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下来就知道痛苦。当他或她睁开第一眼看见这个世界时,一切都是如此陌生与好奇,而他或她已经无法拒绝这个世界了,除非发生意外之测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然而慈善的上帝接纳了他或她。于是,他或她虔诚地接受另一个世界的洗礼与锤炼也是对人间伤心欲绝的父母亲的一种自我救赎。痛苦是对原罪的一种敬畏,也是对野蛮的反思。人类与生俱来的罪恶和野蛮是生存的需要,为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文明生存达成共识。人类是进化生存的,进化则意味着罪恶的累积和生态链的生成,生态的资源与力量仍然主导着一切,身在生态链顶端的人是最危险和最富攻击性的,末端生命只有受剥削和被压榨的命运吗?
幸运的是,文明最终战胜了野蛮,人类找到了抑制进化过程中的野蛮行为,让罪恶成为副产品废弃在生态链的某一端。为了保障每个生命体的权利不受生态链顶端的侵犯,构建一个共同体的社会契约,承认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认同秩序是强者和弱者平等对话的基础,追求个人自由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终极权利,保护私人财产是经济繁荣的根本。社会契约是文明生存的制度化文明。不遵守社会契约想一切都按进化论行事的人,其本质与动物无异,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当然能使适者生存并且更加强大,然而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是有人性的,也是人类特有的,若抛弃人性将失去人类存在的价值。我们不可否认,地球上的人类仍然有一部分愿意或者准备抛弃人性,追求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希望自己永远踩在他人的头上做个“高贵的动物”。把别人的痛苦当成自己快乐的源泉,限制他人自由,强行把自己的行为克隆到别人身上,要求大家坚持个人崇拜,稍有异常则大开杀戒,血腥与暴力取代了关怀与爱护,清醒吧,请放下屠刀,不要玩火自焚了,文明是不可逆转的,野蛮注定要灭亡的。也有人无力举起血腥的屠刀威胁他人,但他们声称,只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人的痛苦与吾何干?冷漠和麻木如精神鸦片深深地追逐他们的躯体,对于身边的不公与灾难已经视而不见了。他们说我快乐我活着。的确,快乐是人类存在的真谛,但是快乐是建立在消除不公和避免灾难的基础上,以别人的痛苦取乐是撕毁社会契约的魔掌,警惕啊!
帮助弱者不也是一种快乐吗?不正是社会契约的一项责任吗?社会需要责任,所以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不损害别人的快乐,快乐的权利是社会责任的实现。普通人希望活在几乎不带任何关于“人类为什么存在”诸如此类思考的单纯快乐是他们最美好的追求,只有大师和哲学家整天活在另一种快乐之中---思考的痛苦,思考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他们深深地感受到人类的渺小和伟大,他们明白深刻的思想是多么地伟大,而身躯是如此渺小,何况我们身躯享受的肉欲充满罪恶感。哲人们留下的痛苦是我们反思罪恶的智慧之源。为什么人有痛苦,是因为哲人给我们涂上了思考的翅膀。哲人的职业是痛苦地思考然后制造痛苦的思想,再把这些痛苦的思想传递给绝大多数无知的他人,于是,痛苦选择了我们。更加痛苦的是,哲人用他的思想带领我们奔向了思考的黑洞,结果是我们的"亚痛苦"脱颖而出,精神层面更加丰富,人性更加真实。没有快乐,痛苦将会死亡。我们又在痛并快乐着的"生存矩阵"里看着一个个旧的哲人痛苦地死去,另外新的哲人痛苦地活着。。。。。。
谁是痛苦者?谁又不是痛苦者?人类智慧和文明生存契约会告诉我们:“人生而平等,人人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