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出于各种需要,有时候管理者会向某个或某些员工做出一些承诺,希望达到激励和振奋人心的作用。但有些人却持相当慎重的态度,基本不赞同做出承诺。 例如,有一位IT企业老总很少向员工或下属做出承诺,他的一贯原则是“说了就要做到,或者不说也会做到”。在这个企业里,员工基本都是高科技人才,把百八十号人汇集在一起并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性,难度肯定不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造成人心不稳。他认为,如果对员工做出承诺,员工就有了期盼和希冀,当承诺最终兑现时,会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或水到渠成的,削弱了激励的作用;如果承诺没有兑现,员工必然产生不良情绪甚至不满;如果在没有实现承诺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了某种回报,如股权、帮助员工买房或买车、升职、带薪假期、旅游等等,他们就获得了意外之喜,从而达到激励的目的。因此,这位老总把承诺压到最小值,即使在日常沟通中,如果偶尔谈及员工在企业内部的发展、前景、可能的回报时,他也会连忙补充一句:“请不要把我说过的话看作一种承诺或暗示”。 这位老总的看法有一定道理,但不无偏颇。按照这个逻辑,由于基本没有承诺的约束,一切尽在老板的掌握之中,他不会承担多少风险,员工的期望值也要小得多。同时,这个企业对员工的激励或对外部人才的吸引力也将大打折扣,除非它的最低水准也要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种情况颇类似于买彩票,中了奖喜出望外,没中奖纯属正常现象。
![管理者承诺 管理者的承诺](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8105965251961.jpeg)
当然,另外一种情况是,管理者会不时地向员工做出一些承诺。例如,在创业初期,给共同创业的伙伴或员工一定数量的原始股;在快速发展期,给优秀员工良好的晋升机会;在成熟期,给员工良好的福利或薪酬等等。逆境中,出于对未来美好前景的预期和判断,承诺能够达到鼓舞人心、激发斗志的目的,促使大家共同闯过难关。顺境中,适时、适度的承诺是日常管理中的加油站、稳定剂,有利于企业的良好运作和顺利发展。 其实,管理者的承诺是一项艺术,主要涉及三个因素:承诺的具体程度、承诺的时机、承诺期限的长短。通常,承诺的时机应选择在需安定人心或鼓励其积极进取之前。如果承诺的内容很具体,那么兑现承诺的期限不应过长,具体时间宜提前不宜拖后,否则,将适得其反。如果承诺的内容比较模糊、概括,给员工勾画一幅美好的蓝图,则承诺期限较长,其主要作用是把各方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共同愿景,产生巨大的凝聚力。该内容应符合“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既不能漫无边际,也不能毫无挑战性,否则,起不到激励的作用。 综上所述,管理者的承诺有两忌:一忌华而不实,二忌言出不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