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一切都卷入了货币经济的洪流。货币作为一种交换媒介,取得了“世俗上帝”的地位,几乎无所不能。如马克思所说,“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转化为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1]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通过货币表现,而货币成为其自身价值的表现形式。因为只有同质的东西才能在量上进行比较,因此,商品价值的表现,需要脱去商品作为商品的外衣,抽象掉商品的质的规定性。于是,在货币表现中,一切商品都失去了个性。 “商品在它的价值形态上蜕掉了它的自然形成的使用价值的一切痕迹,蜕掉了创造它的那种特殊有用劳动的一切痕迹,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的社会化身。……在货币形式上,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完全一样。”[2]货币使不同性质或使用价值的商品发生联系。1单位面粉=m量货币;1单位白粉=n量货币。所以,1单位面粉=m/n单位白粉。通过流通这个“蒸馏器”,面粉成为面粉和白粉成为白粉的自然属性被“蒸馏”掉,仅仅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它们之间的关系仅仅是m、n这样的数量关系。如西美尔所理解的,“货币就像中央车站一样,所有事物都流经货币而互相关联,比重相等的万事万物都在滚滚流动的金钱浪潮中漂浮,由于它们都漂浮在同一水平面上,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只有覆盖面的尺寸大小不同而已。”[3]
在西美尔看来,商品世界本来是存在等级差别的。面粉和白粉、珍宝和垃圾,在人们道德、伦理和情感的世界里,处于不同的等级。但是,当货币成为商品世界唯一的价值评判者,当一切商品的特殊性被抽象掉,商品世界的等级秩序就被颠覆了。“对一件商品个体性的兴趣的轻视导致的是对商品个体性本身的贬损。”[4]被颠覆的其实不仅仅是商品世界的等级秩序,而且是主体即人的感觉秩序,是人对物的情感联系。当一切商品均表现为仅仅在数量上不同的货币,人对商品个性的特殊体验也就消失了。 “把各种物体的差异通通夷平为货币首先降低了主体兴趣之特殊高度和性质,进而造成的后果是降低物体本身的品质。”[5]通过“夷平”商品的等级或品质,当货币成为地位和品质低级的商品的交换媒介时,货币最终降低了自己的地位和品质。货币既可与珍宝等价,也可与垃圾等价。这样,在人们关于货币的观念中,最终是货币与垃圾等价。进一步,对货币评价的降低又降低了对与货币交换的商品的评价。需要强调的是,货币的“夷平”作用——将较高品质的商品拽向较低水平——的程度,取决于货币介入经济生活的程度。只有在现代经济中,在货币成为“世俗上帝”的背景下,货币的“夷平”作用才得到充分发挥,商品的等级差别才被彻底颠覆。而在前现代背景下,在货币经济仅仅统治经济生活的部分岛屿的背景下,当货币主要同地位和品质较高的商品交易时,货币并不降低商品的品质和地位。
从现代观念看,买卖婚姻[6]贬低了女性的人格,表现了对女性的压迫、剥削甚至蔑视。因此,买卖婚姻被看成是一种陈腐、野蛮、肮脏的制度。但是,从现代观念出发的评价不一定能够反映买卖婚姻存在背景下人们的观念。实际上,买卖婚姻存在于前现代的社会背景下,存在于货币的“夷平”效应尚未充分发挥的经济条件下。我们可以设想的是,在前现代阶段,货币的使用范围比较狭窄,人们主要在一些重要的经济活动中使用货币,与货币交换的商品在人们的生活和观念里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货币交换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具有擢升商品地位和品质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婚姻不仅体现了女性的存在价值,而且,有利于提高其地位。所以,在南非的卡菲尔部族,“女人根本不认为被卖掉是什么屈辱的事情。相反,女孩子为此感到自豪,对方买她时付出的公牛母牛越多,她就觉得自己越值钱。”[7]不被购买证明其存在没有价值,才成为一种耻辱。“在某些美洲部落,不要钱白送一名姑娘被认为是对这个姑娘及其整个家族的极大蔑视,以至于他们的孩子还不如私生子。”[8]
云南省东南某县的X族中,在20世纪80年代初还存在买卖婚姻现象。X族不是该县的土著,而是在解放前后从相距100多公里的外县搬迁而来的。该县X族人口不多,总共就就数百人,主要聚居在几个高寒偏远的山区村落。X族生产方式非常落后,农业生产在70年代前后还处于刀耕火种的阶段,狩猎、采摘野生草药及贩卖木材在其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居住偏远,除了出售农产品和采购少量而必需的工业品之外,很少对外经济联系,其经济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性质。X族人淳朴厚道,民风剽悍,他们对“精明”的汉族人总是存在不同程度的戒备心理,对外很少社会联系。X族有不同异族通婚的传统,由于当地同族人口很少,结婚对象很多是到100多公里以外的X族聚居县寻找。这种远距离的婚姻,主要采取的是买卖的形式。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一般水平大约是1000元。
X族的买卖婚姻,有其经济上的合理性。婚姻总是具有交换的性质,内涵社会交换和经济交换。当然,作为一种社会联接方式,社会交换是其主要内容。但是,如果社会交换的成本很高,部分社会交换可能采取经济交换的形式。客观地看,人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一方面,劳动力的培育需要经济投入,另一方面,劳动力的使用可以创造经济价值。女子的出嫁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其家庭让渡其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在经济上要求一定补偿有其合理性。只不过,鉴于伦理、道德和情感,在社会交换成本较低的情况下,经济交换可能采取更具有人情味的社会交换的形式。就X族的远距离婚姻而言,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社会交换成本过高,采取直接的经济补偿可能是一种更有效效率的方式。在当时的条件下,出嫁此地的女子回娘家,一次来回在路上就得十几天,再加上不菲的路费,走亲戚成为一件相当昂贵的事情。有的女子出嫁后一生也只能回娘家一两次。因此,姻亲间社会交换就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由于X族的经济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性质,货币在其生活中的应用还不普及。货币交换的商品往往在生活中处于比较重要的位置,如食盐、药物、农具,因此,西美尔意义上的货币“夷平”效应还没有充分体现,货币自身也没有因为其“夷平”作用而受到贬低。相反,货币作为一种交易媒介具有重要的心理价值,货币交换具有提升交换物在人们意识中的地位的作用。例如,在当地人们的观念中,“买”来的东西总是比自己生产的具有更高的心理价值。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在买卖婚姻中被“买”来的女子,其社会地位不仅没有因为是“买”来的而降低,相反,那些用较高价钱买来的女子往往还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地位。用很高价钱“买”来妻子的男子不仅会为其“高价”妻子而自豪,而且,由于妻子代表着已经作出的昂贵牺牲,他们对待妻子会比一般情况更加体贴和关爱。所以,当地的“买”妻家庭往往比较和睦。
在自然经济的条件下,在姻亲间社会交换成本高昂的背景下,X族的买卖婚姻有其经济上和伦理、道德、情感上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X族人已经比较深入地融入现代经济生活中,这对他们的婚姻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年轻一代越来越多地走出山寨,他们的婚姻观念在发生变化,异族通婚被接受,这为他们结婚对象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其次,由于交通日益便捷,原来十几天的行程现在只需要三四天,而且,通讯也日趋方便,这为姻亲间的社会交换提供有利条件。这样,即使是坚持同族通婚的家庭,姻亲间的交往和联系日益增加,从而减少了以经济交换替代社会交换的必要性,从而降低了买卖婚姻的必要性。最后,人们日益卷入商品经济的结果,使货币的“夷平”效应充分体现,人们对货币的心理价值降低,买卖婚姻不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现在,那些早年买卖婚姻的家庭也不再以此为荣。在这样的背景下,买卖婚姻逐步淡出了X族人的生活。
在现代观念中,买卖婚姻确实是一种丑陋的制度。这其中的原因,有对女性人格的贬低,也有现代货币“夷平”并降低交换对象心理价值的因素。但是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特殊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买卖婚姻的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对女性地位的贬低和对女性人格的侮辱。人们对买卖婚姻的心理评价实际上取决于对货币的评价,而对货币的评价取决于货币的“夷平”程度,货币的“夷平”程度又取决于货币对社会经济生活渗透的深度和广度。只有在现代的条件下,在货币成为“世俗上帝”从而将从面粉到白粉,从珍宝到垃圾的一切商品揽入怀中的背景下,人们对货币交换物的心理价值才骤然降低,买卖婚姻才成为一种罪恶和耻辱。但是,在现代条件下,买卖婚姻实际上已经逐步退出了历史。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文版,中央编译局,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P155
[2]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文版,中央编译局,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P130—131
[3] 齐奥尔格.西美尔:《货币哲学》,中文版,陈戎女等译 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P310
[4] 齐奥尔格.西美尔:《货币哲学》,中文版,陈戎女等译 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P312
[5] 齐奥尔格.西美尔:《货币哲学》,中文版,陈戎女等译 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P313
[6] 如果把婚姻理解为两性为构建家庭的结合,那么,出卖方出卖的仅仅是进入婚姻的那部分权力而不是人本身。人身的出卖意味着成为对方的奴隶。
[7]齐奥尔格.西美尔:《货币哲学》,中文版,陈戎女等译 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P293
[8]齐奥尔格.西美尔:《货币哲学》,中文版,陈戎女等译 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P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