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清华大学总裁班、北京大学总裁班、山东理工大学总裁班以及海尔集团等多种场合讲《管理创新》课的时候,都曾讲到本人归纳的五种常用创新方法,其中,有一种方法叫“类比法”。所谓“类比法”,是在两种不同事物之间,找出相同点、联系点的方法;或者,是在看似相同的两个事物之间,找出不同点的方法。参见:1、刘先明老师在“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授课aihuau.comhttp://www.51xue.org.cn/news/ArticleShow.asp?ArticleID=6730http://news.chinaceot.com/read_ac433_p1.htm2、刘先明为山东理工大EMBA总裁班讲授管理创新http://www.zbnews.net/zbnews/news/ziboxinwen/2007_12_27/473488.shtml3、东平县“企业发展论坛”开讲企业管理专家刘先明畅谈管理创新http://www.dpdj.gov.cn/001/001003/001003001/7285536190414.htmhttp://www.dpdj.gov.cn/001/001003/001003003/7286148784883.htm本人认为,“类比法”不仅适用于企业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文化创新等,还适用于纪检、反腐部门的反腐创新。三鹿“有毒奶粉”导致部分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或死亡的事件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部署下,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的专项检查。通过对109家企业生产的奶粉检验,检查出伊利、蒙牛、光明等22家企业生产的奶粉也有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换句话说,生产“有毒奶粉”的企业,曾占生产奶粉企业总数的20%,三鹿“有毒奶粉”有毒含量最高,成为典型。2001年至2004年间,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利用分管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的贿赂款,达1亿多元人民币。最近,姜人杰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1999年至2006年间,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利用分管城建、国土、房管、轨道交通等领域的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59万元。最近,刘志华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有毒奶粉”与“腐败副市长”是两种不同的事物,但是,有关纪检、反腐部门也可以运用“类比法”,在检查“有毒奶粉”与检查“腐败副市长”之间,找到相同点。国家质检总局曾以三鹿“有毒奶粉”为典型,对全国婴幼儿奶粉进行检查,结果查出了伊利、蒙牛、光明等22家企业生产的奶粉中也有“有毒奶粉”。

如果有关纪检、反腐部门运用“类比法”,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为“腐败副市长”的典型,对全国各市分管城建、国土、房地产开发或房管、交通领域的副市长进行检查,我相信,只要认真检查,就一定能查出其他受贿金额不等、腐败程度不等的“腐败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