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计机关成立二十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审计事业实现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在进入新世纪新时期之后,审计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面临新的挑战。中共十六大响亮地提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对新世纪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高度概括。发展是硬道理,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要靠发展来解决,发展是最高目标。审计机关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应当确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正确方向。为发展服务,是新时期我国审计工作的主题。
审计为发展服务,就要在审计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的出发点,把主要注意力放在那些对发展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领域和事项上。要把人民群众和党政领导关注的、在国民经济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和重要事项作为审计的重点,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小康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必须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职能要全面到位,重点要牢牢抓住,在大事上下工夫,在大局上见成效。
审计为发展服务,就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为改革、发展排除阻力,提供保障。离开有效的监督,服务就无从谈起。哪里需要发展,哪里就需要监督;哪里有国家投资,哪里就不能没有国家审计。在任务艰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要善于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审计工作要倾听实践的呼声,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寓服务于监督之中,通过有效的监督发现问题,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和政策,深化改革,避免和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 审计为发展服务,就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衡量审计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要从发展的高度认识和处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是否有利于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审计工作中衡量得与失、是与非的标尺,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的最高原则。要敢于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点,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做改革的促进派,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坚强卫士。审计为发展服务,就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审计监督只是一种手段,而为经济服务,为发展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才是审计的目的。要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通过有效地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能来达到为发展服务的目的。
一、依法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审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我国财政经济领域有法不依的现象大量存在,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较为普遍。在财政性资金收入、支出、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一些影响发展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一些地方和部门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至上,下级政府和部门以混库、应缴不缴等方式截留上级收入,以“小金库”、隐瞒收入、帐外帐等方式逃避国家税收,侵蚀国家利益;作为国家财力重要组成部分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较为松弛,有的使用中有较大随意性,效益不好,有的不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储存,有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坐支预算外资金;有的地方财政收支中存在虚收探收、虚列支出、虚假平衡,应收不收、应征不征等弄虚作假行为;有的越权制定减免税政策,乱开减收增支口子;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私分公款、贪污挪用、索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居高不下;一些犯罪分子互相勾结,利用一些单位多头开户、资金体外循环的漏洞,进行金融诈骗,有的携巨资出逃;一些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讲程序,盲目投资,乱上项目、乱担保、乱抵押,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有的领导干部目无法纪,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有的借国有资产出租、出卖之机搞权钱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的利用工程发包、招标,土地出让、买卖,资源出租、出卖等暗箱操作,权钱交易。
上述问题虽然表现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破坏政令统一,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对财政经济秩序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干扰和破坏。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存在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一是财政性资金分配秩序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有一定的随意性;二是法制不健全,体制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漏洞,改革中法律、制度不完备,给一些人以可趁之机;三是一些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加之执法不严;四是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已不适应新的形势,造成了执行中的混乱。要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主要靠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健全法制。但是,加强审计监督,无疑是不可缺少的。通过有效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实现财政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这是新世纪新时期审计所面临的重要的历史使命。
要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的力度,扩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今后除对掌管分配、使用财政资金量较大的重点部门要做到每年审计一次外,对其他一级预算单位争取每年也要审计 20% 以上,四、五年内轮审一遍。同时,要结合专项资金审计,对重点资金流向进行跟踪审计,延伸到具体项目、具体使用单位。要注意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坚持同级审和上审下的结合。同级审是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基本手段。既要对本级政府负责,又要对人大负责,是本级政府管理经济和本级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不可缺少。上审下既是对同级审的一种检验,又是一种完善和补充。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力度。各级审计机关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同时,要兼顾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对下级政府执行预算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分配使用上级补助资金等关系国家财政工作全局的问题,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以维护国家的政令统一。同时,要将“上审下”的方式,作为推动和促进下级审计机关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手段,帮助下级审计机关克服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为了进一步加大上审下的力度,我们在方法上作了重要调整,实行了“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的方法,缩短了审计周期,有效地消除了审计盲区,扩大了审计的覆盖面,使审计职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这是加大审计力度的一个有效措施,我们要坚持下去,不断总结和提高。上审下和同级审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同级审应是全面的。上审下主要是侧重于同级审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只能抓重点,既要利用同级审的成果,又要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重点应放在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全局利益,维护政令畅通,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发现和纠正截留上级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损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利益的行为,保证国民经济的有序、协调发展。
要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必要的处罚,主要是为了维护政令畅通,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在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如果在一个地方,大家都不把法律当回事,随意违法,对违法行为没有人去检查、追究,违法行为就会更多。国内外投资者就会担心投资的安全性和纠纷处理的公正性。最终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要从服务于发展的高度上来认识审计处理处罚的作用和意义。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作出处理,有利于使当事人和被审计单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受到教育,规范行为,遵纪守法,改进和完善管理,达到维护经济秩序的目的。处理处罚必须规范,要杜绝随意性。对发现的问题要真实反映,充分揭露。依法作出相应的适度的处理处罚,不能单纯为了收缴资金,要让对方心服口服。对于问题重大、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犯罪问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二、审计要关注改革的目标,以促进改革的深化、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为己任。
当前财政经济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绝大多数是同不合理的体制相关的,只有改革才是治本之策,才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深化财政改革,既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有效地防范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不渝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增强财政资金收入、支出、管理、预算、决算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最大限度地强化监督,提高效益,使财政性资金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强化预算管理,深化预算改革。按照预算法规定,将政府财政收支行为严格置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确保国家财政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保证。当前特别是应通过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大力推动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化和完善,进而加强对各部门收支行为的法律约束,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实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取消预算外资金,将现行预算内和预算外的资金统筹安排,统一编制预算,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从而杜绝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种种漏洞。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一些行政机关由于利益驱动而发生的乱收费、乱罚款、截留坐支和挪用财政性资金,既严重扰乱了财政经济秩序,又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是有效地加强财政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腐败现象的根本性措施。应加强对“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行为的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财政性资金支出的过程中,特别是一些投资额较大的工程、设备,往往成为一些个人和经济实体“寻租”行为的目标,成为权钱交易的多发环节。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对大额投资项目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阳光作业”,将各级国家机关的重大支出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于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和消除与政府投资行为相关的腐败现象无疑是不可缺少的措施。当前应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覆盖面,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
促进国库制度改革,加快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步伐。核心是实行单一账户制度,取消各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账户。各部门、单位在预算确定的范围内,各项支出的付款过程均由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国库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收支活动实行全程监督。这是从源头上管住资金、防范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
促进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审计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促进和增强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实现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制化。杜绝伴随着资金分配过程而产生的种种腐败现象。
上述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成为审计机关始终密切关注的重点。促进改革的深化,是审计的重要目标。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审计,发现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的方面,研究和发现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现行体制的关系,找到体制方面的弊端,向各级领导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审计,促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促进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促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等各项改革的深化。在这方面,审计是大有可为的。
要下大力气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应该说这是审计质量中最高层次的一个环节。这是通过审计促进被审单位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为宏观调控和深化改革服务的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一条好的建议,往往可以带来一项好的制度,促进一个方面改革目标的实现。好的建议是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孕育产生,而不是简单地做文章。为了提高建议的质量,从一个审计项目开始,审计人员就要考虑找到问题、预拟题目、收集资料、不断思考。提出好的审计建议,不能靠一个人闭门造车,要靠集体的智慧,穷策群力,集思广益。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审计机关还要通过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在企业改革中,往往会出现管理脱节,人心不稳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最容易给一些人造成混水摸鱼、转移资产的可乘之机。有的主管部门平时疏于管理,对企业实际的债权、债务和生产、经营情况处于失控状态,一些人借体制混乱、缺乏监督之机,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挪用、侵吞国有资产。一些动机不纯的人,把国有企业改制当成 “最后的晚餐”,把国有资产当成“唐僧肉”,有的甚至认为企业改制是个人发财的“最后一次机遇”,机不可失,“不捞白不捞”,以各种手法,疯狂地掠夺国有资产。这样的反面典型已有不少。这是我们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高度警惕的。要注意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规律,改进审计方法,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为国家、为人民看好门,为改革把好关。
三、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教育、科技、社保、农业环保等各项财政专项资金,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是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加强对这些领域的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重点建设项目对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国家财政投资的主要方向和领域。特别是最近几年以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安排了大量的重点项目,这些项目有的正在建设,有的已经陆续竣工投产。这些资金使用的效益怎么样,管理的情况怎么样,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现象?通过有效的、严格的审计监督,才能更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按照《审计法》规定,各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任何中介组织的审计都不具有国家审计的职能和权威。需要审计的项目很多,既有审计署授权审计的国家投资项目,也有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项目,都应该审计,任务非常艰巨。但是由于审计机关的力量有限,现在我们所能够安排的只是少量的一些重点项目。在这方面,审计的盲区还比较大。审计机关应当有计划地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通过严格的审计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建设过程的规范,对投资效益作出正确的评价,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更好的效益。有一些投资量比较大的重点项目,在一个地方往往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广大群众都希望能够把这些项目建设好,尽快地为当地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服务,同时又希望工程能够有最好的效益。党和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机关寄予厚望。各级审计机关应该以高效率、高质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对建设单位、人民群众以及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经济建设的进程和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和突出重点的原则,作出近期、中期、远期的规划,有序地组织实施在建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发挥应有的作用。要盯住当地最有影响的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干好当前的,想好下一步的,前面的工作要为后面的工作积累经验,提供有益的引导,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审计,促进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部门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产生最大的效益,向人民交好帐,交实帐。选项目要选投资多、影响大的大项目,抓问题也要抓有影响、有效果的重大问题。抓什么项目,搞什么工作,在审计的过程中重点抓什么问题,怎么样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都要注意体现为发展服务这个指导思想。为了适应小康社会建设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要认真探索效益审计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加大效益审计的份量,不断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总体效果。
四、加强审计监督,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作用。
中共十六大要求,要发挥审计机关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方面的作用。这是从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强化对公共财政资金、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保证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经济管理方面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和制约。管住了财政性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也就管住了行政机关掌管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权力。管住资金,是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对滋生腐败现象的源头的控制。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制约。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进一步统筹使用审计力量,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指标,责任分析要更为科学,加强成果运用,完善法律依据,逐步扩大审计范围。
着力查处大案要案,完善案件移送制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对审计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深查透,一查到底。
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公布审计结果的力度,增强审计的透明度。在更多地把审计结果公布于社会,引起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事项更多关注的同时,也使审计更好地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运用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通报和公布审计结果的手段,增强审计的透明度和威慑力。
五、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实现审计的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
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完善审计决定落实制度。加强对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的检查。要探索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有效方法。对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有关处理、处罚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比如有的依据过时等问题,要实事求是地研究,从实际出发,科学地对待。既要起到警示的作用,又要适度。
审计的范围、对象、目标都要根据发展的要求加以必要的调整。要把公共财政资金的审计作为基本职责。广泛开展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有关的专项审计调查。加强“3E”审计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更加紧密地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的大局,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关注的重点,履行监督与服务的职能。
改进方法,完善手段,克服审计力量不足的困难,实现审计效果的最大化。目前,审计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我省共有被审计单位9万多个,每年审计的仅7000多个;省级共有被审计单位1100多个,每年审计的仅130多个;省级有一级预算单位 110个,每年审计25个左右,仅占四分之一。还有不少单位多年来从未审计过。这种状况同审计机关的力量不足有直接关系,我们的力量同所应担负的任务存在严重反差。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改善管理,整合审计资源,增强审计效果。要进一步解决好审计经费问题,为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和提高审计效率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审前准备工作;加强宏观分析,更好地为领导机关决策服务;加大指导内部审计和监督社会审计的力度。
加强审计宣传,争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的理解和积极配合。为了达到审计的目的,实现审计的效果,除了审计机关自身的努力以外,还需要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审计机关要正确行使审计职能,被审计单位也要正确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配合审计。要及时地提供完整的真实的会计帐薄资料;为审计机关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还要监督审计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经过多年来的审计实践,大多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的认识不断提高,能够积极配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单位想方设法要求不审计。应当看到,审计,就是服务,就是保护,就是帮助。少审一次,被审单位就失去一次接受服务和保护的机会。还有的单位对处理处罚有一种过度保护的意识,总是一味地要求减少处理处罚。从审计来说,不是收缴、罚款越多越好,不能以收缴和罚款为主要目的,更不能滥处滥罚。必要的处理处罚可以体现法律的一种约束、惩戒和教育作用,被审计单位能够自觉接受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正确的处理处罚是遵纪守法的体现。可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单位主动要求多去审计、常去审计,而且能够正确对待必要的处理处罚。这种进步代表着一种依法治国不断深化的历史趋势。新观念,实事求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肯定会层出不穷。审计必须与时具进。审计机关要从有利于发展的目的出发,以创新的精神解决好怎么样正确定性、恰当地处理处罚的问题。衡量一件事是不是问题,既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又要充分考虑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只要有利于发展,就要支持。但是,这个问题很复杂。什么叫有利于发展,什么叫“三个有利于”,并不是可以随意认定的,必须全面分析,科学判断,正确把握,要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正确地把握。衡量某一种行为是否正确,如何处理,首先要看其出发点和效果。如果出发点和效果都是为了个人利益,损公肥私,那就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就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还有的出发点好,效果不好,属于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可以适当从宽处理,侧重于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接受教训,改进工作。还有的从眼前看、局部看效果好,但是既损害了全局和长远利益,又违犯了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严肃性,对这种问题,就要从维护全局利益、从“三个代表”、“三个有利于”的高度,给予必要的追究和纠正。还有的问题,属于肆无忌惮地违法犯罪的性质,必须坚决地绳之以法。
审计的生命力来自 “三个代表”,来自 “三个有利于”。发展是我们的根本目标,人民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我们的服务对象。维护发展的目标,维护人民的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根本价值取向。我们讲按照“三个代表”的思想和“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来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处理问题,并不是说要代替那些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是要学会把“三个代表”的思想、“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和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统一起来,找到它们的一致点。不能简单地为审计而审计,为处理问题而处理问题。必须以发展先进的生产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遇到一些复杂、疑难、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没有先例的事情时,我们就更加需要灵活地掌握和运用“三个代表”、“三个有利于”的思想和原则。要把“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一种最高的原则,同时也作为一种思想方法,用以分析和认识问题。无论情况多么复杂,认识多么不一致,多么没有先例,多么缺乏经验,但只要我们是按照“三个代表”的思想来认识问题,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来处理问题,就会有好的效果。反之,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失去目标,就会是失败的。
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各级审计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两个务必”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对审计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队伍的战斗力。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建设“廉政署、法治署、正气署”的要求,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思想素质,规范审计机关自身行为。使审计真正成为人民的眼睛、党和政府的眼睛。
审计机关行为的不规范,可能造成被审计单位更大的、更为普遍持久的不规范。要用审计机关自身行为的规范,促进被审计单位行为的规范。必须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决不允许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拿权力作交易,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为了从制度上保证,审计过程中也要推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监督。审计机关内部要完善制约机制,堵塞各种可能发生暗箱操作的漏洞。
完善审计质量监督体系,为提高质量,防范风险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审计准则,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复核制度,完善内部制约。积极实行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做好应诉工作,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促进审计质量提高。
提高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建立科学的审计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改进计划管理,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适应新时期特别是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各种挑战,努力实现审计工作的现代化,为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