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文学化是个伪问题
上周谈及“文字功夫”,有感于时下报章文字的低劣而略发数语。为防止给人留下“文字至上”的错觉,今日得事先声明一下:否也。
文字功夫差劲,谁都知道不是件好事。但在新闻领域,过于重视文字,自然也不会得到多少掌声。道理很简单:过犹不及。
“辩解”似乎来得太容易。其实,我最担心的倒不在于“文字至上论”,那无需多少唇舌来“指正”,也很可能是我空设的一个耙子。真正要谈的是一个不至于那么极端的问题,即争议颇广的“新闻文学化”。
说是争议,其实也接近一边倒,从学术层来看,“新闻文学化”在我国也很不得人心,但实际操作中似乎有逐渐兴旺之势。实行者称其“好看”,反对者则斥之为“煸情”,更具说服力的是将新闻与文学的区别一条一条列出,如本质上新闻是信息,文学是艺术,在功能上,新闻重传播,文学重审美等等。
然而,我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双方有什么水火不能相容之处。“好看”肯定无罪,说的是实际效果,“煸情”当然不可,却是诛心之论,两者不在同一层面。新闻是信息,文学是艺术,但新闻难道不可以借鉴文学的艺术性、形式美?
一言以蔽之,新闻是否“文学化”了并不重要,关键要看新闻本质上是否还是新闻。只要新闻骨子里还是新闻,写得漂亮一些又何妨?若写得好看,可以说是因为借鉴了文学的妙处,也可以单纯地说作者的文字功夫好,写得好的文章不一定都是文学。若写得煸情乃至恶心了,那最多也只能怪“文学化”的功夫不到家,弄巧成拙,——有煸情的新闻,也有煸情的文学——总之与“新闻文学化”无关。
因此,在我看来,“新闻可否文学化”并不成问题,真正的问题倒成了另一个更经典的问题:什么是新闻?
至于什么是新闻,定义多多,标准不一,但一定之规尚存,如“事实”,如“新”。不过这不是本篇所能谈清的问题了。
200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