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涂乱画、大声喧哗、随意插队……这些不文明行为在外出旅游时频频遇见,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旅游法》,对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该法中所涉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指向曾公布的指南和公约,对于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规定了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等处罚措施。 笔者以为,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反对不应仅仅停留在舆论围剿的层面,通过法律条文明令禁止非常必要,它用最具警示力的举措让人们从心底里产生敬畏,从而减少不文明行为。但与此同时,旅游企业还需要充分考虑到一些旅游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和内心诉求,通过多种途径加以疏导和规范,更有效地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首先,旅行社可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导游和领队的实际引导作用。此前,旅游业内有很多兼职导游,并不固定于某一家旅行社,旅行社与大量的导游是简单的临时雇用关系。《旅游法》实施后,导游必须与旅行社签订合同。除了为这些人员交纳保险外,旅行社也多了一份管理的责任,完全可以在加强培训的基础上,将所有导游带队质量纳入业绩考评体系。因为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意味着对其他游客利益的损害,所以可以通过游客意见调查表来完善这一环节,强化导游责任意识,在全过程尽最大努力规避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再者,景区需要在反思中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在对诸如乱扔垃圾、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加以指责的同时,景区也应反躬自身,公厕、垃圾箱数量、布点是否科学,标志引导是否规范,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应考虑花大力气对基础设施加以完善,而不是一味地指责游客。 对于乱涂乱画现象,也可从疏导层面加以考虑。在追求文明的当代社会,对于乱涂乱画现象任何时候都是要坚决反对的,但法律条文规定得再严厉,难免还是会有人钻空子。笔者以为,假如景区能设置专门的题字墙,规范这一行为,那么乱涂乱画的现象可能会少一些。另外,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下,景区也可考虑在网站上设置专门的电子题字墙,让人们通过网站留下纪念,还可定期对其中有创意、有内涵的优秀作品加以奖励。如此,既提高了景区品牌影响力,又规避了不文明行为,堵与疏的合力也就真正发挥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