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企业评选应关注就业岐视
目前,在企业的评选活动中,如最受尊敬企业,最佳雇主,年度最佳企业,最佳企业公民等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我对选秀节目不感兴趣,但我认为,对企业的评选活动是好事,让社会关注企业,让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公众、媒体、同行的评价和监督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但如果这类活动搞成选秀节目,搞成形式主义,就会背离其本意,对大众,对评选者也是一种伤害。公众和企业界也希望这些溢美称号的获得者是名至实归。
当今中国,就业难的问题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中,仍然是买方市场。谈到就业难,就业岐视的话题是避免不了的。国家、社会都在高度关注就业岐视,但就业岐视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
就业岐视因其行为的特殊性,且具有隐蔽性的问题,在目前立法、执行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广大的就业者仍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就业岐视:性别岐视、年龄岐视、身体岐视、乙肝岐视、户籍岐视,经验岐视,还有很多五花八门的岐视。不久前,几位自身条件还不错的求职者还向我抱怨:求职者处于弱势,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岐视,特别是一些所谓的知名企业,岐视相当严重。求职者的抱怨也有相当的合理性,宪法赋予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劳动法律法规也严禁就业岐视,国外对就业岐视的处罚是非常重的,为什么我们不能消除岐视呢。
就业岐视是违法行为,也是对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作为企业来说,长远地发展必须要考虑避免就业岐视,这也是法律、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本意。
如果我们的最佳企业系列的评选活动中,一些存在就业岐视的单位入选,这恐怕会让评选活动丧失公信力,也无助于社会公平的导向。优秀企业、知名企业是业界的标杆,也应在反就业岐视方面作出表率,体现真正的社会责任。
政府的考评工作中,有一票否决的机制,如综合治安一票否决,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等。我们不谈这些机制在公共管理中的效果如何,但我认为,我们对企业的评选,对企业家的评选,也应借鉴如是的机制,这样才能净化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