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差率的逐步实施、社区、第三终端的越来越强化,以及“2008年医改意见稿”对药店存在的实际忽视,都使得药店几临灭顶之灾,在“2009新医改方案”中,有人建议增添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能给予药店一线生机吗?以下是刚从《新华报业网站--扬子晚报》看到的一篇文章:《专家质疑门诊药房改药店》,论述得不错,特黏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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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最快将本周公布,昨天下午,由南医大学报编辑部主办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讨会”在南京举行。此次研讨会就新医改方案的焦点问题如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基本药物不再“统购统销”,鼓励民营资本办非营利医院等进行了研讨。
门诊药房改制之路不好走
据透露,相比去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医改方案最终方案修订了130多处。作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在修改稿中作了部分调整。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有人建议增添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所谓公立医院探索门诊药房改制,即是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这意味着,医院门诊病人须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
昨天的论坛上,一些专家对此举进行了质疑,认为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并不可行。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杨大锁院长认为,降低老百姓看病贵并不像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那么简单,现在的医院药房都是医院资产的一部分,如改制涉及资产剥离、人员安排等一系列问题,而且在目前体制下,医疗机构失去药品销售这一重要经济支柱之后,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到什么程度,才能维持与促进医疗机构的运转与发展,保证与提高医务人员的必要待遇与工作积极性,都有许多复杂的配套工作要做。
针对门诊药房改制能斩断医生和药品之间利益链的说法,也有专家认为,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首先绕不开的一道坎,即是医生所开药方能否在零售药房全面“落地”。如果医生的处方仍只开医院零售药店才有的药或者自配药,那么医院的零售药店事实上还是医院的指定药店,根本改变不了医院对药价的垄断,医院零售药店也难以与其他社会零售药店形成竞争,医生的处方回扣行为可能从原来与药商之间转移到与药店之间。从门诊药房到零售药店,虽然患者选择面扩大了,但相应的质量控制难度也增加了。当以往只有门诊药房一个管道时,一旦出现问题,患者可以直接找到医院负责。而零售药店通常只提供药品销售,而没有质量监管,出现问题可以推卸到企业身上、或者说是患者服用不当,或者是医生开具药方本身有问题,这将让受害患者陷入责任“三角债”的层层谜团中,难以获得维权保障。
基本药物定价是个难题
南京中医药大学的申俊龙教授提到,国家基本药物的价格如何确定,如何报销,都是一个难题,定高了老百姓没有实惠,定低了没有厂家生产。他认为基本药物定价问题还是需要市场和政府的两块分工相结合,建议由专家反复研究,从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三点出发,解决以往的猫腻多、核查难、人为关系的干扰。南京市卫生局胡晓翔处长认为要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并运用行政法律关系保障老百姓的看病问题。将常见病、多发病必须用药,质量可靠药,副作用少、价格偏低的药作为初步基本药物,可以给国家基本药物较大的报销比例,医保药物次之,非医保药物再次之的报销方式,切实减轻百姓看病贵。
杨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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