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新华网一篇文章,《云南宣威药价遭“雪崩”“孤岛”模式能走多远?》,不禁为文中主人公石有昌的魄力感到敬佩。结合宣威模式以及从事医院管理咨询的一些经验,现在将本人的一些体会与大家分享。其实如果有医院的同行,我相信我们可以就这些问题进行更加深入透彻的分析,给我们社会、普通百姓和那些政策制订者一个高价医疗的真相。
罪证之一:管理当局对于医药行业管理不合理的政策和方式,特别是对于新药审批的政策、规定,甚至是那些胡乱签字的官员。同一种药品,在改变其剂型、辅料成分、主要成分微调、甚至是包装、名称等一些改变,再对某些官员“活动活动”,一种空前绝后的创新药便悄然横空出世。这些新药转眼间变成冠冕堂皇可以索要高价的“摇钱树”。据报道,仅2004一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而同期美国药监局受理新药报批数量仅148种。虽然中美对新药界定有所差别,但68:1的新药申报比例,恐怕不能简单用我们自主创新能力强来解释。同样,最近曝光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曹文庄等被拘捕,就是药品审批寻租的典型案例。相信大家对那些层出不穷的新药,一药多名,换汤不换药的高价药的源头应该有所了解。
罪证之二:当前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设计的缺陷。当前医药招标的权利放在地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县及县以下医院药品采购招标要经过层层苛刻审批才能执行。且不说各级卫生主管部门是否廉洁高效,单是这样集中采购的有效性就值得怀疑?不同级别医院在医疗水平、医疗设备、用药等方面存在者巨大的差异,这样简单的集中采购药品无疑将一些水平略差的医院推向被逼无赖的境地。“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就开始显现,水平较高的医院门庭若市,其他医院门可罗雀。被逼无赖也只有采取高价的原则来“以药养医”。整个医疗市场价格就被抬起来了。再说卫生主管部门是否廉洁高效,大家看看这几年查处的交通、建设行业的贪污犯的数量就知道。为什么这么讲,因为这两个行业有者惊人的相似之处就是所谓的“集中招标,阳光采购”。
罪证之三: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配套措施、监督机制明显缺失。当前更多的操作方式是招标联络与过程归行政管理当局管,具体药品采购量、型号归各家医院自己管。“真正买家”的缺失造成医药供应商需要不断去“公关”,为这一所谓阳光采购背后留下寻租的阴影。正是由于没有这种强制性监督,医院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自行采购价格更高的药品,其中不乏国外高档进口药。这些寻租成本和高价,最终需要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患者买单。
罪证之四:医药行业的总体产能过剩导致各厂家、医药公司想方设法,比如回扣,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医院。与击鼓传花相似,回扣成本最终接单者是我们的患者。据报道,一个诺氟沙星有120多家企业在生产,一个氟哌酸更有1000多家企业在生产,一个普通药品有好几家乃至几十家企业在生产更是常事。如此多的厂家,谁能进入医院,唯一决定的是谁给的回扣多,谁能把进药的各个“关节”全部打通。这些“关节”包括医院上级主管领导、医院院长、主管药剂副院长、药剂科负责人、医生、技师、护士、甚至财务、医院统计员、门卫(通风报信)等,每个环节从几十元到上万元不等,有些还是提成制。正是有这些“关节”存在,我们就不难理解几块钱的药,从医院开出来处方就是几百,甚至上千元。
罪证之五:管理当局对医院提出的按进价再加价销售的规定,特别是进价高加价高的完全经济利益导向,让我们的白衣天使们不顾一切的选择进价高的药品。进价高加价高,有些类似我们个人所得税征收征收原则,基数越大,征收税额的比例也就越大;同样,进价高的药品,医院加价的空间和余地也就越大。再加上某些医院明里、暗里规定加价销售总额与医生个人的收入紧密挂钩,我们可想而知医生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
罪证之六:极为功利性的医护人员的绩效薪酬机制导向,比如当前流行医院界的“全成本核算”机制(好像还获得了权威部门的首肯),使得我们的白衣天使像刚出囚笼的狼,拼命在患者身上“吮血撕肉”,于是大检查、大处方、大手术、小红包等屡见不鲜。我相信天下的患者能够理解详细全面检查、手术对他们改善健康,医疗疾患的好处,但是我们的医生们能扪心自问:我们遵守了我们的医风医德,我们真的没有没良心的宰我们的病患者吗?邓小平说过,好的制度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或许道德(医风医德)真的很脆弱,很无奈,但我们的管理当局有没有意识到我们在建立和推行一种为虎作伥的道具,将这种脆弱的本性暴露得一览无余。哈尔滨550万天价医疗费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是医院、医生舍义逐利、一心向薪看的结果。
罪证之七:作为医疗改革政策制定的主体,缺乏普通人民群众的参与,官僚主义的作风使得他们的政策更像是在维护一个利益阶层,而不是真正关注广大普通群众,广大纳税人。他们制定的政策,更多的是如何维护某些机构、人寻租的机会和权利。这与当前倡导的保持先进性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完全的背道而驰。我们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就是,政府机关和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上实行的是完全免费的医疗,基本上是一家老小,从生到死全部免费。作为一个特权阶层,他们很难理解,也很难认真思考患者会面对什么样的医疗环境。这些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即使发病,住的也基本是高干病房,先天的等级制让他们无法体会到白衣天使们冷若冰霜、喝来使去的变色龙嘴脸。
罪证之八:整个医疗体系中最为重要的资源――医护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管是人格、还是待遇,使得他们不得不违背良心、仁义道德、医风医德,成为某些人、机构赚钱杀人的帮凶和工具。哈尔滨550万天价医疗费事件中的当事人之一王雪原的真相告白中,也暴露了医护人员在医院中被动、尴尬、无奈的一面。当一个医生的价值无法有效体现时,他肯定会想出很多的办法,特别是在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想不“为非作歹”都难。
借用网友的一句话:享受公费医疗的人不吭声了,享受着医院宾馆式服务的富人不吭声了,剩下的穷人,小病拖,大病扛,却往往连吭声的话语权也没有。医改,何时能给穷人希望!
我认为,这八宗罪,还仅仅是医改的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