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的腐败之风,暴露越来越多之后,很多人都提出了自己的管人“高见”,抛开体制的问题不说,在这里,我介绍一种古代的“管人”方法,它仍然适用于现在的企业。
古代管人有“德、刑、薪”之说,意思就是“品德教育、严刑峻法、高薪厚禄”相结合实行管人。举毛泽东时期的治国方略为例,当时全国十亿人民的思想可以说是染红祖国江山。“万众一心”是那个时期的真实写照,当时的红色思想除了靠“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进行反复教育之外,同时还实行“严刑峻法”的手段。“枪打出头鸟”,五十年代初就打了当时的巨贪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高官,他们虽然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也立下了不小功劳,但国家根本没有给他们像现在流行的“死缓转无期转有期再转监外执行”等保命的机会。因此,在这之后的三十几年里,在中国这片红色土地上,腐败像恐龙一样灭绝了,就再也没有“前赴后续的刘青山、张子善”之类了。
客观的讲,那段历史值得品味,但不值得回头去走,也很少人愿意再来一遍,虽然当时做到了“德、刑”两点、但因缺乏“薪”而没有达到治国的最佳效果,还难以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因为人的本性都希望过自由富裕而非一穷二白的生活。这里,我认为更值得我们称赞的,应该是新加坡开国之父李光耀先生所推行的做法,他的政府对官员说:“给你们高收入,但必须留一部份由政府保管,并且跟你们不断强调:若大家能清正廉明,到时可领走一笔丰厚的收入,足以让大家富裕一生;但你们一旦违规,政府则分文不给,你们不仅身败名裂且生活再无着落”。“德、刑、薪”的完美结合、强力推行,使李光耀先生成为小国家里走出来的世界级领导人。
“德、刑、薪”古为今用,教会企业老板管住人、管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