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一篇文章认为资本趋利是客观规律,进而推出了“‘公有产权’为基础的经济制是无法解决各种问题”的结论,主张私有化。作者认为,“趋利性”只是资本运动的起点,资本只有参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经过了“质的飞跃”,收回预付资本并实现了剩余价值,完成了资本循环,也实现了主人原来的“趋利”的愿望。严格地说,资本的本性是“互利”,因此“趋利性”不是市场经济规律。趋利性也不等于价值规律。市场经济有三个法则:价值法则、竞争法则、供求平衡法则,这就是构成市场客观规律的三个要素。任何个人和企业在参与市场活动时,如果违背了三个法则,等待他的是失败。这才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所有制是生产力的“容器”,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我们现在处在各种所有制全面发展的时机,各种所有制都受到宪法保护,都鼓励它合法存在、发展。现在重要的是扩大准入制度,构建好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各显身手,竞争发展吧!
在近28年来,我国经济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还是说服不了一些的怀疑。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题为:《中国经济根本不遵守客观规律》就是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说:“资本趋利是客观规律”。“我们如果承认资本趋利这一属性,那么我们也必须承认资本背后的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自私’……”,从而引出人本自私的结论,进而推出了“‘公有产权’为基础的经济制是无法解决各种问题”的论断。似有商榷的余地。
首先是资本的趋利性是否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市场经济确是利益经济,但趋利性只是资本运动的起点,不是商品运动的“轨迹”。什么叫资本?经典的解释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生产资料和货币不是资本,只有参加了社会再生产活动的,才叫资本。资本依次经过三个阶段,变换形式再回到原有形式的运动。为了使价值增殖,资本必须不断运动。企业主以自己的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货币资本变为生产资本;然后企业主组织工人进行生产,创造出价值大于预付资本的商品;再出卖商品,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收回预付资本并实现剩余价值,完成了资本循环。其中关键一环,他生产的商品必须是他人的需要的,价格也符合对方的要求。所以说资本趋利的前提必须对他人有利,否则。商品卖不出去,资本实现不了“飞跃”,甚至把老命也丢了,资本也呜呼哀哉!当然不能在运动中留下“轨迹”。即就是说,资本若要对自己有利,就必须对他人也有利,“互利”才是资本的本性。不能从资本趋利这一属性,推出“必须承认资本背后的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自私’,进而要大家承认‘人本自私’也是客观规律”的结论。用价值规律来论证资本趋利规律,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规律。但说的是“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价值相等的原则交换。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中,即要求价格与价值相等。同一商品,不同生产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不同,从而商品的个别价值也不同,从而商品的个别价值也不同,但它们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与其他商品相交换。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者,能获得额外利益;反之就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影响再生产。价值规律实际上是价格随着商品供求关系变化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规律,严格地说还不能说是资本趋利规律。
文章的作者提出资本趋利规律的目的,是要引出私有化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文章说:“如果承认资本趋利是客观规律,承认市场经济最终的动力来源于每个为了自己的个人的话,那么我们的市场产权归属最合理的应该归属于有生命的个人,而不是归属一个没有生命的国家或集体”。这里说的是产权制度问题。产权,说白了是“生产力”的容器。“小生产力”用小容器,“大生产力”用大容器。用多大的容器,有当时、当地的条件,还有“选择者”的爱好,不是随心所欲的。私有制的产生,有那时的时代背景,关键是那时候的生产力水平与那时候的生产方式。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生产方式变了。人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有人说商品经济的思想是中性的,既为自己谋利,也是为别人“谋利”;既有利己,也要有利于人,否则你生产的商品就没有人要,这就商品经济与非商品经济的根本区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也会发生变化,产权形式也将发生变化,这又是一个自然演化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就越需要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为了适应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流通,一些国家对公益性或战略性资源企业实行国有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为了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国家利用自己的资产创建能够和西方跨国公司一争上下的大型国有企业;有些项目规模太大,个人办不了,也只能由国家承办。如果我们把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公有制是属于制度性安排,那么后一种安排我们不妨把它称为战略性安排。国有企业从制度性安排到战略性安排,揭示了一条规律,公有制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它恰恰说明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形式和所有制形式总是不断更新增多,原来只有由自然人形成的所有制和无限责任制,后来有了法人所有制的和有限责任制,再后来又有了各种形式的股份制和基金会,还有国家所有制、多种集体所有制,公有制是为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所有权形式,不是社会主义者人为制造。换句话说:公有制首先是一种产权的组织形式,是生产关系,然后才是经济制度。我们还可以预见今后国有企业会有很快发展。回头再看看现实,在继俄罗斯、委内瑞拉之后,玻利维亚自70年代以来,第三次实行能源国有化。玻利维亚的资源国有化宣言,得到了本月4日在阿根廷举行的南美四国首脑会议的认可,且来势冲冲。“在新加坡经济最好的大企业,包括新加坡航空公司、新加坡电信、港务集团、发展银行等,都是国有、国家控股或国家为单一最大的股东企业,它们的经营水平是一流的;新航曾多次被国际权威机构评为世界最佳航空公司;而港务集团的管理水平也不遑多让,它将管理软件转移给合资的大连港务局旗下港口,使大连港装卸效率提升四倍。这些企业的政府股份由一家叫淡马锡控股的全资公司管理。”这说明国家的投资主体角色本身,并不是企业经营不善的根本原因。(摘自: 建国后中国经济发展的艰难历程——反思毛泽东时代的经济成就 作者: 阿法律法 发表于:2006年7月25日 www .tom..com)
在中国,公有制的优势是实实在在的。三峡水库即将完工。三峡水库的防洪库容将达到221。5亿立方,相当于4个荆江分洪区的可蓄量。遇到特大洪水,调节三峡库容就能有效调控洪水,保护长江下游至少1500万人口和150万公顷耕地。它的发电量相当于18个核电站,它能满足中国庞大的用电量的1/20, 所发的电力主要输送到浙江、江苏、上海、安徽、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其中,三峡输往华东地区的电量占整个华东用电量的10%,极大地缓解了华东的电力紧张状况。如果加上长江上游的继续滚动开发,三峡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会远远超过设计的考虑。三峡水利工程总投资高达240亿美元,历时13年,这是了不起的水利工程。这些大工程,要牵涉到多少关系啊!三峡工程光移民就有123万村民,没有公有制,没有社会主义制度谈何容易!。西藏铁路、南水北调工程、西气东输工程……,谁又能干得了?河北周家庄有一个人民公社,是1962年成立的,竟然“顶风”存活了44年。从1982年开始,周家庄家家户户已免费使用自来水;次年,周家庄开始对年满65岁的老人实行养老津贴、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等福利政策;周家庄的村镇建设还有一个统一的20年规划,从1982年到2002年,全乡的房屋全部改造完毕,每户的宅基地都是0。298亩,一厘不差,建筑整齐。(见《新京报》2006年9月19日)农民收入年年增长,2005年农民人均收入5018元,高出了晋州市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人均财政贡献名列全市第一。人民公社大动荡的日子中,它就是坚持不散,不是自愿,谁有力量支持他们这样做?平心而言,公有制也好,私有制也好,在于因地制宜,群众自愿,而又有活力。迷信私有制,也是不可取的。
至于说企业活力,公有制企业搞不好的,有;私人企业垮台的也不在少数。企业的活力与所有制无关,而是在于人,在于“责、权、利”能否很好结合;“利”也不全在“钱”,不少人赚钱不多,可是却很卖力;有的出于思想,有的出于爱好,事业心,工作也非常卖,责任心才是主要的。有的私人企业,父亲一死,企业就垮台,也是司空见惯!说公有制企业不讲利润,那是老皇历了!有的产品价格受到控制也是有的。那是宏观调控的需要。不是企业本身的缘故。例如石油,在中国是垄断行业,中国对石油的价格实行管制,一年前上海90号汽油价格是3﹒93元/升,今年3月上调到4﹒13元/升,5月再上调到处4﹒52元,一年内上升了15%。今天,中国的汽油价格是4﹒52元/升,比美国的汽油价格6﹒02元/升,要低大致30%。我们在调整汽油价格后还有对某些企业实行价格补贴。但是这样做,对稳定汽油市场供应,稳定生产、稳定物价都有好处。这是宏观调控管理的需要,是优越性,不是不遵守客观规律。
什么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不是在所有制,而是基于市场本质属性。市场经济有三个法则:价值法则、竞争法则、供求平衡法则,这就是构成市场客观规律的三个要素。任何个人和企业在参与市场活动时,如果违背了三个法则,等待他的是失败。我们现在处在各种所有制全面发展的时机,各种所有制都受到宪法保护,都鼓励它合法存在、发展,我们也应该给各种所有制一个表现的机会。现在重要的是扩大准入制度,构建好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各显身手,竞争发展吧!现在各种所有制都有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