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一种叫做“仇富”的情绪弥漫着,常见
一些人心急如焚的呼吁要“反仇富”。
自从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响亮口号以来,拥有合法财富被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保障,对财富的追求和尊重成为社会的普遍心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对财富的追求和尊重,推动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富裕。不言而喻,如果“仇富”情绪现在真的存在,的确很危险。但问题是,这种所谓的“仇富”情绪真的存在吗?
这些“反仇富”论者认为社会存在“仇富”情绪的根据有两点:一是一些富人被暴力伤害,二是舆论对一些富人的批评不断。不可否认,这些都确有其事。然而,这些所谓的“根据”是站不住脚的。的确,这些年来,时不时总会有一些富人被暴力伤害的新闻见诸媒体。但如果因此就要说什么这是因为“仇富”所致,那么,照此推论,这些年被伤害的“非富人”就比富人们多得多,是不是就因此得出结论说这个社会存在着“仇不富”或“仇穷”的情绪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说到媒体舆论对一些富人颇有微辞,更与“仇富”无关。人们批评的是某些富人“花钱的素质”,质疑的是某些富人财富来源的合法性,从来没有人批评说富人们不应该富,也没有人对所有的富人都不依不饶。那么,媒体舆论的这些批评与质疑应不应该呢?众所周知,这些年,一些富人斗富摆阔,一掷万金的新闻常见诸媒体,而对慈善公益事业的热心却鲜有所闻。而一些富人因财富来源有问题而被法律制裁。这些不争的事实说明,这样的批评与质疑并非空穴来风,也不是因为“仇富”,而是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的正常的舆论监督。
显而易见,所谓的社会存在“仇富”情绪不过是某些人的臆想或者杜撰。
按理说,既然“仇富”并不存在,也就无所谓“反仇富”。然而,让人奇怪的是,这些“反仇富”论者却依然一口咬定社会弥漫着“仇富”情绪并欲除之而后快,而且常常跑来提醒社会要“反仇富”。这究竟是为什么?也许,最近的一篇“反仇富”的精彩妙文可以为我们解疑释惑。在一篇名为《仇富就接近公正了吗?》的文章中,作者称“即使面对坏富人鼓吹仇恨,同样是一种扭曲的反应。”因为“归根到底,仇恨本身就是一种反社会的情绪”,所以“哪怕是对坏富人,或者一般的坏人。”也不能仇恨。终于明白,连“坏富人”和“一般的坏人”都不能“仇恨”,就是这些道貌岸然的“反仇富”论者所要告诉我们的逻辑。按照这样的逻辑,社会对这些“坏富人”或“一般的坏人”只有鼓掌喝彩或听之任之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了。至此,这些“反仇富论”者为什么口口声声要“反仇富”,也就昭然若揭了:他们一心维护的不过是“坏富人”,竭力反对的是对这些“坏富人”的批评与质疑。
无论这些“反仇富论”者如何巧舌如簧,也不能蒙蔽我们对善与恶的基本认知:对恶的放纵与宽容,就是对善的践踏与伤害。如果连坏人坏事——不论他是穷人富人——都不能仇恨,那么,公平与正义将不复存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更无从谈起。
因此,无论这些“反仇富论”者如何苦口婆心的教导我们对坏人坏事要怎样的宽容,我们仍然必须疾恶如仇。因为,惩恶扬善,永远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进步与发展所不可缺少的。
最后,要告诉这些“反仇富论”者的是:“疾恶”并不等于“仇富”,这不但不会影响全社会对正当财富的追求和对财富的真正尊重,而且只会更好地促进和发展这种追求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