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假民意以自重
日前读陈赣一的《新语林》,仿《世说新语》体例,记民国名人掌故,多有绝妙之处,其中一则涉及新闻界,兹录如下:
康心孚创《雅言》杂志针砭政治,旁及文学,有警语曰:“民意者,民当自言,无待代言。吾所言者即吾之言,初不必假民意以自重。”
事去经年。如今依“喉舌论”来看,媒体当为传声筒,但成长中的媒体日渐不满足于此,还想做发声器,自说自话。更进一步,不仅要自己说话,还要帮人说话、代人立言,君不见有媒体自命"意见领袖"?君不见一些社论用“我们”概称所有读者乃至全体人民?
“为生民立命”诚然壮志可嘉,但自知之明往往更可贵。从根本上说,媒体中人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其言本为民言之一种,其意本为民意之一端,又何必“假民意自重”?另一方面,若认为其他民意难以得到表达,也不必急于代言,多提供发言的机会便是了。这也就是媒体的特殊功能。“喉舌”不是一个人的“喉舌”,而是社会之公器,理当尽可能让各种民意得到充分发挥。各说各的,说得充分了,就是大家说大家的,这几乎就是民主的开始。
“遵命文学”固然可厌,自命为代言人的作法也应摒弃。因此,希望作者们立意行文,多自说自话,各抒己意,不卑亦不亢。
200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