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推出了在中国创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让全体中国人民看到了和谐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希望。
然而在今天的现实社会中,我们仍然看到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问题。如一些拥有垄断和特权的行业企业用一些霸王条款来限制和剥夺客户和员工的权利,其中出租汽车公司的承包合同就是最典型的事例。出租汽车公司利用自己得到的出租经营牌照的强势权力,与出租汽车司机签定霸王条款合同,将出租汽车经营中所有的经济风险转嫁给出租汽车司机。这种公司与员工严重不平等的合同,与和谐社会发展政策严重相背。
因此我们在这里倡议:请政府主管机构出面,要求全国的出租汽车公司立刻修改目前的不平等承包合同。将公平的权利还给全国所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
在此请全国网民和出租汽车司机及他们的亲友们共同来签名支持这项活动!
按照全球商业规则和公理,商业合同必须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但是出租汽车公司的商业承包合同完全违背这种平等互利原则。公司利用拥有出租运营牌照,而开车司机无法拥有独立运营拍照这一特权,将汽车运营的所有经济风险全部转嫁给了每个出租汽车驾驶员。让驾驶员来承担所有的经济风险,而公司坐享收益。 这种严重不平等承包合同已经维持了几十年。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破坏了商业社会的平等互利原则。
更加让人气愤的还有:
1. 出租汽车公司利用不平等合同获得的暴利进行各种与出租汽车无关的投资例如房地产投资股票运做等等,而不是来改善出租汽车司机的福利。
2. 现在小汽车购买价格比过去有大幅下降,但是司机每个月承包上缴公司费用不但没有下降还比过去有提高。
请问这种不平等霸王合同有没有天理?这种承包合同何时才能结束?
假如出租汽车公司一定要将经济风险全部转嫁给司机,因为公司投资了汽车,那么也可
以有一种做法:那就是让出租汽车驾驶员拿大头,公司得小头。道理很简单:因为公司已经将经济风险全部转移给了驾驶员,公司无风险,司机承担所有经济风险,自然司机应该获得大部分利益。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这样才能全国所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心平气顺!这样社会才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