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依赖定律 公司治理中的路径依赖及其破解



[摘要]路径依赖有多种定义且不断进化,导致路径依赖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受参与者的认知能力和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的束缚,中国的国企改革和公司治理存在着路径依赖。只有改变制度环境,公司治理才可能向着最优的方向趋同。

[关键词]路径依赖;国企改革;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企业改革的深化,公司治理在我国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不仅经济学家、管理学家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的讨论中,而且会计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们也不甘寂寞,纷纷著书立说,畅谈己见。但不同的学科对公司治理研究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本文试图从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CIA)的角度探讨公司治理中的路径依赖问题。第一节概要回顾和总结路径依赖学说的起源和发展;第二节探讨路径依赖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第三节以我国为例分析国有企业治理中的路径依赖;第四节提出破解路径依赖的相关对策。

一、路径依赖学说的起源和发展

在经济学上,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的思想最早产生于对技术变迁的分析。1975年,美国经济史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Paul A. David在《技术选择、创新和经济增长》一书中首次提出了路径依赖思想,不过当时并未引起重视。10年后,David与美国圣达菲研究所的W.Brian Arthur教授将路径依赖思想系统化,很快使之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发展最快、应用价值最高的学说之一。

David 的路径依赖思想来自于他对打字机史的研究。1936年,美国发明家Dvorak博士历经十余年的研究,发明了一种新的键盘,起名为ASK键盘(美式简化键盘,American Simplified Keyboard,后被称为DSK键盘),声称比打字机发明者、美国人Sholes 1870年设计的、现在通用的QWERTY键盘效率更高。据说,当初 Sholes 在研制打字机时,为了解决打字员打字速度过快造成挤塞的问题,故意打乱了字母排列顺序,而按照直到今天仍通行的QWERTY顺序排列。不过,ASK键盘并没有站住脚,慢慢地销声匿迹了,QWERTY独霸键盘市场。David(1985)认为,QWERTY键盘之所以能在市场上占统治地位,不是因为它最好,而是因为它最早。这种情况被称为路径依赖。他用三种机制解释了路径依赖:技术的相关性(technical interrelatedness)、规模经济和投资的准不可逆性(quasi-irreversibility)[1]。Arthur(1989)几乎与David同时形成了路径依赖的思想,但他的研究重点放在用经济中的递增报酬解释路径依赖[2]。

1990年,美国得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的Leibowitz和Margolis批评了David关于路径依赖的观点,认为DSK键盘比QWERTY键盘效率更高的断言是由一些有欠缺和值得怀疑的证据支持的,而且,工效学的研究证明,Dvorak的发明并没有太大的、科学上可以信赖的优点。QWERTY键盘只所以存续下来,不过是打字机生产者之间激烈竞争的结果,而不是所谓的路径依赖[3]。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North(1990;1994;1997)、Stark(1991)、David(1994)等人逐渐把路径依赖研究由技术变迁转向制度变迁,提出了制度上的路径依赖理论。Campell(1991;1996;1997)、Hausner(1995)、Federowicz(1997) 、Vincensini(2001) 等人从进化论的角度对制度性路径依赖不同机制的解释做出了贡献。青木昌彦(2001)等人则试图用进化博弈论解释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Bebchuk 和 Roe(1999)以及Schmidt和Spindler(2000)把路径依赖与公司治理联系起来,提出了公司所有权与公司治理中的路径依赖理论。

回顾路径依赖学说的起源和发展过程,总结上述有关经典文献,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4]:

第一,路径依赖有多种定义且不断进化。在David和Arthur那里,路径依赖是指技术选择的不可预见、被锁住和缺乏效率的情况;在North那里,路径依赖是指制度框架使各种选择定型并约束可能被锁住的制度路径的情况;而在进化博弈论中,路径依赖是指制度重建时,由参与者的认知能力所決定的主观选择模型继续认同旧的基本制度结构,导致旧制度在新政权中以新的形式延续的情况。

第二,导致路径依赖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初始状态、递增报酬、历史小事件、转换成本、有限理性、认知能力、多重均衡、制度遗产、利益集团政治和知识累积等都是理解和分析路径依赖的重要“路径”。

二、路径依赖与公司治理

从比较经济学的角度看,世界上的公司治理体制可以分为许多类型。Moerland(1995)最早把公司治理分为市场导向的和网络导向的两种[5]。市场导向的公司治理也叫外部人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分散的所有权、股东主权主义、强调保护小股东利益和信息公开披露。从财务方面看,通常负债率比较低,银行提供短期资金并和企业保持距离,外部控制权市场比较发达。属于这种模式的国家主要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网络导向的公司治理也叫内部人模式,其主要特征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由和公司具有长期稳定关系的内部人掌握,证券市场管制的功能是禁止投机而非信息披露,金融中介机构不发达,银行起支配作用(包括监控。其财务方面的特征是高负债率、股市不活跃(有时交叉持股)、控制权市场难以发挥作用。属于这种类型的国家主要有德国、日本、荷兰等。

Weimer和Pape(1999)从流行的企业观、董事会制度、主要利益相关者对决策层的影响程度、股市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外部控制权市场、所有权结构、经理报酬与业绩的相关度、经济关系存续的时间等8个方面把公司治理进一步细分为四种模式,即:盎格鲁-萨克逊体制(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德国体制(包括德国、荷兰、瑞士、奥地利和北欧四国)、拉丁体制(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等)、日本体制(主要是日本)。前两者是市场导向的,后两者是网络导向的[6]。

尽管不同体制下的公司治理各不相同,甚至同一体制内的公司治理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别,但它们却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同时并存,并取得了几乎相同的经济绩效。如以人均GDP来看,1995年,美国以不变价格计算的人均GDP是25512美元,德国是25133美元,法国是22944美元,日本是36732美元。

近年来,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欧美国家系列公司丑闻的披露、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公司治理出现了趋同的迹象。日本借鉴了美国模式的优点,重新修订了《日本商法》,引进了外部董事制度,并在经营者激励上向美国靠拢;美国则越来越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不再以股东的权益作为唯一的至高无上的评价标准,许多大公司还主动制订了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参加社会责任认证,如耐克、沃尔玛、迪斯尼等;德国的经营者收购(MBO)市场空前活跃,2000年市场交易额达到150亿欧元,2001年降为74亿欧元,2002年为79亿欧元,2003年反弹到100亿欧元,成为欧洲大陆MBO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之一[7]。

不过,这种趋同并没有完全改变公司治理的体制差异。由于初始的所有权结构及其与这种结构有关的法律规则不同,从而导致了公司治理进化过程中的路径依赖(Bebchuk & Roe,1999)[8]。

Bebchuk 和 Roe认为,所有权结构的选择在两种现在具有相同公司规则而开始时具有不同所有权结构的经济中,可能是不一样的。先前的结构影响后来的结构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效率,一个是寻租。由于适应性沉淀成本(sunk adaptive costs)、网络外部性、互补性、多重最优,供选择的所有权结构的相对效率部分地依赖于这家公司或同一环境中的其他公司刚开始时的结构。即便现有的公司所有权结构不再有效率,由于内部的寻租,也会具有充分的存续能力,因为那些享有控制权的当事人会阻止那些可能减少其控制的私人收益的变迁,即使这些变迁是有效率的。从法律规则方面看,导致路径依赖的成因也有两个:一个是效率;一个是利益集团政治。即使假定法律规则只为效率的原因而选择,初始的所有权型式也会影响可供选择的公司规则的相对效率,也就是说,有效率的规则集依赖于一个国家现有的公司结构和制度的型式;另外,一个国家初始的公司结构型式会影响不同的利益集团在产生公司规则的过程中的权力,企业内部的地位优势(positional advantages)转化为国家政治中的地位优势,从而强化初始的所有权结构。

Schmidt和Spindler(2000)引进了互补性概念说明路径依赖的成因,认为由互补成分组成的公司治理体制的动态特性使得向最优公司治理体制的快速趋同不可能发生[9]。

实际上,路径依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基于调整成本(adjustment costs)或转换成本(transition costs)作用的路径依赖;另一种是从进化生物学中借用来的概念,指作为进化近视(evolutionary myopia)结果的路径依赖。前者是说人们已经认识到了更有效率的路径,但由于转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太高,超出了目前社会的承受能力,人们只能因循守旧,沿着原有的路径走下去。后者是说,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认知能力的局限,人们只看到了眼前的路径,而没有发现更有效率的路径。这两种概念对公司治理快速趋同问题有不同的含意。

三、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中国的实践

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也出现了路径依赖。这种无效率或低效率的路径依赖产生的原因可归结为6个方面:(1)初始条件;(2)历史小事件;(3)认知能力;(4)制度结构、制度惯性及其互补性;(5)既得利益集团;(6)转轨成本。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典型的中央计划经济,全国是一个大工厂,企业不过是一个加工车间。企业所用的生产要素由国家统一调配,生产出来的产品国家统购包销,企业没有自己的权力,也没有自己的利益,当然也就没有压力和动力。1978年的扩大企业自主权作为“历史小事件(small historical matters)”,将国有企业改革锁定在产权改革的轨道上。尽管现在看来,下放管理权限并不是最优的选择,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因为受到旧的经济体制的束缚、人们的认知能力的局限和原有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制约,当事人(改革者)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在扩权让利的过程中,由于行政管理体制尚未改革,政府职能尚未转变,中央下放给企业的权利被既得利益集团(invested interest group)层层瓜分了。为避免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对企业的干预,中央决定把承包经营引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承包制虽然暂时解放了企业生产力,但由于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了机会主义和短期行为。当时,许多企业实行掠夺式经营,竭泽而渔,不考虑企业发展后劲和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当产品供过于求、市场疲软时,企业竞争乏力的弊端马上显露无遗。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人们的视野开阔了,认知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加上三年的经济萧条证明改革之路是不可逆的,当事人不得不借鉴国外的经验,实行股份制,将企业控制权交给董事会,借以明晰产权关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由于原有制度结构的惯性作用和利益集团的内部冲突,国有企业改制大多采取了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方式,原来的经理班子和董事会成员基本重合,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身二任(少数公司除外),“一把手”的权威有增无减,监督机构形同虚设,企业领导人腐败问题频频出现。而且由于一、二把手(甚至三、四把手)是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企业经营者为了保住官位,不得不四处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寻租”。为了从根本上割断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减少政府直接治理的成本,国家开始实施股权调整,一方面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股权结构多元化,并从一些行业中战略性退出,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由经营者和管理层持股,试图让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一致,以符合所谓“匹配”的逻辑,同时转嫁一部分剩余风险。股权稀释后的国有企业并没有有效地解决代理问题。由于目标不一致,且信息不对称,外部股东和国家的利益时常受到损害,资产流失、作假成风。于是,公司治理提上了官方的议事日程。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公司治理”的概念,提出“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十六大以后又提出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国有企业的治理采取了激励与监督并举的方式。在经营者的激励上,采取了年薪制、股份或股票期权奖励、荣誉和政治地位等多种激励手段,它们是西方经验与中国特色相结合的产物;在监督方面,采取了多元监督体制,外部有强制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和政府职能机构(如国资监管部门和审计机构)监管,内部有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党委会制衡。这也是世界多种治理模式与中国特色相结合的产物。以董事会制度安排为例,中国既接受了德国的双重董事会制度:在执行经营职能的董事会之外设立监事会;又受到日本商法的影响:监事会规模不大且处于从属地位;同时借鉴美国经验,引进独立董事;而在实际操作上保留了党组织对董事会的控制。

四、公司治理路径依赖的破解

上述制度安排可能是缺乏效率的:一方面多元监督增加了监督成本,因为这些监督手段之间有些是替代的关系,而不是互补的关系,如激励和监督之间,独立董事的监督和监事会的监督之间;另一方面,政治性遗产、制度性遗产和结构性遗产共同造成了路径定型和路径依赖,公司治理沿着原有的轨道进化,而没有向着预期的更有效率的方向变迁。

要改变公司治理中的路径依赖绝非易事。

首先,要发现最优的公司治理是什么。由于公司治理的复杂性和人的认知能力的有限性,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公司治理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有的照抄照搬西方的理论和模式,忽视了制度的专用性;有的就事论事,没有看到公司治理背后复杂的制度环境;有的虽然提出了一些有用的思路,但由于缺乏前瞻性,只能作权益之计。要找到适合于我国国情的长期有效的公司治理体制,需要动员包括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和自然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企业职工、政府官员等共同进行研究,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治理,有条件的可进行计算机模拟和仿真实验,尤其要研究实施这一制度所需的前提条件是什么,预期的成本和收益如何?

其次,要着力于改善阻碍公司治理优化的外部环境。公司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毫无疑问要受到所处的制度环境的影响。有了一种设计优良的治理制度,并不意味着帕累托最优就可以实现了,还要创造条件让制度能够顺利地发挥作用。既有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制度性遗产中无疑有落后的、与新的治理制度不相容的成分,如果不去着力改变制度环境,新制度就可能被同化,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公司治理说到底是一个公司民主的问题,包括分权和分权基础上的制衡。如果一个社会缺乏民主意识,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实现不了,公司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即使有了所谓的治理结构,也是徒有其表。

再次,要普及公司治理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大众特别是企业经营者、政府经济部门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高校经济管理类学生的认知能力,尽早就公司治理问题形成社会共识。由于公司治理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正式出现于中央文件尚不到10年时间,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也才不到20年时间,因此,许多经营者、公务员,甚至高校管理类师生不知公司治理为何物,或者只知道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将来,公司治理应作为从业人员的必备知识,让公司治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并从学者的书斋走向大众殿堂。

最后,公司治理的优化需要有健全的法制作保障。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于我国实行公司制和市场经济时间比较短,经验不足,认识不全,1992年颁布的《公司法》线条比较粗,存在许多漏洞和缺口,因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行修补是理所当然的。问题的关键是公司法应与其他法律制度协调共进,形成一个密织的法律的网,具有可操作性。另外,对国有企业来讲,如何隔断党政部门依靠大股东地位对企业的干预和骚扰、如何实现企业内部由人治向法治的过渡,是当前必须研究的问题。股东的权利和企业经营者的权利应在法律上分离,股东对企业经营者的日常监督只能通过委任董事或监事的方式进行,而董事、监事和经营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投票程序应由企业的根本大法——《公司章程》加以明确界定。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界定的由股东大会决定。那种以所有者自居,随意干涉企业经营和管理,甚至随意撤换经营者的政府行为只会导致企业的短视和寻租的产生。

总之,从制度进化的角度看,由于历史的路径依赖和企业环境的复杂性,导致了公司治理的复杂多样。这种多样性虽然不是帕累托最优的,但却是局部最优的。只有参与者的认知能力提高,制度环境改善,进化路径才会改变,公司治理才可能向着最优的方向趋同,实现帕累托改进。因此,破解路径依赖的关键是提高参与者的认知能力,在形成社会共识的基础上进行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依法治企,从而为优化公司治理创造一个成本低廉的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David, Paul A. 1985,“Clio and the Economics of QWER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5 (2): 332-337.

[2]Arthur,W.,B.,1989,“Competing Technologies,Increasing Returns and Lock-in by Historical Events”,The Economic Journal,99:116-131.

[3]Leibowitz, S., Margolis, S., 1990,“The Fable of the Keys”,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 22(4):1-26.

 路径依赖定律 公司治理中的路径依赖及其破解

[4]刘汉民.路径依赖理论研究综述.经济学动态,2003,6.

[5]Moerland, P.W. 1995, “Alternative disciplinary mechanisms in different corporate systems”,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ur and Organization , 26:17-34.

[6]Weimer,Jeroen,and Joost C. Pape,1999, “A Taxonomy of System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Journal of Corporate Governance,Vol.7,No.2:152-166.

[7]刘汉民.MBO在国外的发展.南方日报,2004,10,13.

[8]Bebchuk, L. and Roe, M.J. 1998, “A theory of Path Dependence in Corporate Ownership and Governance”.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Today: 575-599. The Sloan Project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at Columbia Law School. New York: Columbia Law School.

[9]Schmidt,R.H.and G.Spindler,2000, “Path Depende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Complementarity”, working paper.

 

 

Path Dependence and Broken-up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Abstract: The concept of path dependence has many definitions and is evolutionary. The reason for path dependence is manifold. Bound by actor’s  cognitive capacity and the systems of polity, economy, and society, China’s  SOE’s reform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are path dependent. Only if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s improve, can China’s corporate governance converge  towards the best.

keywords:path dependence  SOE’s reform  corporate governance

 

通讯地址:广州石牌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系,邮编:510632;

E-mail:[email protected]

 

 


[作者简介]刘汉民(1962-),男,山东青岛人,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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