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关于“制度与理性”这一哈耶克命题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将制度演化分析所涉及的认知问题锁定在——“社会秩序是在人类必然无知的状态下自发演化,但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却会有意识的习得并传播甚至修正社会秩序的状态”——这一关于认知的“哈耶克悖论”问题。本章中,我将通过引入哈伊姆·奥菲克在《第二天性:人类进化的经济起源》一书中提供的“交换促进人类进化,尤其是脑进化”的思路,来解开哈耶克自发秩序原理在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方面所存在的认知悖论。并通过对认知从个人向群体层次扩散过程的考察,解释人类理性参与制度演化所需要的群体认知前提及其约束。
本章的内容结构安排如下:我将在第一节中概要介绍奥菲克进化理论的论著思路及其核心结论。作为一个新颖的人类进化考察,奥菲克利用经济学原理对古人类史前史的事实,以及其中所隐藏的大量经济内涵及其进化意义做了深入的考察。他通过人类进化史的大量证据证明了“交换天性促进人类进化”这一“斯密猜测”。他不仅在经济学与生物学之间建立了难得的联系,同时也为人类进化以及史前史的考察提供了新颖的思路。第二节中,在奥菲克关于交换促进脑进化的思路下,我将重点论述人类认知在个体层面的形成,以及在群体层面通过互动行为而达致的模仿、扩散和传播问题。此外我将进一步解释在个人行为互动的条件下,群体认知和特定行为模式形成的结果及其变迁。在第三节中,分析将聚焦于人类作为社会主体存在所面临的“个人与群体”的关系问题。基于人类社会主体性存在中的“冲突中的合作与矛盾中的互惠”这一事实,我引入了胡赛尔的“主体间性”这一术语,来描述认知进化过程中个人认知与群体认知的“关系场”。在指出主体间性对于制度演化分析中互动行为的理论意义后,我会进一步论述由主体间性的互动行为达成的群体认知,在参与制度演化时的效率和局限问题。在第四节中,我将在拉兹洛系统思维所发展的广义进化论视角下,对群体进化与社会系统演化给出一个基于系统进化的解释。最后,在第五节中,我将结合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制度分析,并在系统进化的视野下进一步澄清制度演化逻辑中所内涵的两种动力以及两种演化形态。我将指出:制度演化在动力上不仅包括自发演化的动力,也包括来自主体有限理性参与的演化动力;在制度演化的形态上,除了在自发秩序中所呈现的无意识演化外,还包括在正式制度层面所呈现的有意识演化形态。
第一个深刻而又最充分把握“交换[1]与分工”在人类社会中所起作用的人是亚当·斯密。他指出,交换行为所导致的分工是促进社会生产率的普遍因素,也是国家财富的重要来源。但斯密在解释人类社会秩序型构的奥秘时,尽管明确意识到了人类社会交换行为对社会秩序型构的巨大推动作用,但是对交换倾向本身可能具有的进化意义,却在一个猜测中给予了回避。哈伊姆·奥菲克在《第二天性》一书中,从斯密“关于交换倾向的进化起源猜测”开始,通过对达尔文和华莱士之间关于人类进化分歧的回顾,对此做了新颖的探索。在经济学的视野下,奥菲克从人类和其他物种的交换行为差异入手,通过对生物学、人类学、以及其他自然科学的大量证据的考察,对人类进化起源这一古老难题进行了新颖、独特而又有说服力的探索。他在该书中提供的“交换倾向作为人类进化的经济起源”的结论,不仅提供了研究人类进化和史前史的崭新方法,也在经济学和生物学之间建立了有趣的联系。正如《选择》杂志评论的“奥菲克扩展了人类起源的研究范围,提出在人类这一特殊物种的进化中,物品和服务的交换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可预见的未来,这本出色的书似乎随时都可能成为研究史前史和人类起源的试金石。”[2]
本章在介绍奥菲克进化理论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沿着上一章中断于哈耶克自发秩序原理“制度与理性”这一思路,为人类在有限理性基础上参与制度演化提供一个进化视角的认知基础。
[1] 本节在使用“交换”一词时,通常是在经济学意义上沿袭了斯密的传统,主要用来指代“商业交换”行为,除非这种简化可能引起理解的混乱。
[2] 参:哈伊姆·奥菲克,《第二天性:人类进化的经济起源》(中译本)[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