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中的权力与权利之争 “权力”是能够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力量,“权利”是不被他人影响的权益。企业中不同层面合作的绝大多数矛盾,大致都是在这两个层面展开的。 当我们观察一个企业的老板与高管之间的矛盾时,通常可以从这样几个角度入手:是权力冲突,还是权利冲突?是关于眼前的权利冲突,还是关于未来的权利冲突?是关于经营权问题的冲突,还是关于所有权问题的冲突?而要对这些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往往不是局外人一眼能看明白的。 高管要想有尊严地处理好与老板的关系,应明白以下四个道理: 1.承认一个人的历史贡献,并不意味着相信他还能给合作体继续带来好处。因此,在做错了事之后,千万不要在老板面前说:“我曾经为党国立过战功!”这一类的话,你必须回答:“为什么一个团守不住一个车站!”否则,“崩”了你不算冤枉。 2.当你的权力还没有达到“舍我其谁”的时候,你的老板关注的是你在利益上是否过于计较;而当你的权力已经达到“舍我其谁”“尾大不掉”的时候,老板会更愿意用利益来换取你手中的权力。那些事业已经达到巅峰的经理人,一夜之间被高价炒掉的故事背后,往往隐含了老板对权力丧失的恐惧。当你让别人产生恐惧感的时候,你真正的恐惧就来了。 3.自尊与自信,是老板的底线,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因此,在不伤及老板的自尊与自信的前提下,权力可以争,利益也可以争。把人当人的时候,人家也把你当人。万万不可以“忠言逆耳”来为自己的鲁莽作辩护。应牢记古人的话:“未信而谏,则以为谤己;信而不谏,则谓之尸禄。”,这句话其实应该反过来说:尽管在得到信任的情况下,有话不说是失职,但在没有取得信任或已经失去信任的情况下,谏言是没有好效果的,甚至是会产生坏效果的(如彭大将军)。千万不要抱怨老板的度量不大,谁让你跟度量不大的人合作呢? 4.“善良是善良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不要遇上不值得与之合作的人,这是合作的第一要义。当合作中的恩恩怨怨,因对方的品德问题而不能翻过一页的时候,“走”其实是一种最明智的选择。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既可以维持感情,又不失风度,且还能得到相应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