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判断而后有验证的物理学叫做“理论物理学”;先有判断而后有验证的经济学叫做“理论经济学”;先有判断而后有验证的管理学叫做“理论管理学”。于是,便有这样一个问题会被人们提出,那就是,如果实践证明该“理论判断”是错误的,那么,这种“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理论是否还能再算作是“理论物理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管理学”呢?
可以肯定,尽管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学说,它同样具有“理论”的性质。这是因为,没有一种理论是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而包括宇宙物质在内都是相对的。而由于所有的物质都具有相对性,所以,以相对物质为研究对象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理论也就自然具有了相对意义。换言之也就是说,客观物质或者说研究对象的相对性决定了真理的相对性。
于是,又会有一个问题会被人们提出,那就是,一种尚未得到实验或者说实践证明是真理的东西,是否也具有指导并服务于社会实践的性质与意义呢?人们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耐心对其进行验证、证明?如果验证、证明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支付很大的社会成本,或者说需要承担很大的经济社会风险的话,那么,人们是否应该有谨慎对待各种“理论”的必要?
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就一个国家,一种社会而言,人们同样是“赢得起”而“输不起”的。可是,人们又不能不想的另一个问题,如果某种判断确实是正确的,而且最终又能够得到社会实践的验证、证实,仅仅由于当初没有十分的把握而被放弃,那岂不令人遗憾和惋惜吗?假如在解放初期,就按刘少奇等人的主张搞市场经济,中国在30前就已经辉煌!
这样一来,“理论经济学”不就成为了一块“烫山芋”了吗?为此,为了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或解决上述“矛盾”,笔者为走向新世界、新世纪、新经济的人们创立了能避免上述风险,并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矛盾的一种“经济学理论”新款,它的名称叫做“后理论经济学”。何谓“后理论经济学”?为什么不再叫做“理论经济学”?又有何“创新”之处?
这里讲的“后”,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诞生于传统意义上的“理论经济学”之后的一种“理论经济学”;第二,它是一种能够发挥出“后发制人”之作用的“理论经济学”。
上述解释可能不大容易让读者理解,尤其是这“第二”条,让人会有被“忽悠”了的感觉。啥叫“后发制人”?经济学难道是专门用于“治人”的吗?否,请读者一定要注意,笔者这里用的是“制约”的“制”而不是“惩治”人的“治”。 “制人”,可以理解为是对人的错误行为的“牵制”而不是要对人进行“惩治”。“制”与“治”当然是有本质区别的了。
说了半天,“后理论经济学”究竟是一种啥玩意儿?简单地说,它是一种先有经济物质的运动模型而后有按这种模型进行管理的经济学。有时,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把它叫做“管理经济学”——把经济学建立在对经济规律的揭示上和“经济模型”的构建上,然后强制人们都能够“按经济规律办事”,表现为“按经济规律”进行管理,以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笔者以为,作为一个经济人、管理者来说,没有比“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价值意义更大的了。换言之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越是符合、接近经济规律,其获得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也就越大;反之,则越小。再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是违反经济规律的,那么他不但得不到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其行为还会由于违反经济规律而产生“反价值”、“负价值”。
这样,能否“按经济规律办事”也就自然具有了“后理论经济学”意义。如此当然也就说明,所谓“后发制人”并非是一部分人去“治”另一部分人,而是说所有的人的行为都要接受经济规律的制约或者说牵制,因为能够主宰我们这个世界的是规律而不是上帝,或者说上帝不是别的,正是包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内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各种规律的化身!
如此,笔者凭什么说你所认识、揭示的就是规律?请看下回——“相对论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