合、生产资料、技术、自然资源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的生产中这些生产要素的作用是不同的。商品价值是由劳动形成的,但是商品的价值以及物质财富的分配则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来进行分配的。

但是,我们看到,即使人们在这些问题上达成了原则性的共识,但是劳动价值理论仍然面临着尖锐的置疑。例如,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不能解释交换价值或价格,也不能作为解决我国分配问题的理论依据,价格和我国分配问题最终都必须由要素价格理论来解决。这样一种结论,显然无异于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当代的意义以及发展这一理论的可能性。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所不能回避的重大问题,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所不能同意和接受的。[1]围绕这一观点所进行的争论表明,人们对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功能的认识和判断是不一致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功能问题涉及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及整个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根本评价问题,因此,需要更深入的讨论。

我们认为,关系到如何评价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当代的地位的根本问题是这样两个层次的问题,一个层次的问题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与商品价格究竟是什么关系?它究竟能不能说明商品的价格?它是如何说明商品价格的?另一个层次的问题是,除了解释商品价格以外,劳动价值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学中还具有什么特定的功能?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理论说明了什么?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理论所提出的理论在今天究竟还是不是有效的?仅仅是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把前一个层次的问题归结为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功能问题,把后一个层次的问题归结为劳动价值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功能问题。本文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这两个方面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一些探讨。

必须指出,尽管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并不是两种不同的学科,因此不可能对它们做出绝对的区分,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做相对的区分。不管人们对这两个概念有何不同的理解,一个客观的事实是,西方主流经济学是一种经济学,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一种政治经济学。现代西方经济学主要研究资源配置问题,均衡价格理论是其理论基础。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研究生产关系问题,劳动价值理论是其基石。因此,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确是具有不同功能的两种经济理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经济学是一种经济技术学,而政治经济学则是一种经济社会学。前者侧重于从技术层面解释交换中的各种现象(新制度经济学把分析的范围扩展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所抽象掉的企业内部关系,这是一种进步,但是,从理论范式的角度看,它仍然只是新古典经济学的进一步扩展,并非科学意义上的“革命”。),而后者则侧重于从社会层面解释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包括不同阶级之间的关系以及同一个阶级内部不同集团或群体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历史变迁的影响。由于劳动价值理论既涉及商品的价格问题,同时又被马克思用来分析社会生产关系,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前者叫劳动价值理论的技术功能,把后者叫劳动价值理论的社会历史功能。我们将会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理论,也只有从这种统一出发,才能正确理解和评价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把马克思归入古典经济学家的行列是错误的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在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人因此而认为马克思也属于古典经济学家的行列,并进而根据古典经济学最后破产了的事实来怀疑和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我们认为,把马克思划入古典经济学家的行列肯定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古典经济学”这一概念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个简称,而后一概念正是马克思本人第一个提出来的。他说:“我所说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是指从威·配第以来的一切这样的经济学,这种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相反,研究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缺点之一,就是它始终不能从商品的分析,而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2]马克思把亚·斯密和李嘉图看成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人物”。显然,根据马克思本人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定义和评价,我们不可能把马克思本人也划入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行列。当然,也许人们会说,我们现在所说的古典经济学不是马克思的那个定义。但是,我们还不曾看见有人明确地提出这样一个能够被大家公认的定义。不仅如此,不管人们怎样重新定义“古典经济学”这个概念,把马克思归入古典经济学家的行列在理论上是错误的。

根据马克思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就认为马克思是古典经济学家,这种观点之所以是错误的,显然是因为持这种看法的人只看到了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上对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继承,而没有看到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上有一系列创新和突破。马克思的创新和突破主要表现在:

1、  彻底克服了古典经济学家经常混淆使用价值与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的错误,对它

们的相互关系进行了严格的界定;

2、  首创了劳动二重性理论,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结构(具体劳动反映人与物的关系,

抽象劳动反映人与人的关系)引入价值理论之中;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二重功能

3、  克服了古典经济学家由于不懂得辩证法和范畴的历史性而产生的“内在观察法”与

“外在观察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是把价值范畴当作静态的概念去理解,而是把它当作历史的、发展的范畴,从而创立了生产价格和价值转型理论;

4、  提出了系统的价值形式理论,第一次科学地说明了货币的本质和起源。在这里,马

克思再一次显示了与古典经济学的重大区别:“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

5、  独创了商品拜物教理论,再一次凸显了马克思自己研究价值的旨趣何在,即要通过

价值理论揭示经济生活中的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包括了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

那么马克思为何能够创新劳动价值理论呢?

马克思发表《资本论》第一卷的时候还说,“在德国,直到现在,政治经济学一直是外

来的科学”(第二版跋)。可是,正是这个德国的思想家却把由英国和法国经济学家首创的劳动价值理论发展成为一种系统的、全新的理论。那么,马克思何以能够完成上述劳动价值理论上的推进和革新呢?显然,不能用德国同英国、法国的经济社会状况的对比来说明,也不能用马克思的个人智商来解释。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当时的德国虽然在经济上落后于英、法,但是,德国有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而且当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时候,他已经完成了对黑格尔思想的突破,提出了黑格尔所没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和理论形成的过程表明,马克思作为一个德国思想家,在价值理论上与英、法古典经济学家的根本区别,正在于把他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引入了政治经济学。于是,政治经济学同哲学联姻,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历史的科学。可以说,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上决不只是完善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而已,而是完成了一场经济学价值理论的革命。列宁曾经说过,不懂黑格尔,就不可能理解《资本论》。我们可以进一步说,不懂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也就不可能懂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应该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同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存在一种承继关系,马克思本人有时对于古典经济学家的评价也是很高的,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同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是存在重大的、根本的区别的。否则,只是把马克思当作古典经济学家在价值理论上的单纯继承人,不仅对马克思是一种不公正,而且容易造成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和评价上的误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所否定的是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而不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

 

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功能:价值理论与商品价格

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任何价值理论,首先必然同商品的价格有关。不能对商品的价格现象做出正确的反映和科学说明的价值理论必然遭到怀疑和否定。现在我们要从进一步探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同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关系这样一个特定的角度,来说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第一个功能:它是如何反映和说明商品价格的。

针对某些人的观点,我们把这里的讨论分为两步,第一步,首先我们要说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同样是一种反映交换价值和价格的理论,第二步,再来说明马克思的价格理论的特点。

由于《资本论》更多地是运用价值理论来说明商品价格及其他许多范畴,而对价值概念的现实来源则论述较少,于是给人一种印象,好像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纯粹是一种理论上的“个人选择”。[3]其实不然。

我们说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同样是一种反映价格的理论,首先可以马克思本人的有关论述来证明。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曾经系统分析过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思路,并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自己的研究路径。他说,政治经济学“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例如从人口开始,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4]

接着马克思明确指出,“第一条道路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过的道路。例如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

“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

“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如果把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两条道路分别用“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来加以概括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理解马克思肯定后者而否定前者是从什么角度上说的。

“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其实包涵了三层含义,一是指人的认识形成的过程,二是指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不同阶段,三是指马克思自己安排范畴顺序的原则。从前一过程来说,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这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两个相互联系的必然的阶段。认识事物不从具体开始,难道只能从概念出发?显然,马克思决不是从这个角度来否定“从具体到抽象”的。从后一过程来说,从具体到抽象,是政治经济学幼年时期走过的道路,而对于这一点,马克思也没有加以否定。因此,马克思这里所说的“错误的”、“正确的”,是指自己如果按照从具体到抽象的顺序安排范畴次序,那就是“错误的”,只有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路径安排范畴的次序,才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批判地继承下来的。从形式上来说,《资本论》的体系与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有相似之处,但是,马克思断然指出了黑格尔的根本错误:“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产生的过程。”(同上页)

我们之所以要引述和讨论马克思的以上论述,是因为它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有极大的关联,它涉及价值与交换价值(价格)的关系问题。

近代经济学的产生,正是从交换价值的研究开始的(威廉·配第、布阿吉尔贝尔),并形成了价值概念的萌芽,古典经济学进一步提出了劳动价值理论(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马克思的经济学更是发展和创新了劳动价值理论。

如上所述,无论是从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来说,还是从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实际历史来看,毫无疑问,价值概念不能离开了交换价值,因为价值是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来的,而且价值范畴必须是交换价值的抽象。脱离了交换价值的价值概念就不成其为经济学的价值范畴了。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不是直接论述价值,而是从商品这个实体出发,并从交换价值这个市场中的现象形态引出抽象的价值范畴的原因。马克思的这样一种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关注。因为正是这一简单的逻辑结构,浓缩了马克思对近两百年经济学发展的总结和承继关系,即“从具体到抽象”的逻辑发展过程。这一结构表明,马克思并不是脱离了现象去规定什么“本质”,并不是脱离了交换价值去“规范”价值范畴。马克思的价值范畴首先是一个实证性的概念,它不是来源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立场”,不是来源于马克思的道德观念,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首先并不是劳动本位论,而是来源于对交换价值的总结。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本来就不是解释价格的理论,是不符合实际的。[5]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解释价格的功能已经被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所取代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6]

如果把马克思的理论结构与古典经济学的产生结合起来,那么在逻辑上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过程:从具体(交换价值)到抽象(价值概念)[古典经济学走过的道路][马克思理论的第一阶段,极为省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马克思理论的第二阶段,理论重点]。

认识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第一个功能的第一项,即对交换价值的反映。我们确认了这一点,也就是确认了马克思的价值范畴的客观性和实证性。

那么,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理解为同样是说明交换价值的理论,是不是必然得出以下的结论呢?即由于马克思的一元的劳动价值理论说明不了本来就由多元力量决定的交换价值及价格,从而它在理论上是无效的,必须予以抛弃。我们认为,这种结论是不符合实际的,错误的。

在说明马克思的价格理论的根本特点之前,我们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经济学理论对商品价格解释到何种程度才是科学的?判断经济学理论对商品价格解释的有效性的标准是什么?与此相关的问题是:经济学理论上可能解释的“价格”究竟指什么?是指商品的时点价格还是指商品的价格运动(变化或波动)?是指某个或某类商品的价格还是指商品整体的价格?是指贵金属货币条件下的价格还是指纸币制度下的价格?进一步说,所谓价格理论究竟应该解释什么?是解释商品价格的绝对值还是解释商品价格的相对关系?是解释商品价格的短期水平还是解释价格变化的长期趋势(这里又包含短期和长期如何划分的问题)?

毫无疑问,经济学的价格理论作为一种理论,它所要解决而且只能解决的是价格运动的一般规律,而不可能是作为现象的价格。作为现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五花八门,千奇百怪,要求一种理论解释所有的价格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是对理论的不切实际的苛求。价格理论所能解释的只能是商品价格的一般规律。因此,价格理论是以对商品的价格现象进行合理的抽象为前提的。明确了这一点,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说,价格理论不能承担解释单一商品的时点价格的绝对值的任务,而只能而且应该解释的是商品整体价格的长期变动趋势。进一步说,只要一种价格理论能够解释甚至能够预测商品价格整体的长期变动趋势,那么它在理论上就是科学的。至于如何解释单一商品价格的短期水平的问题,则属于价格理论的应用或运用的问题了。把商品价格理论本身同价格理论的应用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混为一谈,就像要求物理学的量子理论必须直接用于制造计算机一样的不合理。[7]

如果上述观点能够成立,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讨论:马克思的价值和价格理论揭示了商品价格变化的一般规律吗?它是如何揭示商品价格运动的一般规律的?我们认为,必须充分认识马克思的价值和价格理论的如下特点:

第一,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价格理论,它反映的只是商品价格变

动的一般规律。劳动价值理论认为由抽象劳动形成的商品价值是决定商品价格变动(而不是价格绝对值)的最基本动力,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我们只能把这样一种规定理解为对现实商品进行合理抽象的结果,因为社会生活中的绝大多数商品都是劳动的产物。但是,现实中也确实存在没有凝结或极少凝结人类劳动的东西成为了商品(例如处女地及其自然产物),并且具有价格甚至较高价格的现象。我们不能用这种现象来否定劳动价值理论及其对价格的理解,因为这种不包含劳动而成为“商品”的东西在商品世界中从来就不占主流,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商品”将会越来越少。[8]不仅如此,在理论上,马克思用“地租的资本化”对这类“商品”的价格进行了合理的解释。

第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一种整体性的理论,价值概念也是一种社会性的概念。一说劳动价值理论,人们容易误以为只要是劳动就形成价值。其实不然。因为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形成价值的过程是一个社会过程,而不是某一个生产者的个体行为。形成商品价值量的不是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范畴,可以在逻辑上合理地解释为什么有的商品虽然花费的劳动多而其价值反而低(例如当代的很多初级制造品),有的商品花费的劳动少而其价值反而高(例如某些具有创新性的高科技产品)的现象。马克思还进一步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这对范畴以及第二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完善了这一解释。因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中的“劳动”也是一个社会范畴,而不是一个自然范畴,劳动形成价值,不是指各个生产者自身的行为过程,而是一个社会过程。

第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一种辩证的理论,而不是直线决定论。必须充分估量马克思的价值形式(交换价值)理论对于商品价格解释的特殊重要性。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表明,劳动形成的价值,与商品的交换价值(价格)在数量上本来就不是一种线性关系,这里不仅涉及货币价值与商品价值的相对变动关系,而且也涉及供求关系变动的作用。因此,现实中经常存在的价值高而价格低、价值低而价格高的现象在劳动价值理论中并不是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劳动价值理论从来没有否定供求关系的变动对于商品价格运动的影响,但它并不满足于仅用供求关系来解释商品价格。

第四,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主要是一种关于商品价格的长期变动趋势的理论,而不是短期价格理论。劳动价值理论认为,随着生产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的平均价值(而不是商品价值总量)具有下降的趋势。由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商品价值的变化也是一个长期过程,如果以不变的货币来衡量,那么商品的长期价格从总体上来说也是趋于下降的。这一理论得到了当代社会商品价格变化的大量证实。少数的以及短期内的商品价格不降反升的现象并不能完全证伪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和价格长期发展趋势的结论,因为对于短期的价格变动,我们可以辅之以供求关系来解释。

第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一种历史的理论。马克思的生产价格和市场价格理论(《资本论》第三卷第十章)表明,从根本上来说商品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是,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关系以及价值形成的机制在小商品生产阶段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是不同的(对此,恩格斯专门写了《<资本论>第三卷增补》进行了历史的论证),只有在小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的价格才接近于由价值决定,而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条件下,由于资本之间的竞争产生了剩余价值(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在部门之间的再分配,从而使商品的市场价格更多地由商品的生产价格(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其中,生产成本也要理解为生产价格,而不是价值。)来决定。而在马克思对商品生产价格形成的分析中,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的竞争、供求关系的变动都成为新的、十分重要的概念要素。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中更是包含了垄断价格理论的萌芽。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一种抽象的、整体的、辩证的、长期的、历史的理论。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这些特点,仅仅把《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的内容理解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全部,显然是对马克思理论的断章取义和阉割,是对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严重误解。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部《资本论》既是一部剩余价值理论,同时也是一部系统的价值理论。

如果考虑到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分未完成的著作,再考虑到列宁的垄断价格理论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然后再考虑到当代经济的日益全球化趋势,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两点结论:

第一、             劳动价值理论作为一种抽象的劳动本体论,虽然说明了价值及价格的本质及

其总体规律,但是,并不能直接用于说明市场上的个别商品价格。即使是对于自由竞争条件下的商品价格的说明,也必须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供求关系、资本主义竞争等机制加以说明。而对于非自由竞争条件下的商品价格现象,则更是必须根据市场结构的不同,综合运用价值、供求关系、生产价格、资本主义竞争、寡头、垄断等范畴来解释。那种不顾条件地滥用劳动价值理论来解释商品价格的做法,其结果只能是导致劳动价值理论与复杂的商品价格现象的矛盾,进而产生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怀疑和否定。[9]

第二、             当代世界经济的日益全球化,使我们必须从全球化的角度来说明许多商品的

价格,因而,创立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价值理论成为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现实要求。

我们还要谈到一点。自1980年代以来,理论界就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在自动化生产条件下,商品的价值还能用劳动来解释吗?显然,如果自动化只是社会生产的局部现象,那么,它并不会导致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否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要把直接生产商品的劳动理解为复杂劳动、把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进一步理解为社会的全体劳动而不是企业的局部劳动,问题照样可以得到说明。[10]于是,有人进一步提出问题: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将来自动化生产肯定会越来越普及,如果有一天整个社会生产基本上都是用机器来进行,劳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那时候还可以用劳动来解释商品的价值吗?对于这一点,其实马克思早就作了回答:“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11]也就是说,如果整个社会生产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自动化了,那么,问题就不再是商品的价值由什么决定,而是商品生产以及商品价值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否还存在了。显然,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劳动仍然是主要的生产要素,从而,商品的价值范畴仍然存在,并且,它仍然是由劳动形成的。[12]

现在,我们还要进一步讨论的是,既然即使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的价值也并不是决定交换价值的惟一因素和力量,马克思又何以要坚持劳动价值理论呢?这里我们就要讨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另一个功能了。

 

劳动价值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功能:价值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

本来,商品的价格并非只是决定于劳动形成的价值这一个因素和力量,但是,在理论上,马克思却坚持运用劳动价值理论来建立自己的全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这样一个问题,仅仅从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功能方面是得不到解释的。而全部问题的答案,正好包含在劳动价值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功能方面。

一般认为,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无论《资本论》的具体内容多么丰富,也无论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除了生产关系外还需要研究什么,有一个基本事实是应该得到公认的: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完整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政治经济学鸿篇巨制。在《资本论》中,劳动价值理论起着“基石”的作用,而劳动二重性理论又是理解马克思的“全部政治经济学的枢纽”。正如马克思本人所指出的,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首先是由马克思证明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本质上正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表达:

生产力         社会生产方式        生产关系

 

              具体劳动        生产商品的劳动       抽象劳动

 


              劳动过程         生产资本的劳动      价值增殖过程

马克思的理论发展过程表明,马克思首先通过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特别是他的国家理论,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发现了物质生产和生活以及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在整个社会历史进化中的基础地位,从而在理论上奠定了进一步研究政治经济学的逻辑基础。马克思本人把他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作为“指导”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总的结果”。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存在着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当马克思通过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之后,剩下的任务就是进一步揭示“现代社会”即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发展规律了,而这一点,构成了《资本论》的“最终目的”。因此,劳动价值理论也只能从马克思给自己确立的这样一个最终目的出发进行解读。

这里我们必须再度提起马克思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即马克思在1843年-1844年上半年的时候是否定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理论的(《伦敦笔记》)。然而,进一步的理论研究使马克思转而接受了劳动价值理论(1844年下半年的《神圣家族》和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这个转变究竟是为何以及如何发生的,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13]但有一点显然是肯定的,即马克思当时在哲学思想上的变革是发生这个转变的重要思想动力。早期马克思的哲学研究和政治经济学研究是交叉进行齐头并进的,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进步对于他的经济学理论发展的推动作用。事实上,如果没有马克思与恩格斯在1844-1846年合作的《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也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于1847年写的《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的讲演,而1847年的这两个理论成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马克思已经开始运用劳动价值理论来说明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了。从此以后,马克思就更加自觉地以历史唯物主义来“指导”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了。[14]

我们以为,正是把历史唯物主义贯彻到了政治经济学理论之中,才使马克思经济学根本不同于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才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具有了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新的理论功能,即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理论主要是为了揭示剩余价值规律,从而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规律。恩格斯把马克思一生的理论贡献总结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这两个“伟大发现”,[15]我们同样可以从恩格斯的这种总结中去体认劳动价值理论在全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功能。

在劳动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有更多的人总是从劳动价值理论的技术功能方面去评判它,而对于它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中所具有的政治经济学功能则认识不足,这应该看作劳动价值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方向性缺陷。我们以为,即便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存在技术上的某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这并不能成为完全否定它的理由。因为从劳动价值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功能方面来看,它起到的作用是别的经济学理论所无法替代的,马克思依据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系统分析所达到的理论境界是西方主流经济学所没有达到的。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特别是对于其中的社会结构的分析,以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的马克思经济学仍然是无可替代的理论工具。

马克思经济学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的许多理论是得到历史证明的,例如,关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必然产生两极分化的理论、关于资本主义失业的理论、关于自由竞争必然产生垄断的理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理论、关于资本全球化趋势的理论、关于自由竞争必然产生经济危机的理论、关于阶级斗争推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理论等。这些理论都被资本主义的实际发展所证实,这正是虽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历经怀疑,但是作为整体的马克思经济学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根本原因。

当然,马克思经济学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的某些理论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例如,马克思关于资本有机构成变化趋势的理论、关于经济波动和经济周期的理论、关于利润率下降规律的理论、关于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必将消亡的理论等,这些理论都需要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根据实际历史的发展情况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使之得到完善和发展。

   

小   结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具有双重功能,对于商品价值和价格的本质的、整体的、长期的、辩证的、历史的说明是其经济学或技术功能,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分析则是其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历史功能,这两个方面的功能完整地统一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之中,从而使马克思经济学超越于古典经济学,并且成为不可替代的经济学理论。无论是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功能还是政治经济学功能,我们都必须承认它们的有效性的一面,同时也必须承认它们还存在需要发展和完善的一面。我们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研究在当代面临的两个最重要的任务是,一方面,必须把劳动价值理论进一步发展成为可直接用于分析商品市场价格的经济学,另一方面,必须把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学理论发展成为可直接用于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经济学,并且必须把这两个方面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两个任务的完成,将是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最有力证明,并且这是时代和实践的需要。在这两个方面,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已经开始了有益的探索。

 

本文主要参考文献:

1.卫兴华:卫兴华经济文学文集,第一卷,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2.白暴力:价值与价格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出版。

3.郭京龙、李翠玲:聚焦——劳动价值论在中国理论界,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出版。

4.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灯火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2002年出版。

5.欧内斯特·曼德尔:《资本论》新英译本导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1991年出版。

6.吴易风:发展劳动价值理论的若干问题,《政治经济学研究报告》第三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

7.柳欣:资本理论:总量与相对价格,《政治经济学评论》第一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8.M.C.霍华德,J.E.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出版。

 


[1] 参见卫兴华(2000,2001)、奚兆永(1997)、丁堡俊(2001)的论文。

[2]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3] 有人根据马克思经济学的阶级性认为劳动价值理论是劳动者的经济观。(参见刘永佶:《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出版。)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容易造成劳动价值理论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对立。经济理论的确立固然存在价值观的作用,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把经济学理论的阶级性置于科学性之上,不能让经济学理论的科学性被阶级偏见所淹没。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伦理化、道德化,这正是我们今天必须克服的一种背离马克思主义科学本质的倾向。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8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

[5] 晏智杰说:“以为马克思的价值论的本意在于说明价格决定,这是一种误解。”《劳动价值学说新探》第5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晏智杰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只能用于说明原始的物物交换,这不仅不符合《资本论》全书的实际,而且也是源于对马克思的方法论的不理解。

[6] 晏智杰先生在他的《劳动价值理论新探》一书和一系列论文中反复重申了这一观点。左大培先生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参见左大培:《重新理解劳动价值论》,《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6期第8页。

[7]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存在着循环论证的严重缺陷,它对于供给和需求的定义都是以价格为前提的,然后用供给和需求解释价格。参见:斯蒂格里茨:《经济学》第四章关于供给和需求的定义以及对于价格的说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8] 我们要注意作为理论范畴的“商品”和现实生活中的“商品”的区别。否则,把“商品”理解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一开始就会被一部分“商品”并不是劳动产品的事实所否定。

[9] 应该承认,劳动价值理论的抽象性决定了它对于复杂的商品价格在解释能力上的有限性。如何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发展成为一种具体的价格理论,这一点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白暴力教授关于价格层次的划分及其理论研究,是一个重要成果。参见白暴力:《价值与价格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出版。

[10] 马克思从一个企业内部的角度提出了“总体工人”的概念,用以扩展形成价值的劳动的外延。孟氧教授创立了独特的经济学社会场论,借鉴物理学的介子场论来说明商品价值形成中的部门间的劳动传递现象,这是对价值形成机制的一个重要扩展。参见孟氧:《经济学社会场论》第150-24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8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

[12] 第三次产业的发展同样只涉及形成价值的劳动概念的扩展问题,但不会导致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根本否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给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确立一个合理的划分标准,的确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面临的一个任务。但是,这两种劳动的具体划分本身究竟有何经济学意义确实是值得怀疑的。

[13] 关于这一点国内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已经开始转向接受劳动价值论,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著作仍然是否定劳动价值论的。参见田光、陆立军:《<资本论>创作史简编》第38-39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马健行、郭继严:《<资本论>创作史》第42-43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14] 列宁认为:“使马克思的理论(指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和阶级斗争理论。引者注)得到最深刻、最全面、最详尽的证明和运用的是他的经济学说。”《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2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

[15]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776页,第74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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