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形象文章”的“与时俱进”
“以‘正面宣传’的角度,运用通讯或报告文学、辅以图片等形式,不惜笔墨和版面,大板块‘隆重’推出,展示某人某地某单位某行业的业绩和形象。”——老实说,对于这种“初级阶段”的“形象文章”,我是颇感恶心的,但不为深虑。
都什么时代了,还玩这种堂而皇之的吹捧,实在是不够“高明”。如果业绩和形象是假的(相信大都如此),在当今读者与时俱进的雪亮眼睛里还能有多大的市场?如果万一“基本属实”,肉麻的谀词很可能反贬形象,那就更亏了。
所以呢,“高明”的“某人某地某单位某行业”已经很少这么干了——这恰恰也是更值得警惕的。据我个人的有限观察,“高明”有三:一曰“暗捧”,稍微带点新闻由头,貌似报道事件或分析现象,左拉右扯,云里雾里之中不时现出那颗真正要吹捧的“骄星”;二曰“小骂大帮忙”,略略批评一下,好像秉公持笔,实以极少量的美誉度代价换取巨大的知名度,有时还能及时地进行“危机公关”,那就反增美誉度了;三曰“贬桑捧槐”,高举“舆论监督”之旗,对“某人某地某单位某行业”进行名正言顺的批评报道,以“另人另地另单位另行业”的业绩与形象为反衬,似乎“激浊扬清”,其实“贬桑捧槐”。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今许多报社、公司已雇养大批软文高手,加上更多独立的公关公司的“职业化”操作,大量“高明”的“形象文章”炮制出笼,多方配合,你情我愿,相得甚欢。只是读者成为愚弄对象,要想不被愚弄,惟有把眼睛擦得更亮,接下来就是其他人所建议的,比如搞教育、打板子、体制改革等等。
200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