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依赖于应用任何人所给予我们的知识,而是鼓励人与人之间思想的交流过程──在这种过程中更好的知识就会产生,那么我们就能够更为成功地解决社会问题,哈耶克认为这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信念,这里我们姑且抛开自由主义不说,单就我们现在最热情的予以研究和展开的创新来加以谈论。哈耶克说:正是源自人们不同经验的不同观念之间的争论和相互批评,被认为推动了对真理的发现,或者说,至少达到了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最接近真理的程度。对于个人思想自由的要求马虎不得,因为每个人都被认为是易犯错误的,因此人们只能期望通过由自由争论所维护的,对所有信念进行的不停检验来发现最好的知识。或者,换句话说,对知识的发现与其说是来自于个人理性的力量(对此,真正的自由主义是不加以信任的),还不如说是来自于人际间的争论和批评的结果。这是一个向人们所期待的真理稳步前进的过程,即便是个人理性和知识的增长也被认为只有当个人成为这一过程的一部份的时候,才是可能达到的。
由思想自由所保护的、知识或进步的发展,以及人们实现自己目标权力的相应增长,是格外吸引人的,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这也结构成创新意识的必然假设之一。
然而,所有关于支持思想自由的争论也同样实用于做事的创新或者说行动的创新的情况。各种各样的经历导致了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思想是知识发展的源泉,而不同的经历反过来又是处于不同环境中的不同人采取不同行为的结果。无论是知识领域还是物质领域都一样,竞争是最有效的发现途径,它将导致为了人类的目标而发现更好的道路,只有当数不清的办事方法能够被尝试时,世上才会存在种种不同的个人经历、知识和技能,这种对最成功者的不停选择将会导致稳定的进步。当行动成为个人知识的主要来源后(这种个人知识是知识进步的社会过程的基础),行动自由的事实就和思想自由的事实一样强有力了,而且在以劳动力和市场分离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大多数新的行动类型是在经济领域内产生的。
然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说明为什么行动自由,尤其是在通常表现得相对次要的经济领域中,事实上对创新是同样重要的。如果正是思想选择了人类行为的目的,那么目的的实现就取决于所采取的方法的可行性,而任何使得权力超越了方法范畴的经济控制,最终也会使得权力超越目的范畴,而达不到目的。哈耶克曾举例说明道:如果出版机构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就不会有言论自由,如果所需的场所由政府控制,就不会有集会自由,如果交通方式由政府垄断,就不会有迁徙自由,等等。这就是为什么政府经常空怀着为达到所有经济目标提供一个更充分手段的徒劳希望,而对经济活动进行的指导却都毫无例外地对个人所能够追求的目标造成了严格的限制。这也许是20世纪的政治发展中最鲜明的教训,即对物质生活的控制已经使政府在人们的思想领域得到了如此广泛的权力,而这正是我们学来用以称呼极权体制的特征。
请记住,正是思想和物质的自由才使得我们能够选择自己愿意追求的目标。这就是创新的真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