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干细胞权威塞尔科技的崩盘,促使人们开始反思“干细胞经济”这一说法是否为泡沫?而其中蕴含的巨大利润,也使很多国家与公司蠢蠢欲动,中国的生物技术界是不是太沉寂了?而一直纠缠不断的伦理与技术之争,又将把干细胞的进展引向何方?
不久前传来消息,美国一家号称拥有超一流的管理团队和科学家队伍及胚胎干细胞领域最先进的技术的的公司塞尔科技在上市不到2年的时间里股价从7美元/股跌至0.8美元/股,现总市值仅为2690万美元。这引起业界一片哗然,视其为 “自由落体”。事实上,引起人们注意的不仅是股价的变动,更注目的是干细胞研究的将来。
众星捧月——干细胞
科学家研究的干细胞,主要是指胚胎干细胞。胚胎干细胞是从胚泡(由50-100个细胞组成的早期胚胎)未分化的内部细胞团中得到的干细胞。虽然胚胎干细胞现在的研究阶段仍是刚起步,许多研究仍建立在老鼠、牛、羊等人类以外之动物模式上。科学界普遍认为它们是万能的,能够通过分化成各种机体细胞,治疗糖尿病、早老性痴呆症、帕金森氏症等让现代医学束手的疑难病。
科学界一般提及的干细胞培养,其实就隶属于“克隆”,只不过是其中的“治疗性克隆”。 “治疗性克隆”的目的不同于旨在培养一个存活个体的“生殖性克隆”(如克隆人),而是为了培养出一个在基因上与病人完全一致的器官,将其移植到这个病人身上,避免发生一般异体器官移植经常产生的排异反应,而治疗好病人的疾病。
这种“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医学应用前景是极为广阔的,它一旦发展成熟,就会带来人类疾病治疗手段的革命性变化。理论上,任何人的任何器官发生问题后,医生都可以提取他的一个细胞,利用体细胞克隆技术克隆出一个胚胎,再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将干细胞培养成病人所需要的任何器官,然后将这个器官移植回病人身体,就可以创造从修复一般器官缺陷直到挽救人的生命的医疗奇迹!
但是要提取克隆胚胎中的干细胞就意味着要摧毁克隆胚胎,这涉及道德伦理上的约束,在全球争议颇大,但全球各知名研究机构大多都有干细胞的研究计划。如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计划将人类细胞植入到牛的卵子中,待其形成胚胎后获取干细胞来研究治疗糖尿病和脊髓瘫痪等疾病的方法。而伦敦国王大学的干细胞生物实验室研究小组则希望用人牛混合胚胎,来研究治疗像帕金森氏症和早老性痴呆等神经元退化类疾病
干细胞研究仍属泡沫?
塞尔科技的核心技术为胚胎干细胞永生化,能使患者的细胞进入胚胎状态,进而分化为各种治疗用细胞;同时能够制造干细胞株,并具有高度的组织匹配,应用时无需进行复杂的基因配型。其公司总裁和首席科学官Michael West博士甚至曾分离出世界上第一个人胚胎干细胞和人胚胎生殖干细胞……可谓明星阵容,实力强劲——居然崩盘?
成立于1998年的塞尔科技曾对外宣称拥有超一流的管理团队和科学家队伍及胚胎干细胞领域最先进的技术,有超过300项与干细胞治疗、核转移、胚胎干细胞永生化甚至临床紧急应用干细胞的相关专利,自主知识产权在本领域内覆盖最广、应用程度最高。该公司的技术也能克服很多成体干细胞所固有的导致免疫反应和排斥的缺点。不可不谓实力强大,但是仍然遭遇困境。这不得不促使曾经狂热的人们思考,干细胞产业暂时的受挫仅仅是偶然,还是本身存在泡沫?
塞尔科技此次受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原定的资助款项未及时到位。某种意义上说,塞尔科技是靠投资来赚取利润的。一旦失去有力的财政支持,既不可避免地陷入经营困境;但依靠政府资金为主要支柱,会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如国家政策、政府计划的变动等),这恐怕是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生物研发企业不得不面对的。
这其中的首要原因自然是美国政府的不支持。迫于反对者的伦理压力,早在克林顿时代,美国政府就严禁这方面的研究;2001年布什又限制联邦政府基金只能用于现有胚胎细胞株(系)的研究——布什曾因堕胎反对者和其它保守人士的强有力支持而被选为总统。布什同时还限制向取自胚胎的细胞及由成人自愿捐赠的细胞研究提供资金,理由是胚胎在众多临床治疗中是非常充足的。
另一方面,美国资本市场也没有过多关注干细胞研发领域。这主要是由于投资者相对浮躁的心态并不适合不能立竿见影的干细胞研发,而干细胞研究短时间内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结果。这就出现这样的尴尬场面,上市干细胞研发公司抱怨投资者不理解干细胞的细节,不愿投资研究脐带血、胚胎和成人来源的干细胞,而这些都是重要的“治疗性细胞”;投资者则认为研发公司在做无谓的消耗。更致命的是,研发资金的使用需要法院裁决,手续繁琐。但必须指出的是,就连上文所提的大名鼎鼎的塞尔科技,所有的技术仅仅处于基础研究或临床前研究阶段。
塞尔科技将向何处去?或者是说整个美国干细胞产业的走向如何?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人士都在猜测。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状况不能得到改善,塞尔科技等公司的干细胞技术将永远停留在理论状态。
面对层层阻力,干细胞的拥泵们没有泄气。一方面,他们积极寻找海外资本支持,同时,也在寻求法律支持。
利用美国联邦法律的“漏洞”,拥护者们想到了现在一个州或几个州为干细胞研究确立合法地位。早在2004年,加州就曾进行公民投票,以59%的支持率通过“71计划”,进行干细胞的研究,却因同年美国政府禁止联邦基金支持胚胎干细胞研究而搁浅。近日,在加州最高法院否决了反对者的上诉后,这一庞大计划终于得以实施。预计在10年内将有30亿美元的干细胞专项经费注入相关企业。明星州长施瓦辛格最近追加的5000万专款,更是说明了他们对于干细胞前景的充分信心。
但还是不得不重申一句,即使处境乐观,在真正取得技术突破并形成产业链之前,干细胞研发的上市公司仍然是依靠政府基金来维持生计。
伦理与技术,宗教与科学——永远的冤家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医药商业评论》必须指出,干细胞的提取其实就是克隆人研究的必经之路——实际上克隆人的研究也是从最基本的干细胞开始的,只不过干细胞最终研究目的是复制出用来移植的器官而不是完整的克隆人——通过研究人体的干细胞而不是复制整个人,从而绕开各国对克隆人研究的禁令——但在取得技术性突破的同时,一旦有少数科学家私自改变了研究方向,则有可能触及“克隆”的红线。
在海外身居多年的人都能体会到受到浓郁宗教文化影响的西方思想,宗教渗透在无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上帝花了七天创造了整个世界,也创造了人”。 以基督教的教义解释,一个胚胎可以认为是一个“人”。一旦人的胚胎可以复制,哪怕初衷仅仅为了“普及福音”(救人),就会被认为是在“藐视上帝”,是与哥白尼、布鲁诺之流。从人类胚胎中提取干细胞后,胚胎会因失去使用价值而被人为地抛弃和毁坏,这在基督教义中更被认为是在残害生命,是难以令人容忍的。但此时的胚胎已是残缺的,即使让其继续生长,也只能成为不完整的人类(具有残疾、弱智等某些缺陷),这也是双方均不能接受的,而且亦会牵涉到更多法律的问题——如是否允许创造不完整的人类、是否允许制造“改良人”等。就是说,以目前的技术观点,只要研究干细胞,就不可避免地要遗弃胚胎。 因此,干细胞技术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受到来自宗教、伦理观念的强大反对压力,双方的争论频频出现在国会、州议会等权威场合。即使是最先发展干细胞技术的美国,在克林顿时代就禁止用联邦资金来支持。尽管反对者众,2001年布什上台后,也仅仅允许使用现存的、已经被提取出来的干细胞进行研究。英国虽然允许为研究的目的而克隆胚胎,面临国内宗教势力的强烈反对与大多数西方国家的不表态,英国政府今后的态度可能会出现漂浮。
有意思的是,论战还蔓延到中国,就在不久以前,央视知名女记者柴静、干细胞权威裴雪涛与知名反“伪科学”人士方舟子之间还为此展开了论战,又引发了对干细胞生存现状的新一轮的思考。
理性地说,不管是我国古代的传统思想,还是当今社会的意识,都没有把胚胎作为一个“人”来看待的意思。这其中固然有知识水平与风俗习惯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不考虑我国国情的情况下,盲目将西方反对克隆胚胎的观念生硬搬到中国,会严重影响我国多项政策的实施——如“计划生育”,若这种观念早早流行,中国与世界人口不知要把粮食耗尽多少次。总体而言,国内对此的心态还是相对平静。
显然,干细胞的拥护者试图让人们弄清楚一件事,舆论与法律真正需要关注的,应该是“治疗性克隆”技术,即克隆胚胎,提取胚胎干细胞的技术;至于企图“克隆”人类的做法,亦是他们所反对的。但是,反对者们则不依不饶,认为无论是否在所谓14天的“非生命期” (精卵结合形成胚胎后,生长至14天开始出现生命系统的最初组织,如胚胎叶等。因此胚胎在发育到14天后开始被认为具有人的生命特征:14天的期限举世公认。但西方国家反对胚胎干细胞研究不是反对“14天”标准,而是反对用克隆技术复制胚胎本身)内提取干细胞,只要是会摧毁、或是被迫遗弃胚胎的做法,都是“天理不容”。而为了维护上帝——这个“造人者”的地位,更会有人要想尽办法阻止。干细胞的所谓救命“福音”,还任重道远。需要指出的是,干细胞技术一旦在人类自身上得以应用,人们究竟用什么手段去限制它只能用于出自于人类健康考虑的器官克隆,而不能对人的生命的克隆呢?再加上一旦使用动物卵子和人类细胞制造混合胚胎,有可能会被认为是打破了人和动物之间的物种界限,令人难以接受。不难想象,假如没有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一旦克隆技术被极端分子利用,那么,必将带来人类自身尊严和社会伦理道德方面的严重危机。
中国自己的干细胞,何去何从?
即使会因此站在舆论的风口,《医药商业评论》也要在此指出,鉴于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所具有的难以估量的医学价值和商业潜力。在目前干细胞重要研究国家研究受阻的情况下,如果不抓紧时机发展,就可能使我国丧失一个前所未有的商机。
我们不能被国外对干细胞的一片嘘声迷惑了注意力。由于在各层社会势力都有人力挺干细胞研究,因此即使是在反对克隆胚胎的观念占主流的国家,政府也在“无意”中留下一点空间。媒体猜测英国政府之所以不顾来自本国和欧盟国家的强烈反对甚至是措词严厉的谴责,仍通过允许克隆胚胎的立法,就是希望继续保持其在生物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在继最先培育“试管婴儿”、第一个创造“克隆羊”之后,成为首个成功利用胚胎干细胞技术克隆出完整人体器官的国家。美国政府在禁止使用“联邦”资金资助克隆胚胎的同时,允许私人机构投资;美国加州、马里兰州等议会都在积极应对,千方百计地绕开禁令。德国比较“另类”,批准“进口”人类胚胎干细胞以供研究,这等于是将这道难题甩给了其他国家,借他人之手做自己不敢做的事,也防止了自身与纳粹德国以人作试验的丑闻沾上边。
而在民间,一些美国科学家为了能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已经转到英国从事胚胎干细胞的研究。这让一些国家十分眼红,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甚至准备制订相关法令,以吸引优秀人才,使其保持这项技术的领先优势。国外已有不少科学家指出,禁令可能会使本国失去其在干细胞科学领域的领先地位。
这么多国家都在跃跃欲试,中国的业界再不行动是不是有些落后了?
其实我国的干细胞研究居于世界前列。早在数年前,国内的一家研究机构——长沙湘雅医学院就宣布已经克隆了几十个人类胚胎,时间远远早于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生物技术公司。
中国在干细胞研究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种、基因众多,许多“稀有”品种保持原貌。此外,干细胞研究在我国不会遇到传统观念上的障碍。我们需要解决的就是目前从国外蔓延到国内的伦理纷争与必要的国家财政支持。
遗憾的是,我国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立法与伦理守则,能够勉强沾边的,可能就是科技创新方面的基本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对于非“克隆人”的干细胞复制,我国法规处于不鼓励、不禁止的默认状态。由于知识普及的不利,大多数媒体对“治疗性克隆”(干细胞技术)和“生殖性克隆”不加区分的宣传,加上近来的网上论战,有些混乱的舆论环境显然使我国科研人士在此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若不尽快启动医学高新技术立法,建立相应的鼓励与基金机制,激发科学家的积极性,恐怕本已领先的优势会被时间慢慢消磨掉。
如果中国生物技术领域因为“伦理问题”没有解决而在胚胎干细胞研究上徘徊不前,等于在白白浪费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得天独厚的历史资源,还可能导致我国的人才外流,从而丧失这一在生物技术领域迅速发展、赶超西方国家的历史机遇,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吸引了众多外国科学家前来探索,更有多家商业资本前来抢干细胞、基因“资源”——别人都已经在自家的眼皮底下做手脚了,难道我们还不应该做些什么?是可忍,孰不可忍。
生命科学对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现存法律制度的挑战是全方位的,我国应当尽快制定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允许为研究和治疗目的克隆胚胎,并在14天内进行提取干细胞的试验。如果能进而将这一伦理准则法律化,则不仅能够消除我国科学家的顾虑,使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到科学研究中,而且还可能打动许多在国外不得志的优秀科学家来华发展。
干细胞技术一旦在我国轰轰烈烈地展开,很可能会形成一个新的高利润民族工业。我们不应因自身起步弱小而自卑,应该做好长远规划,包括加强对各种国际规则、惯例的解读,弄出对我国民族生物工业有利的方面。
这个产业一旦形成局面,带来的意义将不仅仅是高利润、高税收,更重要的是它的国际影响——它可能打破生命科学及其产业化领域中由发达国家高度垄断而造成的极不公平的利益格局,更使我国在担负起“第三世界带头人”的国际责任的同时,赢得更多的尊重,大大有利于中国在其他方面的外交工作;以干细胞为例形成的不过分干涉科学研究的新伦理思想与尊重人的尊严和道德的新型法律的出现,将会为我国在其他领域的发展做出良好的借鉴;最重要的是,它可能为我国带来一次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契机。
干细胞能否在中国顺利生根发芽,乃至茁壮成长,离不开生物科学界、法学专家、政府的携手努力,希望我们能够在不久的将来见证一个强大的产业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