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新规 银联欲借霸王新规分食30亿手续费
称银行遭支付宝等“绑架” “清剿”第三方支付直联通道 8月27日,中国银联(下称“银联” )正意欲“招安”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的带头大哥“支付宝”立刻反弹,通过微博宣布停止所有线下POS业务。由于该业务是支付宝唯一走银联通道的业务,这意味着支付宝与银联已彻底决裂。 如今摆在世人面前的是一场堪称巅峰对决的战争。一方带头的是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年交易额达到万亿的级别;另一方则是央行下属的国有企业,是国内人民币支付卡的唯一交易清算组织,几乎所有的银行卡上都印着其标志。 这场战争天然地被看作是“创新对抗垄断”,然而,点燃“战争导火索”的却是银联自己。 8月21日,银联一纸《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交易维护成员银行和银联权益的议案》(下称《议案》 )将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搞得风声鹤唳,而银联自己也被推入“垄断”的舆论漩涡中。 其实,由于长期没有竞争对手,银联凭借独一无二的行业地位,而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但现在第三方支付发展迅猛,已与银联产生直接竞争,彼此矛盾激化。 面对来自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银联态度十分强硬,《议案》中,银联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了“最后通牒”,第三方支付机构要么委身于银联,全面接入银联网络,要么中止与银联成员银行的合作。 虽然银联的理由很多,但核心似乎没有离开利益的争夺。因为银联多次提到了手续费、服务费等具体收益问题。“各主要成员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在两个月前披露的《银联业管委[2012]17号 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下称“17号文件”)中直陈银行业“损失严重”。 然而,利益之争却引起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不满,“为什么多年来线下支付没有创新,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创新不断?正是因为垄断将扼杀行业。”支付宝一名内部人士向时代周报称,“现在某公司、组织发个文件,说我们以前做的都不对,按照他的要求来做,不按他的要求来做,就要罚款,甚至封杀。那么,第三方支付行业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银联垄断根基受冲击 “核心问题在于第三方支付最近发展迅猛,已经与银联产生了直接竞争关系,彼此矛盾激化。”艾媒咨询首席执行官张毅称。 据银联官方网站上介绍,银联成立于2002年3月,性质为“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出现之前,银联一直是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的唯一交易清算组织,并拥有了近300家境内外成员机构。 由于在几乎没有竞争对手的背景下,凭借独一无二的行业地位,银联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2003年央行颁布《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下称《分配办法》),其中规定,每笔收单交易的结算手续费根据“7:2:1”的比例分配,即发卡行占70%,收单机构占20%,清算机构(即银联)得10%。简单来说,消费者每刷一次卡,银联都要从手续费中抽取10%。 而据央行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第二季度,银行卡消费业务笔数超30亿笔,而金额则达到7.4万亿,其中跨行消费16.36亿笔,金额5.58万亿,分别占银行卡消费业务量的53.54%和75.16%。 如果按“7:2:1”的比例分配,银联将从高达数万亿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中,获得可观收入与高速增长。 银联的业绩也印证了这点。根据可查的银联财务数据显示,中国银联2009年营业收入已超过30亿,截至2011年末,银联资产规模达到138亿,营业收入约60亿,净利润10.7亿,规模较2002年成立之时增加了25倍。 异常亮丽的业绩为银联引来了大量“垄断”的质疑。但当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出现,直接与银联形成竞争关系,影响到其业务体系。 “如果四大商业银行与拉卡拉这类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绕过银联渠道,那银联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张毅称。第三方支付机构正从线上支付到银行收单,逐渐向各种渠道扩张,比如快捷支付、手机支付、POS收单等,这样发展下去势必出现一个个“小银联”。 上海一位券商分析师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收入是收单手续费,交易规模越大,手续费收入越多;尽管从规模来看,银联在线下拥有绝对优势,但在线上,银联还在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苦苦较劲”。 7月份,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第1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支付市场中,前三家支付机构占据整个市场79.6%的市场份额,这三家机构分别为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其份额分别为46.3%、20.3%和13.0%。 这份标明“商密二级”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交易维护成员银行和银联权益的议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值得注意的是,银联《议案》开宗明义就强调,“非金融机构通过和商业银行直联,大量违规开展银联卡支付及其他业务,严重损害了商业银行与银联的商业利益和品牌利益。” “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丰富的商业模式相比,银联的收入就比较单一了,主要就是手续费。”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江苏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也向时代周报记者称:“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完全可以直联,并不存在技术障碍;但问题是银联不会放弃这部分的手续费收入。而且早期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联的渠道才慢慢做大,而这些机构后来却与一家一家银行来谈,达成直联合作后就绕过银联。其实在银联研究,它们是在过河拆桥。” 但针对“拆桥”说法,一名不愿具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负责人却反驳,“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想跟银联合作,但在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初期,银联一直是拒绝我们的。所以我们只好直接跟银行谈。到后来这个行业成熟了,银联却想雁过拔毛。” 手续费每年损失30亿 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冲击面前,银联处理方式十分简单,就是将这些业务一并收入囊中。而且银联态度显得相当强硬,在《议案》中只给出了两个选择,要么“非金融机构银联卡交易全面迁移至银联网络”,要么“成员银行停止向非金融机构新开通银联卡支付接口”。 事实上,这份弄得风声鹤唳的《议案》,银联方面已经经过了长期的处心积虑。 银联在去年12月19日印发了“17号文件”。其提到:“各成员银行应引导、推动、支持合作非金融机构尽快加入银联网络,并督促其严格执行银联卡业务规则,不再与其他成员银行就银联卡业务建立新的连接。” 不过,成员银行大多阳奉阴违,并没有严格执行此项要求。半年后,银联在《议案》中直陈了上述行动失败的原因,“一是非金机构规范工作在商业银行内部牵涉业务条线较多,各自诉求不同,商业银行内部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单个商业银行和银联单独落实难度较大,需联合统一行动”。 但现在银联已经立下了“军令状”,要“清剿”不听使唤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议案》给出了“最后通牒”:“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非金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业务迁移,统一上送银联转接,同步规范互联网银联卡支付业务。”“2014年7月1日前,实现非金机构互联网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 银联釜底抽薪,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却只能在“屈服”或“出局”中选择。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具备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或获得业务许可的)机构213家,其中支付机构54家;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具备开展收单业务条件的达134家。而“17号文件”也提到,“29家非金机构与17家主要成员银行的银联卡业务接口超过630个,平均每家非金机构连接12家主要成员银行,平均建立接口22个。”诚然,《议案》一旦得以实施,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不少冲击。 对此,银联方面给时代周报发来了官方回应称,“非金机构接入银联网络,可以有效实现各商业银行银联卡的全面受理,服务业务快速发展。目前已有60多家主要的非金机构已经接入银联网络,我们欢迎更多非金机构接入,通过银联平台获得更大发展,实现融合共赢。” 这得到一位与银联接近的人士认同,“从发卡到转接到收单,这是一个产业链,银联和非金机构处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银联做的是转接,非金机构做的主要是收单。所以银联和非金机构应该是合作关系,非金机构接入银联网络后,可以全面受理各家银行的银联卡,相当于拓展了业务范围。” 然而,与各方有业务联系的广州太德软件总裁林文毅认为,“小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于合作银行少,接入银联确实一下增加了大量资源。但对大型机构来说,肯定不愿意接入银联,因为会导致成本增加。” 那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接入银联要增加多少成本? 其实,“17号文件”已从侧面回答了这个问题。该文件指出,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在让银行“手续费损失严重”,“据调研,在线上支付业务中,非金融机构向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率平均仅为0.1%左右,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0.55%的价格水平。”银联初步估算指出,各主要成员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按照上述数字以及“7:2:1”分配原则计算,那么银联的手续费损失可能在6亿至8亿之间。 “反过来看,通过直联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实际上是节省了30多亿。”前述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负责人称,“羊毛出自羊身上,30多亿手续费最终会平摊到每个消费者身上。” 谁在“绑架”银行? 银联一直在强调自己是银行利益维护者的角色。 “17号文件”提到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其庞大客户群体“绑架”银行。《议案》也很直白指出:“部分非金机构还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掌握的大量客户数据,快速向金融领域渗透,动摇了银行对客户的主导权,对传统银行业务逐步形成较大冲击。” 但对银联这种“仗义”行为,银行却不一定领情。上述接近银联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由于银行往往青睐会那些收单市场份额大的第三方机构,所以会主动给出很低的费率。” 另外,上述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某地股份制银行,曾希望通过某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一条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收单渠道,而且所要求的费率要远低于行业平均0.1%的水平,“有些银行并不太在乎费率问题,而是从怎样为持卡用户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出发。” 实际上,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每天都产生巨大的交易量,比如,支付宝日交易额已达到60亿,交易笔数在千万的数量级上,因此银行也很难单方面切断接口,华南某银行电商部门人士称,“对很多中小银行来说,有时还要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脸色’。” 从“17号文件”的强硬,与《议案》中的急躁,可以看出银联的尴尬。因为银联这个央行的下属单位,不仅对各银行没有“说一不二”的强制干预力,而且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联银行的态度,也慢慢从严管到“默许”变化。 2012年,央行在制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时,在其“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收单机构和外包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银行卡跨法人交易转接服务。” 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银行卡收单业务都必然是跨法人的,而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国内只有银联一家。换句话来说,央行最初的意思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直联不得绕开银联。 不过,在今年7月份《办法》正式颁布时,上述条款却被删除了。易观国际等机构分析师认为,《办法》并未明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清算业务都需通过银联”,默许了当下普遍绕开银联的现实,这不仅有打破银联“垄断”的意味,而且是清算转接市场开放的前兆。 然而,在央行《办法》颁布一个月后,银联《议案》就迫不及待地出来了。由于与央行的态度相悖,所以业内纷纷质疑《议案》的合规性。 对此,银联方面向时代周报记者回应,《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单机构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发卡银行的前提是“发卡银行遵守与相关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协议约定”。对银联卡业务而言,这里的协议约定体现为《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中国银联及成员机构根据《办法》和《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开展业务,将在规范化、市场化和防范风险的原则下支持非金机构等产业各方发展,同时维护“银联”品牌和成员机构的权益。 海通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刘瑞认为,只要利益矛盾不解决,博弈就会一直存在,当然不仅发生在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与银联之间,甚至银联也会与其上级央行博弈。“但《议案》目前只是一个提案,最后决定权仍在央行手中。” 不过,上述接近银联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议案是企业行为,银联内部可以做决定,不需要提交给央行。” 银联被指扼杀创新 但在等央行的拍板过程,以支付宝为首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与银联展开最后的较量。而作为行业的“带头大哥”支付宝孤注一掷,停止了唯一与银联有业务往来的线下POS业务,与银联彻底决裂。 8月27日,支付宝在微博的声明中含沙射影地称,停止所有线下POS业务的原因在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这让外界不禁联想到银联的一系列动作。几天前出台的《议案》提出,2013年底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以间联或直联模式一点接入银联网络,商业银行不再保留其与非金机构银联卡线下交易通道”。 “支付宝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摆明态度,在日后的谈判中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位置。最终结果可能就是央行出来做‘和事佬’,平衡各方的利益。”上述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但总的来说,央行可能更倾向于鼓励创新,而不是设置各种限制。” “第三方支付行业能够得以蓬勃发展,正是得益于开放与竞争的环境。”支付宝一位内部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为什么多年来线下支付没有创新,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创新不断?正是因为垄断将扼杀行业。” “这个事情的关注点是,不管线上还是线下,第三方支付行业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上述人士在电话里显得有点气愤,“支付宝原来的线下POS从来没有想过要用更低的价格去抢餐饮、酒店等,我们做的是物流,现在某公司、组织发个文件,说我们以前做的都不对,按照他的要求来做,不按他的要求来做,就要罚款,甚至封杀。” 对此,银联回应,“作为银行卡组织,中国银联一贯支持非金机构的创新与发展。银联与非金机构处于支付产业的不同环节,双方在受理网络建设、标准制定、风险防范、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联动和合作的空间。” “整个事件,对银联来说,最多就是得了一个‘垄断’的坏名声,但却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张毅称,“因为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竞争力在于怎样提供更多的服务,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而近几年来,与支付宝、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相比,我们并没有看到银联在这方面有多少卓越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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