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山东省内发生了联通员工被移动员工殴打的系列喋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山东移动辩解说,山东联通提出了“能拉的拉进来(联通),不能拉的(把价格)拉下去”,扰乱了市场秩序,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手法,才导致移动的员工发生过激行为。
“能拉的拉进来”,这种提法让我们想到了消费市场。在商场超市中,当某一企业的促销员看到顾客走到货架前准备购买产品时,向其极力推荐自己的产品,当然也就是希望顾客不购买其他的品牌,这种做法为什么就没有人说是不公平的竞争手法呢?
很显然,每一位顾客有都权选择是否接受促销员的推荐,也可以完全置之不理,选择权完全在顾客的手中。就像联通员工的上门推荐,更是在取得顾客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又存在哪种不公平呢?
“不能拉的拉下去”,这种做法在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中就更是常见了。商场的促销无疑是针对竞品的“拉下去”,家电业的每一次降价都是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的“拉下去”,但有哪一个企业又会觉得别人的降价是对自己不公平呢?如果有哪一个家电企业因为对手的降价而跳出来说这对自己不公平,那无疑会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
降不降价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能力降价,没有能力而强行降价,只能导致自损,而有能力降价,却又不允许别人降价,那么这是哪门子的“不公平”?
当然,移动也许会说,联通的直销人员会攻击对手,以资费下降引诱对手——这恰恰是移动的常用手段。移动曾经在不少媒体上刊登整版整版的广告攻击CDMA网络,明显地违反了广告法。但是,问题不在这里,关键在于,消费者不是傻子,他们不会仅仅因为直销人员的一两句话,而改而转网。
在中国目前,转网的成本是不低的,因为在产品本身差异性并不明显的情况下,转网意味着消费者必须多支付额外的费用。要转网,必须有消费者确实感到有明显的差异之时,才会作出他们的选择。
也就是说,谁能够让消费者感到实惠,而这个实惠超过了他们转网而付出的机会成本,他们就会选择谁。当然,这个实惠不仅仅是价格,还包括网络质量、服务等等。
在市场经济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消费者导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能够真正赢取消费者的心,谁就能够在市场上取得胜利。因此,消费者是最公平的,他们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企业,谁能让他们感到实惠,他们就将选择谁。
著名网站搜狐网在今年7月份做一一次调查表明,78.71%的网民认为,联通起到了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作用。众所周知,联通正是背负着破除垄断的重任而诞生的,正是因为多了一个竞争者,移动资费才得以不断下降。虽然由于国家的限价,使得目前移动资费仍然没有降到一个更为合理的水平,但是联通,对于给消费者带来实惠,显然起到了非凡的作用。
老百姓的实惠才是最公平的,如果联通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实惠,老百姓也不会选择联通,这是一条显而易见的道理。
因此,山东移动所称的“公平”,显然与消费者理解的“公平”是两个概念。山东移动的公平,是在保持较高资费下的公平,是在维持高垄断利润下的“公平”。这种“公平论”,无疑是垄断思维模式下的产物。
全球各国的电信业,政府的管制一般是限定一个最高的价格,但中国非常特殊,我们是限定一个最低的价格。从在香港上市的中移动2004年上半年的报表看来,中移动日赚一亿元人民币,利润可谓惊人,在中国移动通信资费明显高于其他国家水平的情况下,显然应该大幅降价。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谁有权利来最终决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显然是消费者,因为只有消费者心中最公平。我们相信,已经无法适应电信行业发展需求的短期行政手段,在不久的将来必将通出历史的舞台。而真正能让消费者的企业,才能在未来走得更为长远。
所以,降价没有不公平,拉客也没有不公平,而移动所称的那种用行政手段维持高价格高利润条件下的所谓公平,恰恰是对消费者最大的不公平。
对于移动而言,如果继续抱着这种垄断模式下的“公平论”,无疑是相当有害的。随着中国电信业的开放,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会进入中国,如果不能正式地认识市场,那么人们将不免为这个大而不强的世界最大的通信公司的未来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