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商品及其分类
技术是指根据一定时期的社会实践经验和科学原理为一定应用目的而发展起来的各种操作方法与操作技能。从其来源看,有经验技术和科学技术。前者来源于实践中的摸索与积累,具有比较明显的定向使用性,对劳动者具有很强的依附性,产生的经济效益比较有限,属于与较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操作技术。后者则是科学研究的成果,是科学理论的技术化,与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相适应,其运用范围较为广泛,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从内容上来看,每一种新工艺、方法、技术诀窍都可称之为技术。可见,技术的范围与内容十分广泛。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技术都能称为技术商品。只有当技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后才是技术商品。因此,有人称技术商品就是商品化的技术。技术成为商品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①应具备一般商品的属性。即必须是劳动产品,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②技术成为商品还应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即先进性与保密性。
技术商品化不是无限制的。下列技术内容不能进行商品交换:①基础研究成果。基础研究一般指纯理论研究,揭示的是物质世界的自然规律,其研究成果是一种科学发现,属于科学的范畴。它是技术进步的基础,但它不能直接用于生产建设,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换。②用于社会公益方面的或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经济效益不宜公开的独家技术。用于社会公益主要指用于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技术成果。由于这些技术造福于全社会、全民族,不适于作为商品进行交换。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危害人类身心健康的技术,也不能用于商品交换。
对技术商品的分类方法很多,最适用的方法有:①按技术商品的特征分类。技术商品可分为三类:一是“硬件”技术商品,指以实物形态出现的包含新技术的先进设备;二是“软件”技术商品,指以知识形态出现的新技术说明书、图纸等;三是“服务”技术商品,指以劳务形态出现的技术安装、技术操作、人员培训等。②按技术商品的垄断程度分类。可分为两类:一是专利技术商品,指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技术商品。技术商品的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它具有排他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二是专有技术商品,指没有获得专利但需要保密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的相似之处是都拥有技术商品的所有权;不同之处在于专利技术是取得法律保护的公开技术;专有技术则是未取得法律保护的非公开性技术,其所有人依据技术上的保密享有实际的独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