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再讨论按劳分配。
我们一再说按劳分配,然而“劳”无法计量,因此无法按“ 劳”分配。
资本论系经济学可能认为,加一个各尽所能,或者按劳分配就可以行得通了。问题是这个各尽所能,在我们能够理解的历史时间内,大概很难大范围的达到,或者根本不能达到。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即便在家庭内部,也经常有为了谁做家务的争执,何况在整个社会内部。因此最好不要奢望每个人都会 各尽所能 ,如果没有了各尽所能的基础,再谈按劳分配,就必然回到劳动的客观计量问题,只要没有客观的劳动计量,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按劳分配。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退一万步,即便找到了公允的劳动计量单位,是否能够按劳分配也还玄得很。举个例子,如果老李每小时能做10个包子,老张能做14个,普通的包子0.2元的成本,0.5元可以卖完。如果老李他们各自单干,那么每小时老李可以获得利润3元,老张可以获得4.2元。难道由此就可以说他们在市场的条件下按劳分配了?
如果他们不是单干,而是为同一个老板做,老板可能给老李1小时2元,老张1小时3元,这算不算分配? 又或者老板不按小时记工,只是给他们每做一个0.2元的提成,这样要像按劳分配一些?那么,为什么不是0.1元或者0.25元每个? 如果由你来制定一个按劳分配的方案,你如何制作? 如果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每小时生产的包子即便卖0.8元也可以卖完,那么这时候你应该如何调整他们的提成? 如果只能卖到0.4元了,那么又该如何调整? 如果你认为劳动量既定,可能没有调整,那么多的利润或少的利润就都应该归由老板吗?如果你调整了,在调整前后老张和老李付出的劳动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得到的不一样?这样的分配也是按劳分配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上问题我们没有能够得到无悖的结论,也想不出无悖的方法。基于此,在市场的条件下,我们不提按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