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策体系 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政策措施



1.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

 

对于中国经济来说,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工业化和市场化,这就涉及到一系列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要实现这种结构的转变,就必须构建一个良好的国家创新体系,真正促进有效的创新机制的形成。在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大量的经济活动都具有私人性,受私人决策支配。由于大部分企业是私营或股份制的,因此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系统是今后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特征,市场则是企业间协调的主要手段。国家或政府主要是从国家角度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环境,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手段进行调控,而企业则根据自身发展的战略和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来决定什么时候进行创新以及在哪些方面进行创新。国家创新理论的形成及发达国家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实践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因此我们认为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是由多个分布相对稳定的系统要素组合而成的一个系统网络,系统的各个组成要素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共同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而这种框架结构又决定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功能与特征。概括起来,这些系统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知识创新系统。主要是由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相关的机构与组织构成的子系统,核心机构是国家科研部门与高等院校,主要功能是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包括中宣部和教育部等九大部委发动的旨在促进我国知识创新与知识传播、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的《知识工程》、教育系统实施的《知识创新工程》等。

 

(2)技术创新系统。主要是由与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或组织构成的子系统,核心机构是企业,主要功能是组织科技攻关力量创新技术。具体工作包括国家经委和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的《技术创新工程》、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

 

(3)知识传播应用系统。主要是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及职业培训部门等组成子系统,主要功能是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技能、新知识、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同时提高新技术、新知识的决策能力,提高社会生产率,促进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包括多项科技、教育计划和基础设施工程,如教育部实施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11工程》、重点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实施计划及“21世纪中国教育产业的发展战略”等。而开放式教育网络 “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国教育科研网(CRNET)、卫星视频系统、金字系列工程和国家信息高速公路计划(NII)的建设为知识的广泛传播与应用提供了物质与技术的支持。

 

(4)制度创新系统。主要是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大学等组成的子系统,以政府为核心机构,主要通过政府现行体制的改革、创新制度,为其它子系统的良好运行提供合理的制度安排。政府代表国家意志,进行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其中包括调整政府职能,发展与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等。

 

以上分析表明,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的相互关系如下:知识创新系统是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和源泉,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知识传播系统为系统培养高素质人才。知识应用系统促进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而国家可以通过制度创新系统进行制度安排,以调控整个国家创新体系的良好运行。由此可见,各个子系统各有侧重,相互交叉,互相支持,形成一个运行有序、统一开放的有机整体。

 

总之,国家创新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今后构建和发展中应形成这样一个有效的结构:一是应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应用和创新体系、以企业和国家使命性的开发型研究机构为主体的开发型研究体系,以国立公共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高校为主体的基础研究体系及以高校为主的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的生产和传播体系;二是要形成以教育、培训、金融等中介服务机构等为主的创新支撑体系;三是以国家科技计划和创新战略为引导的国家创新引导体系;四是以市场激励与国家调控政策相结合的激励制度体系。

 

2.要明确政府在国家创新系统制度安排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了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应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使技术创新在私有和公有之间建立一种适当平衡,既保持足够的私人刺激以鼓励创新又保持足够的公有性以促进技术的广泛运用。

 创新政策体系 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政策措施

 

第一,政府要健全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1)要把它放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来理解。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技术创新环境概念没有多大意义;而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往往不能直接有效地组织和推动技术创新,只能为技术创新创造环境;(2)要认识到在目前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期,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环境有特殊的意义。因为目前我国不仅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后仍然存在的技术创新环境问题,而且有经济体制转型期特有的问题,特别是股份制和产权方面的问题;(3)即使将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成了,仍然会有许多技术创新环境问题,需要政府来解决。要把创造适宜的环境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不仅需要政府部门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还需要公务员政绩评价方式的转变。如果政府对技术创新继续采取直接行动,继续扮演主角而不甘当配角,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很难确立。政府推出的技术创新计划不能象现在这样由有关政府部门直接操作,而应该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人大和政府等代表组建第三方理事会及其相应工作机构,以平等竞争的方式对申请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支持,政府则对此理事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政府推出技术创新计划时,要特别注意不能让政府投资变为单个企业的资产,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二,政府要创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建立在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上的基本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良好的制度环境与合理的制度安排能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创新行为主体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与保护功能。政府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创造一个使私营企业的创新和竞争活动得以繁荣的商业环境,这个作用包括减少在新技术开发和商业化过程中不必要的法律、制度和经济的障碍;评价所提出的法律和规章在经济竞争中的效果;制定促进创新的政策等。

 

第三,政府要推进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建设。技术创新既需要利益机制的刺激,又需要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和氛围。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教育体系、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研究传统精神乃至整个社会文化。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文化必然是一个长期不断的过程,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应着力宣传那些历经挫折而矢志不移地进行创新和创业的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们去创新,去追求成功。抓住体制创新中出现的众多通过技术创新而获得高额回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探索成功者的足迹,弘扬创新精神,树立创新者的英雄形象。

 

第四,政府要不断推出大型的科技发展计划,促进系统要素特别是政府与企业、研究机构之间的互动。政府应通过不断推出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大型科技发展计划,增强创新系统要素间的互动,促进国家创新系统网络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创新组织之间、创新组织与相关支撑机构之间的联系,形成联系密切的、互动的知识流动网络,提高系统的效率。

 

第五,政府要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的直接投资,项目、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牵动社会各方面的投入,建成可以支撑不断创新的基础设施,包括大量图书馆、博物馆、计算机网络基础、通信网络、资料采集处理中心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等。

 

3.加快以股份制为中心内容的企业制度改革,促进技术创新机制的形成

 

建立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又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和开展技术创新的基本环境条件。我国应该以高科技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技术创新需要利益机制的刺激,对技术创新活动既有效又有约束的利益机制就是产权(股权、优先认股权),即使企业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乃至普通职工得到相应的产权。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行体制创新,使技术创新企业成为产权明晰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容许技术和管理等智力因素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和参与分配。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推出科学、合理的关于技术创新价值和所占股份的评估方法,让有关评估机构对已有技术创新进行评估。这种产权(股权、优先认股权)改革无疑会刺激人们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很快造就不少富翁。这必然要求国家对人们通过技术创新而获得的巨额财产,依法给予充分的保护。同时政府和社会对这些人的巨额财产的支配方式要有理性的认识,相信这些巨额财产是会回报社会的。

 

4.把税收优惠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把税收优惠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其优点是:首先在于该手段影响面最广,可以促进所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其次在于不破坏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环境;第三在于把政府行为限定在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环境的范围内而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技术创新,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诱导企业自愿地进行技术创新而不是被迫进行技术创新,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不会受到影响。近些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也把税收优惠作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但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如发达国家。当前要在现有基础上对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不断改进,要通过实际效果的反馈来调整税收优惠的幅度,尽量使税收优惠取得最佳实际效果。同时要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投资帐目,使国家的税收优惠确实起到促进技术创新的作用,否则税收优惠还会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另外,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要注意内资和外资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

 

5.把资本市场作为技术创新投资的主渠道

 

技术创新需要投资,技术创新投资越大,技术创新能力也会越强。目前我国技术创新投资主要来自银行,然而技术创新投资本身具有风险性和长期性,而银行贷款往往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同时银行贷款也尽量支持短平快的项目,以便获得短期利益。从这些特征来看,不符合技术创新对投资的风险性和长期性的要求。能够满足技术创新投资风险性和长期性要求的只能是资本市场。因为:

(1)资本市场本身就是风险投资,股票涨落的风险性很大;(2)人们一旦投资于股票,就不可能从投资企业抽回资金,只能通过在股市上卖出和买入调节投资数额。我们要把资本市场作为技术创新投资的主渠道,除了继续增加上市企业的数量外,还要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专门的高新技术企业板块,让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能上市融资。另外,容许和促进我国各个地方建立小型的、地方性的股权市场。通过这种股权市场获得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是极为重要的。目前除了大力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外,政府还应鼓励银行贷款支持技术创新,增加各级政府创新基金支持技术创新。

 

6.克服“知识产权虚置”现象和确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目前我国存在严重的“知识产权虚置”问题,表现为很多科技成果没有申请专利,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比例很低。国家应该通过大力推进技术股权制度的建立和科研院所企业化等措施从体制上解决此问题,同时通过科研立项、过程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等科研组织管理方法解决此问题。软件盗版和各种假冒伪劣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软件业的发展,干扰一些领域的正常经济秩序。国家要从法制经济和信誉社会的高度,下决心花大力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侵权者给予重罚和严厉的打击;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各类学校法律课程,使人们真正认识到侵犯知识产权和侵犯其他财产权一样是违法的和可耻的行为。

 

7.促使产学研合作上一个新台阶

 

国家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应用型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造,一方面要继续大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力争使产学研合作上一个新台阶,特别要促进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和联盟。因为随着我国“2ll工程”和“985计划”的实施,大学的科研实力将大大加强,研究生和博士后的规模将会迅速扩大。现在研究生已经有20多万,估计到2010年在校研究生的规模将达到100万以上。这些研究生大约有70%以上要进行应用性研究,这必然要求高校与企业合作甚至“联姻”。企业也需要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和较为“廉价”的研究生资源,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政府应采用多种措施促进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与联合,这些措施包括税收优惠、与企业分担投入高校的科研经费、支持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建设等。

 

8.加快国家信息网络和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和展览的商业化经营

 

信息网络平台是技术创新的重要环境条件。目前除了继续扩充现有科技网络和教育网络外,国家应该启动各类技术专业网络建设,使企业之间的技术需求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制和供给等方便快捷地联接起来。目前一些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不准确,数据的统计方法不当,统计人员不认真,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有关决策很不利。国家应该推进有关信息咨询业的发展,把提供数据作为商业行为,鼓励有关商业企业的发展。这会从体制上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提高数据服务水平,从而有利于技术创新。同样各类展览特别是高科技产品和技术展览也应进行商业化运作,甚至可以把展览作为一种产业来发展。目前国内有关高科技展览在设施、时间安排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不令人满意,一个重要原因是把展览当作公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促进展览的商业化和相关企业的发展,提高展览的质量,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新更多更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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