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内容提要:比较优势法则告诉我们:每个国家应该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在这个过程中,商品总量增加,各国普遍得益。本文则揭示出相对竞争法则:一个国家不可能在每一种商品上都具竞争优势,能也只能在其比较优势商品上具竞争优势,能也只能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揭示出贸易政策与发展战略之间的内在联系。最后,我们给出本文结论的一些应用和启示。
关键词:比较优势 竞争优势 相对竞争法则 发展战略 贸易政策
1. 引言比较优势法则告诉我们:即使一个国家在每一种商品的生产上都较其它国家拥有绝对优势,仍然存在互利贸易的基础。每个国家应该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在这个过程中,商品总量增加,各国普遍得益。
比较优势法则只是表明一个国家应该按照比较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然而,有两个问题比较优势法则是没有回答的:一是比较优势的实现机制问题。毕竟贸易的直接原因在于价格的绝对差异,价格的相对差异如何就导致各国按照比较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各国能够按照比较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吗?或者也可以这样问,自由贸易一定导致各国按照比较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吗?二是,是不是一个国家不得不按比较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一个国家可不可以不按比较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呢?
实际上,在一定条件下,自由贸易确实导致各国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进一步,一个国家也只能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这就是相对竞争法则。
为正式推导相对竞争法则,我们先界定一下有关的概念。
比较优势:本文定义比较优势决定于边际成本的比率的比较。若Ⅰ国X商品的边际成本MCx1与Y商品的边际成本MCy1之比小于Ⅱ国X商品的边际成本MCx2与Y商品的边际成本MCy2之比,即MCx1/MCy1<MCx2/MCy2,则Ⅰ国在X商品上具比较优势(在Y商品上处比较劣势),而Ⅱ国在Y商品上具比较优势(在X商品上处比较劣势)。比较优(劣)势我们也称为比较成本优(劣)势[①]。
比较价格优势:比较价格优势决定于商品的贸易前价格的比率的比较。若Ⅰ国X商品的贸易前价格Px1与Y商品的贸易前价格Py1之比小于Ⅱ国X商品的贸易前价格Px2与Y商品的贸易前价格Py2之比,即Px1/Py1<Px2/Py2,则Ⅰ国在X商品上具比较价格优势(在Y商品上处比较价格劣势),Ⅱ国在Y商品上具比较价格优势(在X商品上处比较价格劣势)。
竞争优势:竞争优势决定于国家间商品的贸易前价格的比较(外币价格按市场汇率折算为本币价格或相反)。如果X商品的Ⅰ国贸易前价格低于同质X商品的Ⅱ国贸易前价格,即EPx1<Px2,那么Ⅰ国X商品具竞争优势,Ⅱ国X商品处竞争劣势;相反,就说Ⅰ国X商品处竞争劣势,Ⅱ国X商品具竞争优势。
关于发展战略,我们从林毅夫等(1994,2000),划分为比较优势战略和赶超战略。比较优势战略概指所有类型的顺应经济比较优势的战略。这种战略所要鼓励和扶持的产业是该经济的比较优势产业。我们也视自由放任为此种战略,因为如我们后文所要看到的,在自由放任的条件下,经济必按比较优势进行。赶超战略概指所有类型的违反经济比较优势的战略。这种战略所要鼓励和扶持的产业恰是该经济的比较劣势产业。如中国和印度曾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中南美洲国家曾推行的进口替代型战略。我们不妨也称此种战略为比较劣势战略。
我们的讨论限于静态比较优势。文末,我们再放宽到动态比较优势的情况。
2. 相对竞争法则命题1 如果1)充分竞争;2)不存在价格扭曲:价格具有充分的弹性,反映并调节着供求关系,使供求无限趋近;3)要素国内充分流动;那么比较(成本)优势必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比较(成本)劣势必表现为比较价格劣势。
证明 记商品的贸易前价格为P。假设Ⅰ国在X商品上具比较优势,相应地,在Y商品上处比较劣势;Ⅱ国在Y商品上具比较优势,相应地,在X商品上处比较劣势。即MCx2/MCy2>MCx1/MCy1。将其作等价变换,则有:MCx2/MCx1>MCy2/MCy1。因为充分竞争,不存在价格扭曲,要素国内充分流动,所以,如果X商品、Y商品是不变成本或递增成本商品,那么MCxi=Pxi,MCyi=Pyi,i=1, 2;如果它们是递减成本商品,也有limPz2/Pz1=MCz2/MCz1,z=x, y。总之,我们总有:limPx2/Px1=MCx2/MCx1,limPy2/Py1=MCy2/MCy1。从而Px2/Px1>Py2/Py1。说明在命题1的假设条件下,比较(成本)优势必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比较(成本)劣势必表现为比较价格劣势。命题1得证。
推论1 如果1)充分竞争;2)不存在价格扭曲;3)要素国内充分流动;那么只有比较(成本)优势才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只有比较(成本)劣势才表现为比较价格劣势。
证明 推论1显然是成立的。因为如若不然的话,就和命题1矛盾了。推论1得证。
命题2 如果1)不存在汇率扭曲:汇率具有充分的弹性,调节着国际贸易,并使贸易无限趋于均衡;2)没有运输等交易成本;那么比较价格优势商品必具竞争优势,比较价格劣势商品必具竞争劣势。
证明 假设Ⅰ国在X商品上具比较价格优势,相应地,在Y商品上处比较价格劣势;Ⅱ国在Y商品上具比较价格优势,相应地,在X商品上处比较价格劣势。即Px2/Px1>Py2/Py1。因为不存在汇率扭曲,没有运输等交易成本,所以有:
Px2/Px1>E>Py2/Py1,即Px2>EPx1,Py2<EPy1 (1)
(1)式是贸易平衡时的逻辑结果。因为如果出现E>Px2/Px1>Py2/Py1,就会有Px2<EPx1,Py2<EPy1。表明Ⅱ国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低于它的贸易伙伴国。Ⅱ国只能出口,不会进口。Ⅰ国的情况正好相反。结果是Ⅰ国的货币贬值,Ⅱ国的货币升值。汇率E的值就会逐渐变小。如果出现Px2/Px1>Py2/Py1>E,则与上述情况相反,Ⅰ国的货币升值,Ⅱ国的货币贬值。汇率E的值就会逐渐变大。直到出现Px2>EPx1,Py2<EPy1,并使进口额等于出口额,币值才会稳定下来。此时的状态就是:Px2/Px1>E>Py2/Py1。事实上,根据一价定理,有Px2/Px1> / =E= / >Py2/Py1(P*为商品的实际价格或贸易后价格)。
(1)式表明,比较价格优势商品具竞争优势,比较价格劣势商品具竞争劣势。命题2得证。
推论2 如果1)不存在汇率扭曲;2)没有运输等交易成本;那么只有比较价格优势商品才具竞争优势,只有比较价格劣势商品才处竞争劣势。
证明 推论2显然是成立的。因为如若不然的话,就和命题2矛盾了。推论2得证。
综合命题1、命题2、推论1、推论2,我们有如下的相对竞争法则。
相对竞争法则:如果竞争充分,不存在价格扭曲,要素国内充分流动,那么比较(成本)优势必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比较(成本)劣势必表现为比较价格劣势,并且,只有比较(成本)优势才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只有比较(成本)劣势才表现为比较价格劣势;进一步,如果不存在汇率扭曲,没有运输等交易成本,那么比较价格优势商品必具竞争优势,比较价格劣势商品必处竞争劣势,并且,只有比较价格优势商品才具竞争优势,只有比较价格劣势商品才处竞争劣势。
相对竞争法则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不可能在每一种商品上都具竞争优势,能也只能在其比较优势商品上具竞争优势。即使一个国家在每一种商品的生产上都较其它国家拥有绝对优势,能也只能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其比较优势商品,进口其比较劣势商品。
“充分竞争”、“不存在价格扭曲”、“要素国内充分流动”,比较(成本)优势才能正确地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否则,可能出现价格与成本的背离——比较(成本)优势商品表现为比较价格劣势商品,相应地,比较(成本)劣势商品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商品。
“不存在汇率扭曲”,才能使比较价格优势转化成竞争优势。“运输等交易成本”如果同比例地作用于两种商品,则仅仅是按比较价格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过程中的“阻力”;如果不同比例地作用于两种商品,则可以“人为”地视作一种价格扭曲。
当然,我们谈“充分竞争”、“不存在价格扭曲”、“要素国内充分流动”、“不存在汇率扭曲”、“没有运输等交易成本”,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一种相对的说法,以使比较(成本)优势能正确地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比较价格优势能转化为竞争优势为限度。今后我们就在这种意义下使用这些条件。
3. 贸易政策与发展战略命题3 选择了比较优势战略,就必然选择自由贸易政策。
证明 要使比较利益得以实现,必得:1)充分竞争,2)不存在价格扭曲,3)要素国内充分流动,4)不存在汇率扭曲。反过来,在这些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比较优势商品一定是竞争优势商品。选择了比较优势战略的经济,其产品必具国际竞争力,因而,该经济必然要选择自由贸易政策。
命题4 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只能选择比较优势战略。
证明 自由贸易内含没有汇率扭曲。因此,如果1)充分竞争,2)不存在价格扭曲,3)资源国内充分流动,那么在自由贸易下,是不可能选择发展比较劣势产业的。因为根据相对竞争法则,比较劣势商品一定处竞争劣势。
如果该国价格扭曲或者资源国内流动受限或者竞争不充分又怎样呢?第一,这种扭曲未必能使本来的比较劣势产品变成扭曲条件下的比较价格优势产品。因为比较价格优势不全决定于本国商品的价格比,还决定于外国商品的价格比。第二,达到如此扭曲程度的情况也不会发生。因为按这种扭曲条件下的比较价格优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即是按本来的比较劣势贸易和专业化生产。类比《关于比较利益论的再思考》(谢作诗、崔万田,2002)一文关于比较优势法则的证明,可以证明,这会导致商品总量较之封闭状态下减少,造成福利净损失。
综上,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只能选择比较优势战略。
命题5 选择了赶超战略,就必然选择保护贸易。
证明 赶超战略实质就是比较劣势战略。首先,如果1)充分竞争,2)没有价格扭曲,3)资源国内充分流动,那么根据相对竞争法则,必须选择扭曲汇率或别的保护贸易政策。其次,即使价格扭曲(事实上,林毅夫等(1994)证明了选择了赶超战略,必然内生出扭曲价格的宏观环境)或者资源国内流动受限或者竞争不充分,如我们在命题4的证明中所分析的,也不会使本来的比较劣势商品变成扭曲条件下的比较价格优势商品,也必然选择保护贸易政策。
命题6 选择保护贸易政策,必是因为选择了赶超战略。
证明 假设不是选择的赶超战略,而是选择的比较优势战略,那么根据命题3,必然要选择自由贸易政策。这就矛盾了。因此假设不成立,原命题成立。
我们不大同意由来已久的这样一种思潮:选择自由贸易还是选择保护贸易应取决于经济处于何种发展阶段(李斯特,1961)。因为无论经济处于何种发展阶段,每个经济皆有自身的比较优势。而一旦一个经济选择了发展比较优势产业,自由贸易便是必然的结果;一旦一个经济选择了发展比较劣势产业,保护贸易便是必然的结果。
必须清楚,在高新技术产业内,也存在着从劳动密集到资本技术密集的分工序列,有些工序,有些零部件的生产仍然是劳动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与局部地密集地使用劳动并不矛盾。不是高新技术产业内的每个环节都是资本技术密集的,也不是参与了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就一定意味着你掌握了或者使用了高新技术。实际上,我们的很多高新技术开发区也仅仅是加工制造区。以这种观点来看,难道我们很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成功不又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成功吗?樊纲(2001)讲得好:现在一些地方在和中国闹别扭,搞什么反倾销之类的,说中国东西太便宜。便宜,其实就是我们的东西有竞争力。我们千万要看到自己的相对优势!
(3)关于“东亚奇迹”两种解释的一个评说
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一样,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也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起步的。特别是亚洲“四小龙”国家和地区,其工业化水平在50年代初期仍然很低,资本和外汇十分稀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100美元左右。但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在随后的二三十年时间里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随着资本、技术的积累,它们又逐步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成为新兴工业化经济,进入或接近发达经济的行列。
关于日本、亚洲“四小龙”何以能成功地实现经济快速增长,从而达到赶超或接近发达经济的目标,学术界存在着种种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林毅夫等(2000)给予了评价。其中一种假说把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发展的成功归结为这些国家实行了外向型发展政策。由于实行外向型发展战略,需要介入国际竞争,所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必须具备竞争力,从而必须是有效率的(Krueger, 1992)。
我们和林毅夫等(2000)一样对这一解释存疑,因为在我们看来,由于现实条件的约束,这些国家选择了比较优势战略,而一旦他们选择了比较优势战略,其产业必具竞争力,必是有效率的。所以不仅竞争力和效率不是来自外向型发展政策,而且连外向型发展政策一道都是来源于比较优势战略。
我们虽然和林毅夫等(2000)一样不同意外向型是经济发展的原因之说,但也不同意外向型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之说。因为无论经济发展处于何种阶段,每一个经济皆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只要该经济选择了比较优势战略,其产品就必具国际竞争力,就必然选择外向型政策。
我们同意林毅夫等(2000)关于“东亚奇迹”的比较优势战略解释。但要指出的是,他们“如果一个经济的产业和技术结构能够充分利用其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那么,这个经济的生产成本就会低,竞争能力就会强”的分析,可能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不是强调成本的绝对水平,而是强调国际竞争中的相对竞争法则。
5. 动态的情况本文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战略等概念是静态意义上的。
如果考虑比较优势的动态性(现实中的比较优势战略一定考虑了比较优势的动态性),并根据我们“充分竞争”、“不存在价格扭曲”、“要素国内充分流动”、“不存在汇率扭曲”、“没有运输等交易成本”这些条件并不绝对,而是以使比较优势能正确地表现为比较价格优势、比较价格优势能转化为竞争优势为度的讨论,那么就可以将“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价格扭曲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World Bank, 1993; James, et al., 1987),“政府有意识的扭曲价格,限制市场的作用,利用产业政策来扶持某些关键性的战略产业”(Alice Amsden, 1989; Robert Wade, 1990)二者统一于比较优势战略了。当然,正如林毅夫等(2000)所指出的,市场充分运行,价格信号正确是比较优势战略的内生要求,政府的政策目标不能和现有的比较优势相距太远。
参考文献林毅夫、蔡昉、李周,1994,《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林毅夫、蔡昉、李周,2000,“比较优势与发展战略”,《中国经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李斯特,1961,《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
谢作诗、崔万田,2002,“关于比较利益论的再思考”,《经济评论》(2)。
谢作诗,2003,“经济、自由与产权”,《税收与社会》(4)。
Krueger, A, O., 1992, Economic Policy Refor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Word Band, 1993, The East Asia Miracle: Economic Growth and Public Policy,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
James, William E., Seiji Naya and Gerald M. Meier, 1987, Asian Development: Economic Success and Policy Lessons, San Francisco: ICS Press.
Amsden, Alice H., 1989, Asia’s Next Giant: South Korea and ate Industrializ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Wade, Robert, 1990, Governing the Market: Economic Theory and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East Asian Industrializ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University Press.
[①] 似乎我们又从比较价格退回到了比较成本。然而,我们注意到在用价格的比较来定义比较优势时,在它们的假设或暗含假设下,商品价格的比率等于总要素成本的比率(准确地说是边际成本的比率)。
[②] 确切地说,这里资本主义乃是指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经济。在私有产权下,经济才可以有自由。在公有产权下,经济是不可以有自由的,不然的话,贪污腐化,各种引起价值消散的竞争就会蜂起。公有产权制度下的很多限制,什么不能自由择业,什么论资排辈,等等,正是要避免竞争下的租值消散(谢作诗,2003)。
[③] 产权与发展战略高度相关。公有产权内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没有私产,就没有市场;私产一旦被承认,市场就蔓延开来。在当时的资源禀赋约束下,靠市场配置资源是不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所以要取消市场,搞计划配置资源。政府是怎样取消市场的呢?正是靠消灭私产,推行公产来取消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