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的生活经济学 感恩,弗里德曼



2006年11月16日,94岁高龄的弗里德曼辞世。

“20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

“经济学家中的思想家”;

“现代货币主义的创始人”;

“市场原教旨主义者”;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先锋”;

……

这是见诸报刊和网络的的评价。

 

大脑袋,秃顶,圆脸,笑容可掬,乐观自信。这是生活中的弗里德曼。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即使在风雨飘摇,倍受冷落的年代,他也对自己充满信心。当然,这种信心归根到底来自他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刻洞察,来自对自由市场的坚定信念。这种自信让他笑到了最后,当他终结他的人生之旅时,他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当然,他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这种幸福不仅来自他卓越的学术成就以及全世界自由主义者的敬仰,还来他幸福的家庭。他和同为经济学家的罗斯.弗里德曼的婚姻维持了70多年,他们的儿子戴维.弗里德曼也是著名经济学家。而这一切,是从纽约一个穷困的家庭开始的。

1912年,弗里德曼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一个贫寒的犹太移民家庭。母亲曾经在一家“血汗工厂”做过临时工,后来开办了自己的裁缝店,父亲则做小本生意。生活困顿艰难,经常寅吃卯粮。15岁时,弗里德曼的父亲去世。次年,即大危机来临前的1928年,弗里德曼考入罗格斯大学。时世艰难,家境贫困,弗里德曼需要为自己筹措生活费和学费。他做过百货公司售货员,餐厅服务生(报酬是一顿午餐,由此他明白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做过二手书生意,卖过袜子和领带,在独立日销售过烟花爆竹,还开办过一所为高中生补习功课的暑期学校。求学的艰难从来没有使弗里德曼泄气,相反,他感激这段艰难的岁月。弗里德曼对生活的这种态度可能来自他母亲的影响。“血汗工厂”的工作极端残酷,但母亲却从来没有抱怨,相反,她认为这份工作让她在有了生活来源的同时还学习了英语、适应了新的环境。弗里德曼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尽管他当时的老师阿瑟.伯恩斯(后来曾经担任美联储主席)和霍默.琼斯都是不到30岁的资历尚浅的助教,但在弗里德曼看来,他们都“学识渊博、智慧超群,而且人品高尚”,“显示出非凡的人格魅力和成熟的判断力”。正是他们给弗里德曼打开了经济学殿堂的窗户,使他看到了经济学的神奇。大学毕业后,弗里德曼进入芝加哥大学继续深造。

在芝加哥大学这个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大本营,弗里德曼有幸接受了一大批一流经济学家的教诲,从亨利.西蒙和弗兰克.奈特那里,弗里德曼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哲学和对大多数政府干预行为恰当性的深深怀疑;从雅各布·瓦伊纳[1]那里,弗里德曼感受到了经济学理论的生命力与重要性。随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弗兰德曼在哈罗德·霍特林那里接受了完整的经济学训练,并建立了对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的永久兴趣。1946年,弗兰德曼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48年起担任芝加哥大学教授,开始了他的职业经济学家生涯。1951年,弗里德曼被授予专门奖砺青年经济学家的约翰.贝茨.克拉克奖章,成为继萨缪尔森和博尔丁之后的第三个获奖者。

一个矮小的身躯支撑着一颗硕大的头颅,鼻梁上的宽边眼镜后面,是一双犀利睿智的眼睛。高亢而尖利得有点让人不舒服的声音,配合夸张地挥舞的手臂。咄咄逼人的辩论技巧令支持者着迷、反对者胆寒。“正是他善辩的演讲天赋与其不断探索并掌握经济理论最深层复杂含义的能力,使弗里德曼成为新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中最杰出的一位。”[2]这是经济学家和演说家的弗里德曼。

弗里德曼开始其学术生涯的时候,正是凯恩斯主义如日中天的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政策的成功,整个西方世界都成了凯恩斯的信徒。受古典自由主义哲学的影响,弗里德曼对凯恩斯主义政策实施的后果产生了怀疑。在弗里德曼看来,人的最高价值是自由,而自由与私有财产和市场是密切相关的,在一定意义上,它们是同一回事。只有建立和维护私有产权,才能保证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而只有在市场体制下,才能为人的自由选择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大规模干预意味着非市场力量对市场的侵蚀,它缩小了市场机制作用的空间,降低了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程度,从而抑制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弗里德曼和哈耶克一样担心,大规模和普遍的政府干预,在削弱市场功能的同时,也将削弱个人自由,这可能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因此,反对政府干预,就是捍卫市场自由,就是捍卫人的自由和尊严。

为了捍卫自由市场经济精神,弗里德曼承担起狙击凯恩斯主义的重任。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弗里德曼写作出版了大量著作和论文,宣扬自由主义经济学,揭露和批判凯恩斯主义。1957年,出版了《消费函数理论》,批判凯恩斯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否定政府公共支出对增加有效需求的作用;1962年,出版了《资本主义与自由》,全面阐述了政治自由与经济自由的内在联系,阐述了政府干预对个人自由的危害及市场在维护和实现个人自由方面的积极作用;1963年,与施瓦茨合作发表《美国货币史》,利用对美国经济史资料的周密分析,证明1929年的大危机不是源于市场的自发作用,而是政府不适当干预的结果。弗里德曼还长期在美国《商业周刊》发表文章,宣扬自己的自由主义观点。1980年,弗里德曼还主持了一套叫《自由选择》的公共教育电视宣传片,推广经济自由主义思想。

今天,自由主义已经成为经济学的主流,而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后期,在与强大的凯恩斯主义的战斗中,弗里德曼几乎是孤身一人。弗里德曼差不多就是凯恩斯主义风车前的唐吉柯德。在主流的凯恩斯主义一统天下的背景下,弗里德曼的经济学思想被人视为离经叛道、荒诞可笑,像杜克大学这样的名校图书馆甚至连弗里德曼的著作都不摆放在书架上。弗里德曼对自由主义精神的执著和对凯恩斯主义的决不妥协逐渐为他赢得了学术声誉,但是,他也为此受尽了嘲弄。在一个流行的情景描写中,当极右的弗里德曼与极左的加尔布雷斯辩论时,作为历史上身材最高的经济学家的后者被描绘成温文尔雅、智力超群的智者,而前者则被妖魔化为声嘶力竭、张牙舞爪的小丑。1970年,弗里德曼在剑桥大学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进行辩论,当尼克拉斯.卡尔多走进会场时,得到的是全体起立引接并伴随持久的掌声;而当作为客人的弗里德曼走上讲台时,得到的却是嘲笑和学生们不屑的低语声。然而,弗里德曼的机敏、睿智和不屈不挠还是为他赢得了尊重,当他走下讲台时学生们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能证明,他是经济学领域中最勇敢不屈的辩论家。”[3]尽管凯恩斯主义者将弗里德曼仅仅看成是一个捣乱分子,如萨缪尔森所说,“在远航中,为确保鱼的活力和新鲜,船长们常常在桶中放入鳗鱼。在经济学领域,米尔顿.弗里德曼就是那条鳗鱼。”[4]然而,最后站在舞台中央的还是弗里德曼。20世纪60年代后期,弗里德曼的努力开始收到回报。1967年,他当选为美国经济协会会长。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认识到货币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以及弗里德曼在专业经济学中的天才见识。

 弗里德曼的生活经济学 感恩,弗里德曼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新自由主义逐步取代凯恩斯主义而成为经济学的主流。物理学家马克斯.普朗克说;“一项新的科学真理取得胜利,并不是通过说服它的对手从而使得他们认识到这一真理,而是由于它的对手最终都死了,而熟悉这一真理的一代新人成长起来。”凯恩斯早在他的阵地失守之前30年就死了,干预主义的失败,在新自由主义看来,是他们自掘坟墓的结果。新自由主义者认为,市场本来具有自我恢复的功能。干预主义过于信赖政府调节和控制市场的能力,频繁使用扩张性和收缩性性政策调控经济,其结果,使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相结合。凯恩斯主义素来以通货膨胀和经济收缩作为治理对方的药方,当这两种病症结合在一起时,凯恩斯主义就失灵了,他们既不能解决此问题,也不能提出有效的解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滞胀”本身是实施凯恩斯主义政策,破坏市场自发作用的结果,解决问题的思路只能建立在恢复市场信念,建立市场秩序之上。

自由主义的“胜利”曙光初现在1974年。那一年,哈耶克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两年后,弗里德曼也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5]哈耶克获奖时已经脱离经济学研究数十年,即使在其经济学研究的高峰时期,哈耶克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一流经济学家,而且,他后来的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也没有延伸到经济学分析中。所以,只有弗里德曼的获奖才真正意味着自由主义的“胜利”。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进一步强化了弗里德曼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流派中的“教父”地位。在20世纪8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兴起的放松政府管制,恢复市场信念的运动中,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都接受了弗里德曼的思想。撒切尔夫人还尊敬地称弗里德曼为“学术界的自由战士”。

弗里德曼的一生都在为捍卫自由市场经济斗争,他的经济理论服务于宣扬自由市场制度。在一定意义上,他所有的奋斗基于他对自由市场制度的感恩。

在给阿瑟的悼文中,弗里德曼说:“只要注意一下阿瑟的人生,就会惊叹于自由社会所释放出的人的潜能。一个刚到美国的10岁男孩,不会一句英语,作为新泽西州贝约尼的贫困家庭的儿子,11年后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后来成为名闻世界的学者、一流学校的教授、声名卓著的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局长、美国经济学会的主席以及著名公众人物。”显然,阿瑟的成功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个人的自由选择,而这样的条件,只有自由社会才能提供。

弗里德曼的人生经历与阿瑟基本一致:出身于犹太教移民家庭,家境贫困;依靠个人奋斗取得人生的成功。弗里德曼知道,自由信念与宗教宽容精神是相互支撑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异教”家庭的孩子才可能得到平等的学习环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自由市场体制为所有人都提供了获得成功的机会,一个穷人的孩子才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自己挣到完成学业所需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在言论自由的背景下,他的异端邪说尽管遭到打击但没有被绞杀,从而才能经历时间的考验而最后获得胜利。

 

作为一位杰出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被认为是斯密在20世纪的衣钵传人。相信市场的自发作用,主张限制和约束政府的职能,强调“小政府,大市场”,这确实是斯密的基本主张。但是,弗里德曼(新自由主义一般也如此)可能走得太远了。在他(他们)看来,市场有自我调节实现均衡的内在功能,如果市场运行出现了问题,不是市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非市场力量扰动的结果。这种判断首先是不完全符合历史的真实,而且,在理论上也存在问题。如果承认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市场失灵”的存在就是客观的。当然,等待市场的自我调节可能也是一种选择,但这种选择可能意味着更大和更久的灾难。而且,当弗里德曼将自由主义精神无限扩展,甚至主张卖淫、毒品交易的合法化,相信市场能够校正人们的非理性行为时,他所要挑战的不仅是传统经济学,而且是我们的整个传统伦理和道德了。

经济学是关于选择的科学。选择的前提是自由,而选择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自由是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弗里德曼的自由主义思想,他为维护和实现自由经济所作建立和发展的经济理论,构成了现代经济学大厦的重要基础。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经济学人,尽管我们不能完全赞成弗里德曼的思想和主张,但我们还是应该对他的奋斗和贡献怀有一份感恩之心。


[1] “毫无疑问,我一生中最伟大的学习经历就是跟随雅各布.瓦伊纳学习经济学理论的课程。这使我睁开了通向世界的眼睛,而原先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我开始理解经济理论的美妙与力量。”——威廉.布雷特、罗杰.L.兰塞姆:《经济学家的学术思想》,中文版,孙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285

[2] 威廉.布雷特、罗杰.L.兰塞姆:《经济学家的学术思想》,中文版,孙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254

[3]马克.斯考森:《现代经济学的历程——大思想家的生平和思想》,中文版,马春文等译,长春出版社,2006年版,P389

[4] 转引自马克.斯考森:《现代经济学的历程——大思想家的生平和思想》,中文版,马春文等译,长春出版社,2006年版,P388

[5] 一个时间上的巧合是,弗里德曼197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这一年是伟大的斯密的伟大著作《国富论》发表200周年,这一年也是美国《独立宣言》签署2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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